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医院病房综合大楼(一期)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医院病房综合大楼(一期)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平市第二医院委托,对南平市第二医院病房综合大楼(一期)中央空调系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第二医院病房综合大楼(一期)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建阳市
3、招标设备内容及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份“招标设备内容及技术规格”)
注: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部份的技术要求进行投标。
4、交货地点及供货时间:
交货地点为南平市第二医院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5、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需具有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水源(环)热泵中央空调应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或《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活动受财政部门处罚
2.4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出具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的合法分支机构针对该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本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申请文件中所有复印件部份所对应的原件进行核对;若经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完整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3年5月30日起至2013年6月16日(节假日照常出售),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南平市解放路56号601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3年6月17日17时00分前提出)
3.2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500元,图纸每份人民币6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四、投标方式
4.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3年6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2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6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公开开标。
五、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次采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元。(超出上述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南平市第二医院
地 址:福建省建阳市黄花山路10号
电 话: ****-*******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56号601室,邮编:353000;
电话:****-*******;
联系人:项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1391 0101 0400 20542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1-1 | 水环热泵空调及安装 | 详见第四部份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详见招标图纸、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 南平市第二医院 |
一、招标内容说明:
1、采购水环(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及医院大楼通风系统,含水环(源)热泵中央空调、空调新风机组,辅助热源型空气源热泵机组、冷却水塔、冷却水泵及通风系统设备、安装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维保的交钥匙工程,包括:主要设备费(数量见附招标货物一览表,包括设备费用、运杂费、仓储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包括人工费、其他设备费、安装工程所需的材料费和辅助材料费、搬运费、预埋、调试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费、垃圾清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需要安装空调和通风系统的区域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主要设备是水环(源)热泵中央空调、空调新风机组,辅助热源型空气源热泵机组、冷却水塔、冷却水泵、通风系统风机;其他设备和材料指相关控制器件;冷却水系统安装所需的冷却水管、水管配件、阀门、保温等材料及辅助材料;空调风系统安装所需要的镀锌风管、风管保温、送风风口及回风风口、消声器、回风箱等材料;空调设备安装所需冷媒铜管及铜管保温、减震吊杆、信号线、控制线等材料
4、各投标人应标的设备其技术参数应同等或更优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并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技术规定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整个中央空调系统保修一整个空调制冷季节及一整个采暖季节,空调压缩机保修3年以上。在质量保证期内空调系统或空调设备若发生故障,卖方应免费提供维修维修,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用户备案。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每月应至少一次定期上门巡查维护。卖方在南平地区应设有售后维保服务点(投标时应列明该维保点的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检修人员响应时间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维修时间应控制在4小时以内修复。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起24小时内负责由水环热泵空调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如无法排除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新机。
2、中央空调安装过程中,水环(源)热泵制造商必须派具有丰富水环(源)热泵安装经验的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并为买方相关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不限于空调系统的操作、维护保养、故障诊断及排除、空调机组的维修等技术内容。制造商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对用户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单位不再负责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质保期后每年的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5年不变价),应分别报全包价(包工并包所有需更换的备件费)和清包价(包工但不包备件费,以下第(2)款的费用含在其中)。该项费用不包含在投标价内。维修保养服务内容不低于以下内容要求:
①每半年提供一次定期保养;
②24小时应急服务,并不收取附加费用;
③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现场;
④如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部件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大部件(如压缩等)不能超过48小时;
三、验收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验收标准:夏季室内温度达到24℃,相对湿度载40-70%;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0℃,相对湿度载40-70%;室内空调噪音小于35dB(A)。
3、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及材料只有经过采购单位、第三方监理单位验收后,施工单位才能用于施工及安装。没经过采购单位、第三方监理单位验收,施工单位私自进行安装,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拆卸下来重新验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所有费用由施工方自己承担。
4、系统验收:中标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做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中标人应负责设备的安装以及整个系统的起动调试及验收。系统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的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规定和规范,组织招标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则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
设备须在采购人指定送货点调试完毕,由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同时进行操作、维修等技术培训,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系统使用移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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