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机场公司合作货运销售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衢州机场公司合作货运销售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衢州机场公司合作货运销售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01

二、 招标项目名称:衢州机场公司合作货运销售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三、 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衢州机场公司合作货运销售代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衢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衢州机场的快速发展,货运量的大幅增长,为提供更优质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维护经营秩序,实现经营利益最大化,并确保机场货物运输安全运行,机场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货运销售合作服务商。 2.2招标范围:服务期内协助衢州机场完成航线货运销售代理服务,合作服务商需积极开拓货运市场,争取货源,努力完成货运吞吐量指标。 2.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衢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浙江省衢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quzhou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https://b.zhengcaiyun.cn 6.7 :http:// 6.8 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陈磊、张樱 联系电话:****-********139*****242

四、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衢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张樱

联系电话:****-********139*****242

传真:/

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招标中心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 货运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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