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7日10: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5月0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拉萨市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16:00 | ||
开标地点 |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8.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138*****2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DCG-202117
项目名称: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实施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至 2021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
采购编号:ZXDCG-202117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期:二零二一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配套设施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1日16点00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DCG-202117
项目名称: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
预算金额:28.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8.50万元
采购需求: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实施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相应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 每天上午10:00至13:00, 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1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138*****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项目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建设疫情会商中心显示屏和配套设施 |
2 | 采购编号 | ZXDCG-202117 |
3 | 招标机构 |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投标有效期 | 90天,自开标之日起 |
7 | 投标文件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壹份 (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或PDF格式保存,投标文件不得加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电子文件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8 | 发售标书时间 | 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6日 |
9 | 投标时间 | 2021年5月21日下午15:30-16:00分 |
10 | 开标时间 | 2021年5月21日下午16:00分,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 | 开标地点 | 拉萨市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
1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评标因素 | 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1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账户转账、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保函的方式进行投标保证。采用账户转账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如下帐户,(不接受非本单位、私人缴纳)。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 帐户: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5400 1023 6360 5302 2483 备注:ZXDCG-202117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单据复印件封装在招标文件的指定位置。 |
15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28.50元(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为无效。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16 |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时要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清单中所规定的设备参数、规格及要求进行报价。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本次投标内容进行必要的承诺:即投标人须保障本次投标所有产品符合并遵循国家有关标准,没有假货、伪劣产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3、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在售后服务中保证随叫随到,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分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办事处应提供登记证明作为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设备材料在项目实施地(按业主要求 )安装调试后进行交货验收。 5、投标报价必须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费用。 |
17 | 节能环保 |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有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
18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时间 |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21年5月6日18时00分以前以书面加盖单位鲜章的形式提交至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则不受理,并视为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无异议。 |
19 | 答疑会 |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若有必要召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20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 |
21 |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 “正本”或“副本” 或“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地址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 |
22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以上企业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3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
24 | 代理服务费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数额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并结合西藏行情计取,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该项费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 帐户: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5400 1013 6360 5000 9370 (备注:采购编号:ZXDCG-202117的招标代理费) |
2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注:1、采购人将项目所在地的地址和项目所包含的范围告知各投标人,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服务内容进行考察,不得在中标后以现场情况不熟悉向采购人提出变更要求,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现场考察期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
26 | 其他说明 | 投标单位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7天前提交放弃投标的说明,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不予接受且无效。累积三次无故不参加投标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2、无故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处以该项目控制价百分之一的处罚金。 3、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质疑且提出质疑内容经核实属于虚假的,影响采购周期和效率,将列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次招标文件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有冲突的地方,以法律法规为准。 5.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
第二章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叙述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
2.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本次招标不适用):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8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9 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0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资格预审(后审)认定,可以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或认定其投标无效:
a、近两年内因视同围标、串标而被否决投标的;
b、近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受到行政处罚的;
c、近三年内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等情形的;
d、近两年(通报之日起)内违反有关规定导致较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合同履约诚信问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e、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被已发现查处的。
3.定义及招标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原则
3.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3.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3.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招标依据及原则:
3.6.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6.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6.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6.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6.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3.6.6《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3.6.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3.7“伴随服务”系指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合同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其它服务。
3.8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9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3.10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11踏勘现场
3.11.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3.1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3.11.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3.12 投标答疑
3.1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12.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3.13 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投标无效。
3.14其他条款
3.14.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14.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3.14.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也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商务部分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下述资料)1、投标书格式及承诺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报价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资格后审表
7、技术规格偏离表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0、服 务 承 诺
11、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12、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1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1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技术部分
第六章需求清单(采购清单)
5.2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3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机构是否收到修改文件。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4 澄清或者修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 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关键段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异议时以中文为准。
8.3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权威部门规定的表示方法。
8.4 货币单位:本次招标项目均以人民币为基准。
8.5 知识产权
8.5.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5.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第10、11、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价格表及开标一览表;
(2)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辅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15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无线胶装。
10、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10.1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价格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和价格等。
10.2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段内所列进行分割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10.3投标方在开标一览表中必须分标段报价(适用于多个标段的项目),不得将所有标段合并报价,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10.4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和投标报价表(附件),如果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规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投标报价应按下列要求填写:(1)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或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付或要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服务;
(3) 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投标报价以以上三项合计数为准。
11.3所有投标报价总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超过采购人制定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2、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附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资格标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提供货物以及提供有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l投标人应提交根据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与招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货物主要技术参数;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对照,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14.3未按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而只是笼统地说明无偏离,或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视为不合格投标。
14.4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样本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产品替代标准要不影响采购单位购买之后的正常使用,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偏离说明。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15.6条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 电汇、保函、保单等形式支付。
15.3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予以拒绝。
15.4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指开标之日后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天数。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上述要求且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和没收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式样
1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有“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应制作U盘介质电子文档一份,U盘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U盘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U盘介质电子文档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17.2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印章)并加盖投标方的公章。
17.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或由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凡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在每一修改处都应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印章)并加盖投标方的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分开密封,应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及“投标文件”字样;U盘电子文档密封后与正本一同封装。
18.2密封袋上应注明如下内容:
(1)“正本”或“副本” 或“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字样,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请勿在年 月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4)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
如果一旦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或不被接受的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序号 | 投标文件类型 | 投标文件名称 | 份数 | 装订 | 包装 |
1 | 正本 | 投标文件全部组成部分 | 1 | 每份独立无线胶装 | 密封包装 |
2 | 副本 | 投标文件全部组成部分 | 4 | 每份独立无线胶装 | 所有副本全部密封包装在一起 |
3 | 电子文档 | 投标文件全部组成部分 | 1 | 独立封装 | 单独密封包装后和正本封装在一起 |
4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 1 | 单独装订 | 单独密封包装 |
18.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4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在信封内,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将此信封单独封装,加盖公章,不得与投标文件一同封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人送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开标地点,截止时间之后送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委托其他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9.2招标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第19条规定,招标人应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必须书面通知招标人;
21.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
21.3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1.4根据15.6条规定,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日,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按照第2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应不予开封。
22.3开标时,招标人应组织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有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2.4开标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标时统一开启。
22.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6招标人应按第22.3条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内容,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23.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可能导致投标失败。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答疑和澄清。投标人无人答疑和澄清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4.2澄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评标委员会
招标方将根据项目的性能和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西藏自治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或由甲方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且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文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总体编排有序等基本条件。
26.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3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6.4 评委会对确定为实质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委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5 评委会将按上述方法调整报价,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6 评委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投标人在评标时的名次排列。
26.7投标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评标内容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
27.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供应商1 | …… | ||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近四年(2017年-2020年)期间至少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以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表为准。 |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 | |||
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 |||
综合评定 | |||
说明:1.合格打“√”, 不合格打“×”。 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3.采购机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调整审查内容。 |
27.2符合性审查
评标小组成员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供应商1 | …… | ||
1.投标文件密封、签章完好 | |||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 |||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评定 | |||
说明:1.合格打“√”, 不合格打“×”。 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3.采购机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调整审查内容。 |
27.3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27.4评标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响应投标人的总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序号 | 项目 | 权重 | 评 标 办 法 |
一 | 报 价 | 30分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所有投标报价总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不得分。 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会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应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二 | 技术部分(50分) | ||
1 | 技术参数符合性 | 35 | 1.产品质量技术参数为硬性指标,必须从技术偏离表中得到体现,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等于或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技术参数,同时投标人在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情况下,全部满足得32分,“▲”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技术参数按0分处理,其它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高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每高于一项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15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保证措施是否完整详细可行有效;(生产计划、运输、交货时间、人员对接、是否按照业主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安装)按照方案的优秀性等作为评审依据。优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很差本项不得分。 |
三 | 售后部分(10分) | ||
1 |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 7 | 投标人须提供具体完善执行力强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必须包含人员的安排、应急情况处理方案等其余自拟),较好得7分,一般得4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很差不得分。 |
2 | 售后服务网点 | 3 | 投标人在拉萨市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含分公司、总公司注册的售后服务网点等),满足得3分(以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得分。如投标人为拉萨市以外的企业,须作出承诺,在产品出现需售后情况,8小时内抵达用户指定地点,否则不得分。 |
三 | 商务部分(10分)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5 | 投标人做过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或提供中标通知书为准(要求提供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中标通知书全页),每提供一项合同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 |
2 | 企业实力 | 5 |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第提供一项得1分,共3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3A级或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属于不发达地区投标人或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得1分。 注:1.提供投标人属于不发达地区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注册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在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上注明“属于不发达地区投标人或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注明或者注明不明确的,评审委员会可不予采用。 |
政策加分
27.5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7.6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授予合同
28、资格后审
28.1 评标委员会根据13.2条标准确定建议中标人是否有能力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
28.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第1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的评委会认为必要的、合适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进行审查。
29、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报价最为合理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1、中标通知书
31.1 评标结束后,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预中标公示》,该公示不具有法律效力,仅受理投标人的质询。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落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货物类标准收取)。
32、签订合同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第三章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方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服务。
(5)“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 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
(7)“卖方”指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8)“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技术规格
3.1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
4、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包装要求
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6、装运条件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转账账号以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为准,转账账号与中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相符。
7.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合同规定审核后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付款计划付款。
(1)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3)装箱单;
(4)用户单位验收合格证明
7.3收到货物并检验合格后付款,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全部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西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验收管理暂行方法》(藏财采办[2005]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和详细清单并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90%货款,全部设备或货物正常运转60天后凭甲方终验报告再付10%货款。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伴随服务
8.1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卖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 :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8.2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具体规定,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厂家和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8.3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已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故障负责。
9.2买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问题;
9.3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4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检验
10.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付款一部分,但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0.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索赔
11.1 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1.2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9、10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卖方应按合同9.1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1.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1.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2、迟交货
12.1 卖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2.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终止合同;
12.3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3、误期赔偿
除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卖方应缴纳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末提供服务合同价的0.5%计收,从货款中扣除,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单方面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并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向卖方发出书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通知,自该书面终止合同通知书到达卖方之日,合同终止。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14.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据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未终止的部分。
15、不可抗力
15.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2、13、14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5.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数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15.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6、税费
1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6.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履约保证金
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18、争端的解决
18.1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时,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在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可将争端提交仲裁。
18.2 仲裁应由买方当地(省或市、县)有资格的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8.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8.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8.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0、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2、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招标机构或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
22.2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买卖双方各执两份、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份。
22.3 如需修改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4 以下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一览表
(2)技术规格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 合同格式附件1
采购合同(合同参考范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采购编号:)询价结果和有关询价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的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第二条交货期日
第三条成交金额、合同金额
1、成交金额:(大写、小写)
2、合同金额:(大写、小写)
合同价格应为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价款的结算: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 。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
按询价文件的商务要求执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A、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收到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相当于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招标人无息返还该保证金给乙方。(若在询价文件对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金额和退还方式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2、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汇票、支票、银行划款转帐。
3、成交人应当作为唯一付款人按照上述规定向招标人直接履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不得委托或由他人代为支付,招标人不接受除成交人外的第三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 监督和管理
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合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
第五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招标采购货物的招标文件要求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正本份及副本份:
1、投标书格式及承诺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投标报价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资格后审表
7、技术规格偏离表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0、 服 务 承 诺
11、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12、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1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1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按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5、所附投标报价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16、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7、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18、我们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即开标日期起90天内遵循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此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有约束力。
19、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20、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系,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21、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卖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如果有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投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
相应不利后果。
九、我司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
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小写( 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点 |
人民币大写(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
交货时间 | |
交货地点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 (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注:开标一览表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一起单独密封在信封内,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将此信封单独封装,加盖公章,以备开标会之用。
附件3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的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本公司授予(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 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日
附件4 投标报价表(仅供参考)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 (盖章) 招标编号______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产品图片 | 数量 | 产地 | 单价 | 总价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公司为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XXXX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XXXX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6资格后审表
1、组织机构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电话 | 传真 | ||||
企业简介 |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资格后审表
2、财务状况说明
资产: | 固定资产: | 流动资金: | |||
近三年来每年承担的项目的价值,以及今年已承担的项目的价值 | |||||
年份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资金 | |||||
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7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 (盖章) 招标编号:________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 规格 | 投标文件技术 规格 | 偏离情况 说明 | |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
年月日
附件8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
年月日
附件9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3、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附件10 服 务 承 诺
(格式内容自拟)
附件11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企业公司名称 | (盖章) | 企业公司法人 | 注册地址 | ||||
承诺人姓名 | 性 别 | 民 族 | 住址 | ||||
项目名称 | |||||||
项目主管单位或业主 | |||||||
承 诺 内 容 | 本人代表企业(公司、个人)在生产经营性活动中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公司、个人)有关连接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业;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赠送礼金礼品,不利用各种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如违反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处罚,同意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列入“黑名单”。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时间: 公司名称:(签章) |
备注:此表必须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否则作出废标处理。
附件12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家相关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我公司特此承诺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均在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采购范围要求内。并承诺在交货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3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致: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我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4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采购清单支出内容 | 费用预算 | 金额(元) |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
1 | LED显示系统 | 套 | 1 | ||
2 | 扩声系统 | 套 | 1 | ||
3 | 视频会议系统 | 套 | 1 | ||
4 | 辅助材料 | 套 | 1 | ||
合计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要求 |
1、LED显示系统 | ||||
屏体净尺寸:2.88m*1.92m=5.53㎡屏体分辨率:1536*1024 | ||||
1 | 户内全彩LED屏 | 5.52 | 平方米 | 1.LED灯珠选用科锐、日亚或国星、东山精密表贴三合一等原厂铜线封装,LED封装形式:SMD1515黑灯。 |
2 | 发送盒 | 2 | 台 | 1.一路DVI视频输入。 |
1.2 控制设备以及配套设备 | ||||
3 | 机箱 | 1 | 台 | 1.机箱采用4U主机箱体+平行地面横向插卡卡槽设计,输入槽位≥4,输出槽位≥4,支持冗余扩展模式,便于系统的安全扩展升级结构,机箱两侧具备风扇,输入模块、输出模块、切换模块、控制模块、电源模块、风扇模块均支持热插拔。 |
4 | 板卡 | 1 | 张 | 1.LED图像处理器的高清图像输入板卡,支持4路HDMI高清数字信号输入。 |
5 | 板卡 | 1 | 张 | 1.LED图像处理器的高清图像输出板卡,支持4路DVI高清数字信号输出,支持EDID编辑。 |
6 | 配电柜 | 1 | 台 | |
1.3 技术服务费 | ||||
1 | 结构边框 | 7.9 | ㎡ | |
2 | 线材 | 1.0 | 项 | |
3 | 1.0 | 项 | ||
4 | 1.0 | 项 | ||
5 | 1.0 | 项 | ||
6 | 1.0 | 项 | ||
7 | 包装材料 | 5.52 | 平方米 | 定制木箱包装,免熏蒸胶合板8mm |
2、扩声系统(保证全场有较高的语言清晰度,并能长时间提供足够的声压) | ||||
1 | 专业音箱 | 2 | 只 | 1.阻抗:8Ω |
2 | 支架 | 2 | 只 | 固定面板尺寸(长*宽): 140mm*65mm |
3 | 专业功放 | 1 | 台 | 1.工业造型钢面板,专业设计坚固面耐用,面板防尘网可折洗结构设计,可拆卸清洗的散热通风口。 |
5 | 音频处理器 | 1 | 台 | 1.数字音频处理器支持≥4路平衡式话筒/线路输入通道,采用裸线接口端子,平衡接法;支持≥4路平衡式线路输出,采用裸线接口端子,平衡接法。 |
6 | 无线话筒 | 1 | 套 | 1.频率指标:640-690MHz 740-790MHz 807-830MHz 共三段(要求满足或优于此性能),调制方式:宽带FM,频道数目:500个频道。 |
7 | 话筒呼叫控制嵌入软件 | 1 | 套 | 1.软件内嵌于无线话筒系统设备,话筒呼叫控制功能。 |
3、视频会议系统 | ||||
1 | 麦克风 | 1 | 台 | 1.结构形式:双重专利分拆式锁紧结构 |
2 | 摄像机 | 1 | 台 | 1.高清摄像机具备≥20倍光学变倍镜头,支持≥30倍数字变焦;采用1/2.7英寸、≥207万有效像素的高品质HD CMOS传感器。 |
3 | 高清视频会议USB摄像头内嵌软件 | 1 | 套 | 1.软件内嵌于高清视频会议USB摄像头,实现高清视频拍摄采集处理功能。 |
4、辅助材料 | ||||
2 | 音频连接线 | 12 | 条 | 1.8米音频连接线:卡侬头(母)-卡侬头(公) |
3 | 音频连接线 | 3 | 条 | 3米音频连接线:3.5(耳机插头)-双6.35话筒插头 |
4 | 音频线 | 20 | 米 | |
5 | 音箱线 | 20 | 米 | |
6 | HDMI线/15米 | 2 | 条 | |
8 | 水晶头(98个) | 1 | 盒 | |
9 | 电源线 RVV3*1.5 | 1 | 卷 | |
10 | PVC25管材 | 1 | 批 | |
11 | 接插件(VGA头、6.35单插头、卡侬头、音箱插头、BNC头等) | 1 | 批 | |
12 | 系统集成施工费 | 1 | 项 | |
设备合计: | ||||
设备合计(含运费): | ||||
设备合计(含运费)(优惠后): |
备注:
一、规格及参数详见“技术参数”及“清单”。
二、未按要求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投设备进行对比、笼统地说明无偏离、完全复制招标文件,视为不合格投标,招标文件在技术规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样本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并作出偏离说明。
三、应按废标处理的情况: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有效授权书的;投标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1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138*****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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