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局公车处置招标公告

河南省统计局公车处置招标公告



公车处置公告

项目名称

河南省统计公车处置

项目编号

豫产权20210033

挂牌起止日期

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7日

处置机构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委托方

河南省统计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时间
标的编号 自由竞价时间限时竞价周期

豫产权20210033-1 5月8日09:30-09:50 90秒

豫产权20210033-2 5月8日10:10-10:3090秒

豫产权20210033-3 5月8日10:50-11:10 90秒

豫产权20210033-4 5月8日11:30-11:5090秒


一、标的简介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标的保证金(元)
车辆信息
标的图片

1

豫产权20210033-1

豫ARY818北京现代

9200.00

5000.00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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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豫产权20210033-2

豫A939Q6本田雅阁

42000.00

5000.00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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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豫产权20210033-3

豫A70289本田雅阁

34400.00

5000.00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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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豫产权20210033-4

豫A1F669本田雅阁

34000.00

5000.00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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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展示
看车联系人闫老师 13613800039

展示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统计局院内

三、报名须知

竞买人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报名方式
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可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hn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注册(个人: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开户行信息、上传身份证;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诚信承诺书),于2021年5月7日18:00前提交竞买申请,并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竞买保证金(单牌5000元,通牌10000元,以到账为准,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及微信转账)。

价款结算

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过户保证金,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按原账户无息退还。

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无息退还。


其他事项
1、基本情况
(1)车牌号:豫ARY818;车型:北京现代牌BH7202AW;发动机号:8873877;车架号:LBENFAKB98X035595;核载人数:5人;登记日期:2009年01月;里程表:16.76万公里;年审期限:2019年01月;交强险:2018年11月;违章情况:无;该车证载所有人为:河南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2)车牌号:豫A939Q6;车型:雅阁牌HG7203AB;发动机号:6061374;车架号:LHGCP1681A2061381;核载人数:5人;登记日期:2010年7月;里程表:19.1万公里;年审期限:2019年07月;交强险:2019年07月;违章情况:无 ;该车证载所有人为:河南省统计培训中心;

(3)车牌号:豫A70289;车型:雅阁牌HG7203AB;发动机号:1830721;车架号:LHGCP168582028569;核载人数:5人;登记日期:2008年12月;里程表:19.1万公里;年审期限:2019年12月;交强险:2019年11月;违章情况:无;该车证载所有人为:市场研究杂志社,未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4)车牌号:豫A1F669;车型:雅阁牌HG7203AB;发动机号:1830635;车架号:LHGCP168182028486;核载人数:5人;登记日期:2008年12月;里程表:19.87万公里;年审期限:2018年12月;交强险:2018年11月;违章情况:无;该车证载所有人为:河南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2、本次处置的车辆,按现状进行处置和交接。竞买人在受让前应对车辆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单证、年审、违章、保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竞买人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车辆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不作调整。

4、本次处置车辆涉及的机动车交易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税费、牌照工本费、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处置车辆交付前与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事故、违章均由委托方负责处理,转让并交付后与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违章等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6、车辆保险及年审已过期,买受人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以及交强险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买受人应在车辆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8、买受人应按规定及时签订《车辆转让合同》,按时付清成交价款,并将车辆变更过户至本人名下。未按规定签订《车辆转让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未将车辆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

9、车牌号不随车辆一起转让。

10、车辆的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河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285738

附件
车辆信息统计表.pdf行车证、车辆登记证书1.pdf行车证、车辆登记证书2.pdf评估报告1.pdf评估报告2.pdf网络竞价须知.pdf

特别告知:意向竞买方需亲自审看转让标的,对标的的实际情况及价值进行判断,对其瑕疵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公车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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