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部门预算

202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录


  1.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概况

  1. 主要职能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1.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8.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9.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10.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1.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 名词解释




  1.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概况


  1. 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重新印发县房产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陵编〔2011〕67号)文件,“陵水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承担以下具体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房产市场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公产房的建设、租赁和管理。

(四)负责房产产权登记、交易、租赁、管理以及相关业务的行政事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计划的审查;负责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监督、房屋征收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屋产权的权属确认、房屋产权有关证件的核发、产权产籍的核查、建档以及房屋测绘、评估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房产市场的开发和管理,预测、预警、预报,办理房产交易、抵押、变更登记、赠予、交换及其合法形式的房产转让核准工作。

(七)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全县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房屋租赁许可证发放及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规范房产市场秩序,监督和查处违规、违法的房产交易行为;负责全县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对在全县注册登记或开展业务的房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白蚂蚁防治机构和房产评估机构和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备案;负责对上述单位的资质年检和行为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住宅小区(或楼宇)物业服务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本级。


  1.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链接-陵水县房产管理局(详见附件)


  1.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04.5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304.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304.56万元;支出总计4304.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9.47万元。

二、关于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04.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12.55万元,主要是增加文黎保障性住房小区(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附属工程及文黎保障性住房小区一期工程等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3万元,占0.43%;卫生健康(类)支出31.65万元,占0.74%;城乡社区(类)支出271.81万元,占6.31%;住房保障(类)支出3979.47万元,占92.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4万元,主要是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5万元,主要是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1.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9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同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环境卫生保洁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6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29.5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1万元,主要是单位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三、关于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79.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3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68.52%。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务用车改革,厉行节约。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遵从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五、关于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陵水县房产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304.97万元。

?? 七、关于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4304.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41万元,占0.01%;经费拨款收入4304.56万元,占99.9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12.96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增加。

八、关于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陵水县房产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430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16万元,占6.49%;项目支出4025.4万元,占93.5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12.96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陵水县房产管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陵水县房产管理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陵水县房产管理局本级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陵水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有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304.5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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