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审计、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药科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审计、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药科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审计、评估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药科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7日16: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5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沈阳药科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沈阳药科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审计、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001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审计、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学校所属企业基本情况:本次改革工作中,预计需要审计、评估服务的企业共19家(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分四个层级,企业注册资本规模总量约为2400万元,除历史遗留的“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外,大部分主体企业经营状况稳定。★二、审计、评估服务事项: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2号)精神,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为我校需要进行体制改革的校属企业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开展所属企业专项清查,按照资产处置方式及有关要求形成清产核资报告。负责校办企业的审计工作,出具校属企业的审计报告。★2.通过清产核资摸清校属企业家底,理清资产性质、资产状态、资产权属、债权债务、潜亏、隐藏资产等事项,为我校决策提供详实依据。★3.为招标人提供注销、合并、人员安置、财务、资产等改革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对改制相关问题提供合法合规、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解决改制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三、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2号)精神,按照《沈阳药科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做好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务必充分考虑工作难度和校企历史遗留问题,不得中途放弃、中途加价,确保全部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如有情况变化具体时间由双方商议决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国家、省、市财政网站登记备案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药科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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