办公楼装饰装修、消防、室外绿化项目
办公楼装饰装修、消防、室外绿化项目
永顺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装饰装修、消防、室外绿化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THZHB2013—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装饰装修、消防、室外绿化项目已由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字〔〔2011〕127号及永发改〔201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顺县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地方税务局拨款+单位自筹(绿化工程),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地方税务局拨款占56.93%,单位自筹占43.07%,招标人为永顺县地方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湘西自治州泰和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办公楼装饰装修、消防、室外绿化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顺县城南新区
2.3 规 模:建筑面积5056m2,七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75米,室外绿化总面积12000 m2,总造价约828.891万元(其中:装饰装修305.458091万元、消防170.758697万元、室外绿化352.6738万元);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三个标段(一标:装饰装修;二标:消防;三标:室外绿化)。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一标段)、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各标段的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各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各标段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人员,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或劳动用工合同。
3.6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方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原件,上述所有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鲜章,于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3:00 时至5:00 时,在湘西自治州泰和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同时发售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
6.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上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修改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投标人自行下载。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武陵东路32号,州住建局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出国的以公安或海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住院的所住医院出具的住院书面证明和交费凭证为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3 年7月1日 9 时 30 分。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3年6 月24日 9 时 30 分。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叁万元,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三标段:人民币叁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永顺县校场路支行
单位名称:永顺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银行账号:1004 0329 9520 010001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办公楼装饰装修、消防、室外绿化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办公楼装饰装修、消防、室外绿化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3 年6月3日17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永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地方税务局
地 址:永顺县城南新区
联 系 人:郭南文
电 话:134*****698
招标代理:湘西自治州泰和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武陵西路18号 (州公安局斜对面)
联 系 人:白文辉
电 话:139*****555
传 真:****-*******
邮 箱:********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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