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竞争性谈判]2021年双牌县紫京学校实验室普教设备采购项目

[双牌县][竞争性谈判]2021年双牌县紫京学校实验室普教设备采购项目

2021年双牌县紫京学校实验室普教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编号:HNGD2021-YZCG-011

政府采购编号:永双财采计【2021】010号

项目名称:2021年双牌县紫京学校实验室普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3511.4元

最高限价:933511.4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不是三证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二、供应商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 7日17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冷水滩区翠竹路东城银座B栋3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双牌县教育局

(2)地 址:双牌县人民检察院附近

(3)电话:137*****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东城银座B栋301室

(3)电 话:187*****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小平

电 话: 187*****230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普教设备 学校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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