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太阳镇清高公路以西土地、厂房及厂房内附属设施(重新二拍)的公告
高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太阳镇清高公路以西土地、厂房及厂房内附属设施(重新二拍)的公告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太阳镇清高公路以西土地、厂房及厂房内附属设施的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12日10:00至2021年5月13日10:00(延时除外),在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95/03,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太阳镇清高公路以西土地、厂房及厂房内附属设施
拍品简介:
拍品1:太阳镇清高公路以西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宗地面积:12802.89平方米,使用期限:2014/11/13-2064/11/12,权利证书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号;
拍品2:太阳镇清高公路以西厂房,用途:工业,结构:钢结构,建筑面积:3782.25平方米,权利证书号:赣(2017)高安市不动产权第*******号;
拍品3:宿舍和厨房,结构:砖混,所在楼层/总楼层:1/1,建筑面积:171.01平方米,无产权证;
拍品4:门卫A,结构:砖混,所在楼层/总楼层:1/1,建筑面积:33.58平方米,无产权证;
拍品5:门卫B,结构:钢棚,所在楼层/总楼层:1/1,建筑面积:27.73平方米,无产权证;
拍品6:厕所1,结构:砖混,所在楼层/总楼层:1/1,建筑面积:29.3平方米,无产权证;
拍品7:发电房,结构:砖混,所在楼层/总楼层:1/1,建筑面积:16平方米,无产权证;
拍品8:储物间,结构:砖混,所在楼层/总楼层:1/1,建筑面积:112.65平方米,无产权证;
拍品9:厕所2,结构:简易,所在楼层/总楼层:1/1,建筑面积:4.13平方米,无产权证;
拍品10:深水井,工程量:1,单位:口;
拍品11:围栏,工程量:486,单位:平方米;
拍品12:移动板房,工程量:108.92,单位:平方米;
拍品13:变压器,工程量:1,单位:台;
拍品14:地磅,工程量:1,单位:套;
拍品15:加压供水器,工程量:2,单位:台;
拍品16:电动伸缩门,工程量:1,单位:套;
拍品17:柴油发电机,工程量:1,单位:台;
拍品18:电缆线,工程量:110,单位:米;
(详见电子版评估报告,请自行下载)
保证金:462249元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最终办证面积以当地相关不动产部门发证面积为准,房管、国土部门认可的测绘机构测量的最终面积或过户的产权登记面积与拍卖公告面积若有误差,均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
3、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该厂房拍卖的清单以评估报告为准。
5、该拍品存在租赁,2021年10月底到期。
6、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单位详询。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5个工作日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正常使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案可能因已发现或未发现的法律风险,影响成交及移交时间,竞买人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拍人自担。
七、特别说明: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单位详询。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该房产所欠物业及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缴纳。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以上起拍价(保留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书面资料确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资格。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卖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高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账号:****************2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付款教程。
十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并缴纳余款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法院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刘丽娟(网上拍卖操作事宜)
****-*******孙法官(拍品详情)
400-822-2870(淘宝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安大道112号
网址:http://sf.taobao.com/0795/03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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