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化学发光仪及配套试剂院内议价公告招标公告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化学发光仪及配套试剂院内议价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配套试剂名称 |
1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
凝血酶时间(TT) | ||
纤维蛋白原(FIB) | ||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 | ||
D-二聚体(D-Dimer) | ||
抗凝血酶III(AT-III) | ||
2 | 化学发光仪 | 乙肝对半定量 |
乙肝前S1 | ||
甲肝 | ||
丙肝 | ||
HIV | ||
梅毒 | ||
优生十项 |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凡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报名产品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并满足医院使用和管理要求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省标目录产品经销商须具备相应省标平台配送权,谢绝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已列入医院黑名单的厂商报名。
(三)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基础材料(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产品介绍彩页、参数、配置清单(省标目录产品须注明省标ID)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相关证照(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打印查询依据)。
2、生产厂家三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供应商三证、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四)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厂商方可参与谈判。
三、谈判须知
(一)于谈判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一正四副、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
1、响应产品报价明细表(省标目录产品须注明省标ID,报价不得高于省标平台最低成交价)。
2、报名时要求的基础材料(正本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3、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及售后服务承诺。
(二)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三)谈判现场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需与报名时一致,重量、体积较小的产品,需于现场提供样品。
(四)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四、报名地址:1、南昌市第三医院抚河院区行政2号楼3楼物资设备采购科,
2、朝阳院区物资设备采购科;
联系电话:0791-8662050186728023(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联系人:方老师 (报名前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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