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吉林省2021年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申报吉林省2021年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畜发[2021]65号)文件精神,按以下要求,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自愿申报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
一、创建重点
示范场创建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符合“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本年度示范场创建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畜种上,重点聚焦生猪、肉牛、肉羊。
二是在模式上,重点聚焦与中小养殖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一体化经营。
三是在生产上,重点聚焦实现设施装备现代化、饲养管理精细化。
二、申报指标
按照《方案》要求,长春市择优申报1个规模养殖场参与示范场创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示范创建的规模养殖场应当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上备案。
2、需提供以下材料: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县级以上畜牧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土地备案手续复印件、环评手续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附“基础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总体布局平面图、养殖场设施设备照片、监控设备照片、配套粪污消纳用地面积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三品一标”等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与申请书合订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提出示范创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报送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畜牧科,愈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伟135*****557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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