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2013-171,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JT-C1302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本次招标为标段二重招。
(1)标段设置和划分:
标段二:塑钢门窗定点入库采购项目;
注:项目的详细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中的清单。
(2)定点入库数量:标段二塑钢门窗:五家。
(3)定点入库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2013-171
委托代理编号:HNJT-C1302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标段二:
(1)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长沙市住建委的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3.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6月 23 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hua.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2013年 6月24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 2013年 6 月 24日9:00 时。
5.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雨花城投定点标段二保证金”,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5.3缴纳时间:2013年 6 月23 日16:00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万家丽路中段46号圭塘河建设指挥部三楼
电 话:****-********
联系人:谭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韭菜园路97号新富城富利大厦1101
联系人:宋 静
电 话:158*****323
长沙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 雨财采计2013-171委托代理编号: HNJT-C13023 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5月 目录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定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投标费用5.授权委托6.联合体投标7.采购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10.偏离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语言14.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6.投标报价17.备选方案18.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0.投标保证金21.投标有效期22.投标文件的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4.投标文件的递交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6.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与评标27.开标28.评标委员会29.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中标信息公布31.投标人质疑七、合同签订32.中标结果通知33.履约担保34.签订合同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变更数量的权利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特殊情形37.特殊情形的规定九、其他规定38.政策与法规39.招标代理服务费40.其他规定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 总则1.1 评标委员会1.2 评标方法二. 评标程序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2 澄清有关问题2.3 比较与评价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2.合同的适用范国3.合同标的及金额4.合同价款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6.货物的验收 7.货物包装要求8.运输和保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10.权利瑕疵担保11.知识产权保护12.保密义务13.价款支付14.伴随服务 15.违约责任16.合同的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8.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20.不可抗力 21.解决争议的方法22.适用法律 23.通知24.合同未尽事项 25.合同份数及生效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6.组成合同的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五. 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联合体协议书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9、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技术文件七.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八.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九.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七章投标邀请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一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授权委托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2本章第6.1款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2款、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七章:投标邀请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8.2本章第1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9.招标文件的获取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登录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更正公告。 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2.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1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12.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三、投标文件13.投标语言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计量单位14.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商务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7)货物说明一览表(8)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9)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10)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2 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5.1款要求的结构。15.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16.投标报价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6.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6.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17.备选方案17.1 除本章第16.3项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7.2本章第16.3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3)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列出。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9.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 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9.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9.4 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20.投标保证金20.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0.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0.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1.投标有效期21.1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签署22.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2.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印鉴。23.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3.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24.投标文件的递交24.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4.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招标文件前附表附页4《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5.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2、23、24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25.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6.串通投标行为2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和评标27.开标27.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章第24.1项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7.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27.3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监委和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本章第16.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27.4 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本章第16.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7.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7.6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重大项目或特殊项目经批准,采购人代表按规定参加评标委员会。2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9.评标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中标信息公布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9.2项指定的媒体上同步发布。31.投标人质疑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31.3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1.4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1.5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1.6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1.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1.8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2.中标结果通知32.1 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履约担保33.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3.2 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3.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签订合同34.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特殊情形36.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37.特殊情形规定37.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五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进入开标、评审程序。37.2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1.3第(2)—(4)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37.3改作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的书面通知参加谈判、递交最终报价;(2)从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经评审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评审供应商报价时,按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关于最低评标价法的价格评审的规定评审。37.4 改作单一来源方式的,评审小组按单一来源评审程序,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九.其他规定38. 政策与法规38.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38.2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招标代理服务费39.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0. 其他规定40.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 总则1.1 评标委员会1.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2评标方法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商务0.252技术0.353价格0.4∑(1+2+3)=11二.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五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4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投标人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5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2.2澄清有关问题2.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2.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2.2.3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2.2.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按下列方法及步骤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2.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所称投标报价为按本章第2.3.2款规定评价后的投标报价。2.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2.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2.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2.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2.3.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2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货物包装要求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 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 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招标文件前附表与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合同份数及生效25.1合同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2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一、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外墙砖战略采购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外墙砖战略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作为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外墙砖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协议原则1、乙方通过政府采购确认,进入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外墙砖战略采购供货商库,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雨花区保障住房外墙砖在战略采购库内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2、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有关要求提供货物和相应服务,并承诺在甲方的最高限价以下向甲方供贷,价格在竞争性谈判中确定;3、本协议作为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外墙砖战略采购双方结算的依据之一;4、本协议所附技术参数作为本协议的确定价格及验收依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之一;5、外墙砖的具体数量、颜色、尺寸、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根据甲方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的供货协议书上确定。6、甲方项目需要外墙砖时,甲方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采用跟本协议战略采购库内的部分供货商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的供货商,并另行签订供货协议,乙方不得对此有异议;在签订供货协议时,单价不能高于本协议,技术参数不能低于本协议。但是具体的颜色、尺寸、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7、具体的付款方式、包装、运输、验收等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二供货协议书。二、协议有效期限与协议续展 1、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签订后三年止。 2、 在上述合同期限结束前的最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就将今后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如双方就今后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可得到续展,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3、 甲方在协议执行中每半年对乙方的履约过程、履约能力、结果及其它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如果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甲方保留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后重新确定所有供应商的权利。三、供货价格广东产地:最高供货价按 元/m2(本价格为瓷砖净面积价格,瓷砖最终实际使用量根据《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量标准》墙柱面工程章节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经人材机分析得出的瓷砖用量为准)。福建(江西)产地:最高供货价按 元/m2(本价格为瓷砖净面积价格,瓷砖最终实际使用量根据《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量标准》墙柱面工程章节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经人材机分析得出的瓷砖用量为准)。本价格包括加工制作费、包装费、装运费、运输保险、卸货费、检测费、施工单位配合费、材料税金等一切费用。最终供货价格,在甲方使用时,以竞争性谈判时确定的为准,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出现CPI上涨(或下跌)过快,甲方按程序报批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四、结算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终止或供货协议终止,如果已经供货的按合同供货量的60%结算供货款,如果还未供货的,协议相应的终止,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五、协议的更改、修改、中止和终止本协议一经生效,协议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协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六、纠纷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向甲方住所地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它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政府监管部门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协议书附件:一、技术参数 二、供货协议书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外墙砖采购合同 工程名称:星城新宇?***外墙砖采购合同 工程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合同编号:YCT-KF(2013)-[其它]第***号 发 包 人: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2013年 月日 外墙砖采购合同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雨花区保障住房施工的需要,通过市场调查、厂区考察等方式筛选并按相关程序报审核准后的要求,将部分外墙饰面砖委托乙方生产供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外墙饰面砖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第1条词语定义1.1、建筑外墙饰面砖材料:本合同所述的建筑外墙饰面砖材料包含原材料、其它材料、机具设备、零件、组件及模具〈块〉等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要求的产品(以下简称“材料”);1.2、通体砖:通体材质和花色相同的无釉陶瓷砖(亦指低吸水率的无釉陶瓷砖,正反面材质和色泽一致且吸水率小于<0.5%);1.3、天:除合同中特别注明外,均指日历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00时。第2条项目概况2.1建设单位: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施工单位: 2.3工程名称: 2.4工程地点: 第3条外墙饰面砖合同单价、数量、合同金额及供应期限3.1、单价本合同中所约定单价除非另有说明,任何材料的单价或整项费用均为包干单价:元/m2,该单价包括样板试制、样品、生产、安装、运输、卸车、保险、货物检验试验(调试)、经销、商检、国家及地方税费、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在供货期内,发生预期的市场价格涨跌、国家或地方政策改变,单价一律不予调整。3.2、供货数量 3.2.1、本合同适用于所有乙方提供甲方之所有材料,材料具体需求数量详见附件一;3.2.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材料之预估需求量,若甲方向乙方提供预估需求量,该预估需求量仅供乙方参考,甲方无需依该预估需求量向乙方采购材料,但乙方须依预估需求量备好材料,并将预估量控制在±3%内以便甲方随时需要。3.2.3、本合同内的材料供应数量为暂定,在甲方确认供货完成后,按经甲方委托现场签收人员和材料部门负责人书面签字确认的实际供应数量为准。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规格型号、等级、数量、使用栋号和发货时间。由甲方现场签收人员填写到达时间。3.2.4、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三天用书面订单或传真和电话或短信通知乙方,明确材料规格、计划供应方量、使用栋号和时间; 3.3、结算数量3.3.1、结算数量以甲方委托现场签收人员、材料部门负责人和乙方书面签字确认单据为准(详见甲方提供的委托函中各签收人员的姓名和签名真迹),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3.4、计量单位双方约定本合同材料单片标称尺寸()以“片”或“块”为计量单位,其单价与每“片”或每“块”的标称尺寸对应;若所供材料每“片”或每“块”小于单片标称尺寸任何一项指标则计价数量按材料实际净尺寸与单片标称尺寸之间比值折减计算。3.5、合同金额以结算数量和合同约定结算价格计算为准。3.6、材料供应期限: 根据工程项目所需以甲方通知的供货期为准。第4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4.1品质要求本合同所采购材料应该完全满足下列标准:4.1.1、与本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下列要求完全相符; 本工程外墙通体饰面砖的规格:瓷质通体砖、优等品;瓷砖背部有燕尾槽;必须是垫板烧制,吸水率小于0.5%;同时必须是用水煤气烧制而成;无斑点、无明显色差、无翘曲、规格一致。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100-2006《干压陶瓷砖E≤0.5%BIA类—瓷质砖》或DB44/T843-2010《外墙用陶瓷薄砖》、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3810《陶瓷砖试验方法》、JGJ 126-2000《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10-2008《建筑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标准》、JGJ/T 191-2009《建筑材料术语标准》、GB/T9195-99《陶瓷砖和卫生陶瓷分类及术语》及现行规范规程和职能主管部门的要求。且外墙饰通体饰面砖颜色必须与甲方签认封存样砖颜色相一致。4.1.2、用材规范、做工到位、合格材料;4.1.3、与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品、样板、规格一致或不能低于上述标准;4.1.4、能达到本合同所特定说明的性能标准;4.1.5、满足合同明确规定或默示该材料应符合使用之目的;4.1.6、符合合同指定的试验要求,乙方需负责不合格的试验费用及相关损失;4.1.7、此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国家、当地或行业的所有法规、条例、规范或标准的要求。如果法规、规范、标准、甲方或乙方提供的资料以及样板之间存在差异,不论合同条款如何规定,甲方均有权指示乙方无条件执行较高标准,且甲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4.2质量等级4.2.1、本合同中材料的质量等级符合4.1.1条相关规范规程要求4.2.2、如果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若干的质量等级,则乙方应主动书面说明,同时还需要说明该等级在同种或同类产品质量等级序列中所处的级别以及适用范围。乙方于合同签订时未说明材料质量等级的,则甲方有权认定材料质量等级为乙方生产的同种或同类产品质量等级中最高级别。4.3技术参数4.3.1、本合同中外墙通体饰面砖吸水率、抗冻性等指标须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要求。4.3.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对其所提供的材料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说明(此部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效力),明确指出材料的适用范围以及局限性。如果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而影响甲方对该材料的使用,而乙方又未作出特别说明的,则无论甲方是否在合同中提出明确要求,乙方都必须无条件进行补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第5条 付款方式5.1分批付款:5.1.1、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的条件:①、材料经双方验收合格;②、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上详细说明乙方认为其应得到的款项,并附上相关有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原件及相应金额的发票,并加盖乙方公司印章。③、支付方式和支付节点: 。5.1.2、乙方送货单与甲方入库单不一致时,以甲方入库单为结算依据。5.2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本合同所生之债权设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予第三人。5. 3本合同下付款币种均为人民币。第6条包装与运输6.1、包装要求根据所定材料的特性及市场既有的习惯,本合同项下外墙通体饰面砖材料为纸皮式工艺,应统一按纸皮砖分块(张)分类分箱包装即每箱 块(张)每块(张) 片单块饰面砖,按材料的特点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在正常运输情况下运抵目的地时完好无损,并按合同规定,由乙方运抵交货地点(即工程地点)交货。由于材料装箱或纸皮工艺粘贴不当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6.2、运输方式如无特别说明,运输方式由乙方组织运输车辆进行,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6.3、转运中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对在转运中损坏或丢失的材料予以免费补齐或换货,不能影响甲方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第7条材料的验收与交付7.1文件要求乙方将材料运到工地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涵盖以下有关所供材料的文件(中文版),以满足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的要求:7.1.1 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7.1.2 产品标记、批量及编号;7.1.3证书编号;7.1.4 本批产品实测技术性能和生产日期;7.1.5并由抽检员、单位盖章;7.1.6其他有关所供材料的文件。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7.2 卸车、搬运、堆放如无特别说明,乙方的供货责任应包括将材料卸车,搬运到工地内各建筑物一层,并按甲方要求及根据材料特点堆放整齐。7.3 验收和交付材料卸车后,甲方、乙方共同对材料进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收货单,作为交付凭证。如需调试的,则在调试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方视为收货。甲方对收货单的签署并不影响乙方对材料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实际交货时间以甲方在收货单注明的时间为准。7.4 材料检测按国家、当地或行业的法规、条例、规范或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7.5 拒收如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乙方不能遵守合同规定其应负的责任,甲方可拒收材料。乙方应立即安排给予更换,并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7.6 交付材料的更换已交付材料在接收之后使用之前,或经试用发现其质量、规格、颜色等与交付标准不符,或抽样送检不合格,乙方有义务免费更换,且不得因此使双方确定的供货时间及甲方使用时间上有所延误,否则,乙方应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7若甲方决定接受乙方交付的不符合本合同的材料,此种决定并不意味甲方有义务接受将来不符合本合同的材料。第8条双方责任8.1 甲方职责:8.1.1、向乙方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8.1.2、对乙方提供的样板、样品进行审核、确认;8.1.3、按合同规定审批乙方的付款申请,并支付款项;8.1.4、向乙方介绍验收人员及其职权;8.1.5、甲方提供根据现场条件布置的道路和场地。8.1.6、选择独立的检测机构对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通知乙方。8.2 乙方职责:8.2.1、向甲方提交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并须得到甲方的确认;8.2.2、按合同规定提供材料及相关服务,并在材料到达前通知甲方;8.2.3、提供材料验收所必需的文件和手续,对材料的堆放条件进行说明;8.2.4、甲方提出在任何时间视察乙方的生产车间、仓储地点,乙方不得拒绝。如果乙方为材料之经销商,则应负责与制造商联络安排视察、参观。乙方不得以涉及专利等理由拒绝甲方视察,但可以不接受甲方视察专利工序、工艺的要求。8.2.5、乙方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组织、优化交通组织方案确保材料运输安全正常进行。材料运输车辆在运输和卸料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第9条变更9.1交货时间的变更甲方可于约定交货日之前,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延期不得超过30天),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交货时间变更如因此涉及乙方仓储、资金占用、管理费等额外支出或其他一切费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9.2 变更的费用变更材料的价格按照双方已确认的价格进行计算。若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则甲方将对材料更改的价格做出合理的评估。如果甲方的变更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所有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10条安全要求10.1安全责任10.1.1 乙方在运输、装卸、码整材料全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10.2安全隐患材料在使用时如有安全隐患,则乙方应向甲方说明,并出具书面的使用说明。如果在材料交付时才说明,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向乙方索赔因材料质量给甲方造成的损。乙方对安全隐患及时说明的义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因材料安全隐患造成施工人员、房屋使用人及第三人的伤亡、财产损失而应负有的赔偿责任。10.3 现场安全10.3.1 乙方必须确保所有由其安排进入工地现场的人佩戴标准的安全帽,并须提供合适的个人保护用具包括手套及安全鞋等,并确保他们正确使用该等保护用具,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安全、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10.3.2 乙方必须确保由其安排进入工地现场的起重机械或吊重器具或装卸机具在使用之前已依据有关安全条例取得有效的检验证明文件。10.3.3 乙方必须确保进入工地现场的乙方人员佩戴工作卡。甲方或监理单位有权拒绝没有佩戴工作卡的人士进入工地现场,因此而导致的供货延误概由乙方负责。10.3.4 乙方必须确保进入工地现场的乙方人员遵守工地相关管理秩序,服从甲方以及相关方的安排。第11条环保要求乙方应确保送货车辆进入工地时应避免遗洒、扬尘、噪音过大、随意丢弃包装物料及废物。第12条合同转让与分供12.1合同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12.2 分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指向的材料交由其他第三方生产。如乙方为经销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组织非甲方认可的制造商加工、生产本合同指向的材料。第13条违约责任13.1逾期交货13.1.1 如果非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逾期交货,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贰万元逾期交货的惩罚性违约金。货物无法按时交付的,乙方最迟须在到期交付日30天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甲方详细说明延迟交货的理由,并提供文件支持,说明乙方认为交付日将延长的合理时期。否则乙方除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外,还需按甲方通知的预估需求量价款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在收到乙方上述通知后,甲方将尽快通知乙方可延迟交付日的期限(若有),甲方的认可延迟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责任。13.1.2 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后,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13.2 不能交货如乙方不能交货,不论是涉及货物的全部或部分,乙方应当承担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价值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如影响了任何部分材料的商业用途、效果或价值,则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终止未交货部分合同。13.3 质量缺陷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甲方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乙方运输、保险等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逾期交货的,甲方将按13.1~13.2款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甲方让步接收的,则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折价。13.4 合同转让与分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或将材料交由其他第三方加工、生产,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要求乙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按合同继续履行,且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的预估需求量价款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13.5 合同终止后的赔偿如果乙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乙方除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材料款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未交材料之材料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另购同类产品的差价、工程延误造成的损失及所引起的运费、弃置费用、变卖费用和管理费等。13.6乙方雇员、代理、承包商和分包商就任何有关所得税、工人补偿、年假、长期服务假、养老金的法律方面,对甲方提出的任何索赔甲方均有权向乙方索赔,且不以甲方已经支付完毕为前提。13.7乙方员工、临时工或代理、承包商、分包商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3.8对于本合同产生的或相关的间接或后续费用、损害,包括利润损失、用途损失、合同损失和管理费用增加等等,乙方无权要求赔偿。第14条纠纷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其它15.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15.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15.3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15.4乙方所有对甲方文件中的签字工作人员,乙方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需变更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作变更,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附件一:外墙砖规格及数量序号品牌名称材质规格(mm)厚度(mm)数量(m2)货 号等级颜色吸水率每平方数量包装标准1 二、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塑钢门窗战略采购协议书甲 方: 乙 方: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塑钢门窗战略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作为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塑钢门窗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协议原则1、乙方通过政府采购确认,进入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塑钢门窗战略采购供货商库,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雨花区保障住房塑钢门窗在战略采购库内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2、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有关要求提供货物和相应服务,并承诺在甲方的最高限价以下向甲方供贷,价格在竞争性谈判中确定;3、本协议作为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塑钢门窗战略采购双方结算的依据之一;4、本协议所附技术参数作为本协议的确定价格及验收依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之一;5、塑钢门窗的具体数量、颜色、尺寸、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根据甲方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另行签订的供货协议书上确定。6、甲方项目需要塑钢门窗时,甲方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采用跟本协议战略采购库内的部分供货商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的供货商,并另行签订供货协议,乙方不得对此有异议;在签订供货协议时,单价不能高于本协议,技术参数不能低于本协议。但是具体的颜色、尺寸、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7、具体的付款方式、包装、运输、验收等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二供货协议书。二、协议有效期限与协议续展 1、本协议有效期至协议签订后三年止。 2、 在上述合同期限结束前的最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就将今后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如双方就今后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可得到续展,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3、 甲方在协议执行中每半年对乙方的履约过程、履约能力、结果及其它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如果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甲方保留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后重新确定所有供应商的权利。三、供货价格塑钢门窗采购的最高供货价基准价为 元/m2。最高基准价包括内容:80系列推拉窗或60系列推拉门的型材框架,5+6A+5mm的普通中空玻璃、1.5mm厚的钢衬,窗扇滚轮采用铜质滚轮,玻璃窗扇轨道加压铝条,不装纱窗,但是塑钢窗制作时必须预留纱窗轨道。在塑钢门窗制安基准价定价的基础上,如需要调整其它制安内容,调整制安部分的价格按以下原则确定最高价格:采用钢化玻璃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 元/m2米一个单面;只采用单层玻璃 (如封闭阳台)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元/m2;采用5+9A+5mm中空玻璃按实际使用面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 元/m2;采用60系列平开窗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 元/m2;采用双色共挤塑钢型材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 元/m2;另在本协议附件中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塑钢门窗技术参数表里面有描述,但是本条款没有单独说明调整价格的则视为包括在基准价内。塑钢窗最终实际使用量根据《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量标准》门窗工程章节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经人材机分析得出的塑钢窗用量为准)本价格包含门窗设计、材料采购、运输、卸货、保管、加工制作、安装、调试、维护、材料送检、节能检测、验收、备案、当地及现场关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质量保修、税金、施工单位配合费(含给施工单位的一切费用)等一切费用。最终供货价格,在甲方使用时,以竞争性谈判时确定的为准,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出现CPI上涨(或下跌)过快,甲方按程序报批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四、结算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终止或供货协议终止,如果已经供货的按合同供货量的60%结算供货款,如果还未供货的,协议相应的终止,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五、协议的更改、修改、中止和终止本协议一经生效,协议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协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六、纠纷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向甲方住所地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它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政府监管部门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协议书附件:一、技术参数 二、供货协议书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塑钢门窗采购与安装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星城新宇?**苑塑钢门窗采购与安装工程工程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合同编号:YCT-KF(2013)-[其它]第***号 发 包 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2013年 月日 塑钢门窗采购与安装工程合同发包人: 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以下简称为“承包人”)双方就星城新宇?**苑塑钢门窗采购与安装工程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星城新宇?**苑塑钢门窗采购与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3、施工工期与进度:开工日期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和进度施工,服从发包人统一管理,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主体工程竣工前完成所有塑钢门窗的安装。4、工程质量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具体以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的原件和发包人与承包人的验收合格文书为准。5、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 本合同;②本合同附件;③现场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工程师指令文件;④由承包方设计并通过发包方审核同意的本工程施工图纸。6、除本工程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现行的《塑钢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I-103-96。 7、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姓名: ,职务:现场工程师 。负责现场的施工技术处理、质量、安全、进度和协调发包人现场签证。姓名:,职务:预结算工程师。负责现场的签证、预结算和施工合同管理等。8、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职务:项目负责人。二、承包内容及承包价格1、承包内容所有栋的塑钢门窗制作、安装、维护。承包人按发包人确认的塑钢门窗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安装、维护等,各种窗型的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附件四。 2、承包方式及价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该综合单价包含设计、材料、制作、安装、维护、税金及与主体单位配合、材料送检、节能检测、验收、备案、当地村组关系及周边、节能办关系协调处理以及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经双方协商本工程所有门窗综合结算单价均为 元/m2。①、本合同执行期间,该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②、国家和地方政策性调整、调价,以及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塑钢门窗设计方案,在本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调价。3、估算总价本合同估算总价约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三、合同的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按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送审资料。2、竣工结算的审计程序: 发包人初审后,由发包人提交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复审,如果雨花区审计局不再进行抽查审计,则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的复审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复审后,如果雨花区审计局需要进行抽查审计,承包人必须接受审计,并且接受抽查审计结论。3、因发包人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由发包人承担增加的工程款,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工程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4、 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 承包人应确保所完成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和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或者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验收报告后14日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承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6、对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返工均由承包人义务进行返工,不另计算工程量,发包人仅按照最后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实量结算。四、合同的价款支付付费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RMB万元)付费时间备注第一次付款约 主框全部安装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进度款第二次付款约 所有工作全部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进度款第三次付款约本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竣工结算经区财评审计后30个工作日内竣工结算付款第四次付款约质保期满一年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无质量问题,1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余款。说明承包人在项目支付节点工作完成后的7日内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在收到申请且经发包人有关部门批准后支付;承包人收取第一、二次付款前,应按发包人财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的财务手续(暂不提供发票);第三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开具本合同竣工结算总金额等额专用发票给发包人。五、承包人权利和义务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本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和安全向发包人负责。2、自觉接受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3、按工程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4、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发包人办理交工验收。5、承包人必须服从工程发包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合理指令。6、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承包的工程;7、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的建设;承包人必须服从各土建总包单位和发包人或监理的管理;同时应主动配合各土建总包单位对窗框内水泥砂浆和砼的灌缝,杜绝窗框渗漏。8、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施工组织必须服从土建总包单位的进度、质量、现场布置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9、每月月底向发包人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如不按时报送,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10、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11、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1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验收资料附件移交发包人;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交工后有关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现有设备及材料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更换、返修;13、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任何一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和主管单位备案;14、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15、在施工中,由承包人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16、责任不受批准影响:承包人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全责。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不因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和签认而减轻或解除。17、承包人必须取得土建总包单位的签字盖章认可方可支付工程款。18、负责节能工程(由节能办)的最后检测验收,且负责该项目的备案,并以此作为竣工验收交付条件之一。负责协调处理与保温节能施工有关的当地行政、政府、执法部门及村组、周边群众、居民关系和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六、发包人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的违章作业。2、承包人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的指挥和调度。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3、如果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发包人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4、承包人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并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5、发包人有权审核图纸及设备清单,监督进场设备材料。6、发包人提供该工程施工的水、电接入口,由承包人按规定从接口引出,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水、电费按表计量,由承包方按规定向发包方缴纳。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和安全、意外事故,以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3、本工程所有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其自行解决。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发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所有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八、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根据实际要求组织货源并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报验,所有材料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场并重新采购,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失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现场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发包人不给予赔偿,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3、设备材料费用归承包人负责。九、违约责任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 1000 元/日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价格。(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整改到合格为止,工期不顺延。如果承包人整改后,仍然不能通过验收,且工期延误超过30天以上,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承包人退场。(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应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正本捌份,发包人执 伍份,承包人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工程发包人:(公章)工程承包人:(签名)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 号:附件一: 廉政合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星城新宇?**苑塑钢门窗采购与安装工程的建设管理方——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包人)与 (以下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长沙市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星城新宇?**苑塑钢门窗采购与安装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第三条 承包人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调离其工作岗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以单方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并给予承包人三年内不得对发包人组织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理投标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承包人、发包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星城新宇?**苑塑钢门窗采购与安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塑钢门窗安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单位:(盖章) 承包人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盖章)承包人监督单位:(盖章)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塑钢门窗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塑钢门窗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为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外装饰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至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双方约定本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无质量问题,1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余款。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13年 月日附件三塑钢门窗质量验收标准一、严格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验收。二、进场的塑钢门窗必须进行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3项强度检测,并附有检测报告。进场时提供各种相关证和检测报告。三、进场时须报发包人或监理验收。四、塑钢门窗必须符合以下:1、表面:平整,洁净,光滑,大面无划痕,碰伤,型材无脱焊,断裂,无色差,保护膜及包装纸无脱落。2、五金件 :配备其全,位置正确,安装牢固,使用灵活,达到各自的使用功能。3、玻璃密封条: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触面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4、密封质量:门窗关闭时,扇与框无明显缝隙,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5、玻璃:无色差,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安装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夹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气,双玻隔条不得翘起。6、压条:带密封条的压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的接缝应无明显缝隙,接头缝隙应小于1MM。7、排水槽的位置要正确,数量要适中8、窗框连接件只准固定上、两侧三方,但必须保证牢靠。五、土建施工队伍按施工图进行洞口进行预留,承包人进行检查和现场核对,必须现场确定洞口预留尺寸无偏差和位置准确。六、塑钢门窗整体刚度好,安装牢固,推拉或启闭不晃动。型材选择,断面尺寸和强度和内衬钢和安装结点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塑钢门窗外框固定应依赖连接体(脚头)固定在洞口墙体上,不得将门窗外框直接埋入墙体。连接材料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15mm的冷轧钢板,表面镀锌,两端伸出塑框墙体固定。连接件的数量、位置应在框边角不大于150mm处设一点,此后各点间距不大于500mm,以确保框与墙体的可靠连接。七、安装时,必须双向挂线,以保证窗宽水平,高向垂直。八、门窗不得渗漏,滑道内不得积水,并有防积水措施;已安装的塑钢门窗同墙体的四周缝隙均匀, 填充材料必须选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填塞时不易过紧,要能自行发泡膨胀。用嵌缝膏作打注嵌缝材料密闭窗框四周的缝隙(按规范 要求应在缝隙外表留5~8mm深的槽口作填充嵌缝材料之用),在施工装饰面层时应嵌木楔,尺寸为5mm×7mm,待装饰面完成后,取出木楔,槽口应连续贯通,在槽内由下而上打注嵌缝膏,窗下槛抹灰时应伸入下槛3~5mm,在阴角处打注嵌缝膏,注膏前应清洁表面,注膏后应检查注膏是否连续,防止漏注。内螺丝在两年内不得生绣;安装完毕后应作泼水试验,并由发包人现场人员签字验收。九、安装后门窗开关和锁具启闭灵活,无变形。十、成品保护:在发包人委托的物业公司接收前,成品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接收后,成品保护工作由发包人负责,非质量本身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十一、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提供已施工完的明细表,交由发包人验收;并清除保护膜、包装纸,清理干净现场。附件四 图纸 三、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电梯制安及服务战略采购协议书甲 方: 乙 方: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电梯制安及服务战略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作为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电梯制安及服务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协议原则1、乙方通过政府采购确认,进入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电梯制安及服务战略采购供货商库,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雨花区保障住房电梯制安及服务在战略采购库内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2、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有关要求提供货物和相应服务,并承诺在甲方的最高限价以下向甲方供贷,价格在竞争性谈判中确定;3、本协议作为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建设项目电梯制安及服务战略采购双方结算的依据之一;4、本协议所附技术参数作为本协议的确定价格及验收依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之一;5、电梯制安及服务的具体数量、颜色、尺寸、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根据甲方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的供货协议书上确定。6、甲方项目需要电梯制安及服务时,甲方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采用跟本协议战略采购库内的部分供货商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的供货商,并另行签订供货协议,乙方不得对此有异议;在签订供货协议时,单价不能高于本协议,技术参数不能低于本协议。但是具体的颜色、尺寸、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7、具体的付款方式、包装、运输、验收等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二供货协议书。二、协议有效期限与协议续展1、本协议有效期至协议签订后三年止。2、 在上述合同期限结束前的最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就将今后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如双方就今后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可得到续展,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3、 甲方在协议执行中每半年对乙方的履约过程、履约能力、结果及其它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如果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4、甲方保留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后重新确定所有供应商的权利。三、供货价格电梯制安及服务最高供货价格详见附件三(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电梯制安及服务采购最高供货价格一览表)。本价格包含电梯设计、专利、材料采购、包装、运输、卸货、保管、加工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材料送检、特种设备检测、特种设备验收、备案、当地及现场关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验收,24个月售后服务、税金、交给主体施工单位的配套费及主体施工单位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含给主体施工单位的一切费用)等一切费用。最终供货价格,在甲方使用时,以竞争性谈判时确定的为准,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出现CPI上涨(或下跌)过快,甲方按程序报批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四、结算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终止或供货协议终止,如果已经供货的按合同供货量的60%结算供货款,如果还未供货的,协议相应的终止,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五、协议的更改、修改、中止和终止本协议一经生效,协议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协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六、纠纷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向甲方住所地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它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政府监管部门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协议书附件:一、技术参数 二、供货协议书 三、雨花区城投保障住房电梯制安及服务采购最高供货价格一览表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电梯采购与安装合同工程名称:星城新宇?***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工程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货物包装要求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 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 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招标文件前附表与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2)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 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合同份数及生效25.1合同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2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供应商(全称):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项目名称:星城新宇?***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3)项目安装地点: (4)项目范围:星城新宇?***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1~13#栋的客梯、消防梯、货梯,具体详见附件一中的“****电梯数量表”1.1、价格组成1.1.1合同价中包括电梯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产品本身的价格,合同电梯设备技术规格详见附件一“***电梯产品技术规格”; 1.1.2合同价中包括电梯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等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包装、运输、保险、免费保修维护、税金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1.1.3 合同价中包括电梯检测、备案费用;1.1.4 合同价中包括货到工地堆放至指定地点安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二次装卸费;1.1.5合同价中包括设备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前发生的保管费;1.1.6合同价中包括乙方进行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以及设备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费用等;1.1.7合同价格构成中安装费包含电梯设备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水电费用、安装人员生活费用、需土建单位配合的配合配套费用(即租用脚手架,塔吊,电梯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对已完工程损坏的修补实际所产生的费用)等,其中:水电费用分别按电力部门和供水部门收费标准向总包单位支付;应付土建单位的各项配合配套费与土建施工单位协商支付,各项配套配合费总费用为本合同总价的3%;1.1.8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固定不变价,不因市场价格调整而变化。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全套中文纸质技术资料,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1.2.1产品使用手册、维修手册或服务手册,及电器原理图;1.2.2产品合格证;1.2.3电梯检验合格证及检验报告;1.2.4零部件目录和易损件清单;1.2.5按甲方要求做齐有关资料。1.3特殊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1.4备品备件:乙方须针对设备的正常损耗安装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在备品备件方面保证机械设备在最终验收后两年内可以正常连续使用,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1.5乙方负责购买其派出的施工、安装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二、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1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本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2.2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确认的现场管理文件;2.3合同协议书2.4合同条款2.5中标通知书;2.6招标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含甲方澄清、修改以及补充的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2.7投标文件;2.8技术标准和要求;2.9图纸;2.10公示的上限值及其他合同文件。三、产品保管3.1乙方负责设备到施工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全部费用。3.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地点直至安装调试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并移交给甲方使用前的保管责任。四、安装调试4.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4.2项目完成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4.3乙方对项目安装调试的安全性负责,项目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意外事故及人员、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五、技术标准5.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5.2 交付的产品应与合同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合同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六、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的地点,在甲方书面通知安装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七、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1、产品质量保证7.1.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先进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合理使用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7.1.2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合同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或优于合同文件技术规格。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其原厂家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7.1.3乙方应准备与本合同货物相符的技术资料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甲方。例如:样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齐,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7.2售后服务7.2.1设备整体保修期为24个月,自设备完成安装调试通过甲方验收并移交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设备质量实行三包,免费对设备维修或更换,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保证及时供应用户所需的设备零件、易损件,且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7.2.2 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使用,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7.2.3 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全年(含国家节假日),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0.5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确保电梯正常使用。相关设备升级的同时,对本套设备相关接口同时(最多不超过一周)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引起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7.2.4乙方应保证24小时急修服务,在接到用户故障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处理完毕,其他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保证长期优质服务,定期提供例行检查并进行终身维修服务。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应以投标文件中注明为准。7.2.5设备经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办理现场移交手续,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二十四个月;在此期间,如果发生较大质量故障并且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修复,则从该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核定质保期。7.2.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7.2.7乙方至少每月一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跟踪了解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八、专利权乙方应保障甲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九、包装要求9.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均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包装保护,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提供的全部货物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9.2乙方所提供货物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在包装箱中必须附有本合同中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9.3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伤、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十、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0.1乙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甲方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质量确认。10.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器件等,甲方应申请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并有权根据质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13.2款的约定解决索赔事宜。10.3设备和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与乙方须共同就到货设备的型号、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误后,开始安装。10.4设备和材料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标准。10.5隐蔽工程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10.6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后,应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预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按合同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及验收合格证明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技术监督局出具设备验收合格证后,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单,即设备通过甲方验收。10.7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10.8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十一、合同价格、付款方式及竣工结算11.1合同总价大写:元整(人民币)。11.2付款方式:付费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RMB万元)付费时间备注第一次付款约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本次付款作为甲方预付款第二次付款约全部电梯安装完成、且甲方确认实际安装电梯总金额后15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款约全部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款约竣工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第五次付款约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质保金说明1、乙方在项目支付节点工作完成后的7日内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审查没有异议后,在收到申请且经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支付;2、每次付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付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其中安装费用发票由雨花区税务局出具,设备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每台电梯的投标报价单价必须分列设备费与安装费等;3、本合同乙方不提交履约担保。11.3竣工结算11.3.1本工程所有项目都完成后,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预结算(合约)部的要求提交竣工结算书及整套竣工资料给采购人。11.3.2甲方预结算(合约)部初审后,由甲方提交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复审,如果雨花区审计局不再进行抽查审计,则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的复审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11.3.3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复审后,如果雨花区审计局需要进行抽查审计,乙方必须接受审计,并且接受抽查审计结论。11.3.4竣工结算初审、复审及抽查审计过程中,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十二、甲乙双方责任义务12.1 甲方责任与义务:12.1.1负责提供机房电源。12.1.2 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间和仓库。但不向乙方提供任何与电梯设备存放、保管有关的设施、设备、工具和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移交给甲方完毕,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前发生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2.1.3协助处理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12.1.4配合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及其它电梯质检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办理,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1.5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电梯验收通过,交付甲方并不排除乙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障责任。12.1.6根据工程协调实际需要,提前24小时向乙方发出参加工程每次例会之通知。12.2乙方责任与义务:12.2.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已有井道进行图纸设计,如果局部地方不能通过修改设计尺寸修正,乙方根据安装布置技术要求及图纸自行对已有电梯井道尺寸进行修正或改造,排除井道内积水、污物,其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12.2.2安装施工时,乙方应从设计图上的电梯接线位置把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电梯上机房,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修补及填充工作及垃圾清理,其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12.2.3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12.2.4 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12.2.5负责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12.2.6 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12.2.7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本合同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2.2.8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12.2.9承担乙方施工、安装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12.2.10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质量的自检验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开工、验收等并承担验收费用。12.2.11负责由于安装及调试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12.2.12乙方工作人员及设备/材料进场时,应遵守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导致的所有责任。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意外事故及造成自身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2.2.13在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其人数不少于4名。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培训对象: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培训教材:土建布置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安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安装图、维护保养安全技术等;培训内容:电梯的工作原理、基本机构和功能,电梯部件的分解和修理,整机的操作、保养、调整和故障判断及排除,电梯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处理;培训地点:在电梯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培训。12.2.14乙方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接口管理工作,有责任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接口管理协调会,并按要求设计各软、硬件接口设计。12.2.15 根据甲方要求,参与工程项目每次例会,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但对会议纪要确定的指令应无条件执行。12.2.16 乙方应在安装、调试前提出安装注意要点,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做好会议纪要;乙方在安装、调整期间必须委派具有丰富类型设备安装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装及协调工作。12.2.17乙方应准备与本合同货物相符的技术资料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甲方。例如:样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齐,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十三、违约责任及索赔13.1、违约责任13.1.1如果乙方逾期供货、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者不进行安装、调试,乙方每日应当按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给甲方惩罚性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惩罚性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设备所增加的全部相关费用、因此造成甲方工程延期竣工所导致的全部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有关诉讼费、律师费等);13.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对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惩罚性违约金。13.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和招投标文件中的各类承诺及条款约定执行,造成工程进度及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13.1.4验收过程中对设备质量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13.1.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3.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包括以合作、联合经营等形式变相实施),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受乙方事后纠正而免除,若乙方未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纠正,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同时前述违约金不得免除。13.1.7 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13.2、索赔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3.2.1甲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校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13.2.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按甲方的要求降低货物价格。13.2.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3.2.4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可拒接收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13.2.5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十四、不可抗力14.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4.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乙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交货时间超过约定交货日50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延期交货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十五、违约终止合同15.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甲方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它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损失:十六、破产终止合同16.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十七、合同纠纷:17 争议的解决17.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二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二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二十二、其它1.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2.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雨花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案时间:附件一:***电梯产品技术规格附件二:廉政合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甲方、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长沙市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合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第三条 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调离其工作岗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给予乙方三年内不得对甲方组织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理投标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农村拆迁保障住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合同的附件,与采购与安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 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二、技术文件六、货物说明一览表七、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八、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货物类(商务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 雨财采计2013-171委托代理编号: HNJT-C13023 投标人 年月日 一、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2、技术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1) 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 二、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 标段一 :序号规格产地投标价格(优惠率)交货期145*95 245*145395*1454115*145投标总价(优惠率):本价格为材料预算价,包括加工制作费、包装费、装运费、运输保险、卸货费、检测费、施工单位配合费、材料税金等一切费用。小写: 大写: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其他事项申明:备注:(1)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2)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5.5款、第16.6款、第27.3款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 日政府采购编号: 标段二 :序号设备名称类别投标价格(优惠率)交货期1基准部分:bufen : 塑钢门窗2制作安装调整部分:采用钢化玻璃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12元/m2米一个单面 只采用单层玻璃 (如封闭阳台)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33元/m2采用5+9A+5mm中空玻璃按实际使用面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2元/m2采用60系列平开窗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10元/m2采用双色共挤塑钢型材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20元/m2投标总价(优惠率):本价格为包干价,包含门窗设计、材料采购、运输、卸货、保管、加工制作、安装、调试、维护、材料送检、节能检测、验收、备案、当地及现场关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质量保修、税金、施工单位配合费(含给施工单位的一切费用)。小写: 大写: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其他事项申明:备注:(1)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2)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5.5款、第16.6款、第27.3款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 日 政府采购编号: 标段 三 :序号分项报价上限值投标价格(优惠率)交货期1设备费10层及10层以上以17层为基准层,17层的设备费为20万元,每增(减)一层站增(减)设备费6000元;10层以下以5层为基准层,5层的设备费为6万元,每增(减)一层站增(减)设备费6000元2安装费安装费基数为1100元一层,层数按电梯设计层站数加3层计算,即安装费计算公式为1100×(N+3),N表示电梯设计的总层站数3管理费管理费按安装费的40%计取投标总价(优惠率):本价格包含电梯设计、专利、材料采购、包装、运输、卸货、保管、加工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材料送检、特种设备检测、特种设备验收、备案、当地及现场关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验收,24个月售后服务、税金、交给主体施工单位的配套费及主体施工单位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含给主体施工单位的一切费用)等一切费用。小写: 大写: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其他事项申明:备注:(1)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2)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5.5款、第16.6款、第27.3款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 日 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三、其他 (一)制造商不提供“附9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五、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 日本授权委托书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另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一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年月日本证明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另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一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 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 成立或注册日期:(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 法定代表人姓名:2. 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品目合同签订日期数量金额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 五、附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1、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2、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五、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五、附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资质(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附件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附件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1、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货物类 (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 雨财采计2013-171委托代理编号: HNJT-C13023投标人 六、货物说明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包号及品目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七、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_日 八、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投标人对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具体内容作出响应,提供建设方案:1、方案设计及功能说明,可以对原方案进行优化设计。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货物类(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 雨财采计2013-171委托代理编号: HNJT-C13023年 月 日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一章 第1.1款采购项目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一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万家丽路中段46号圭塘河建设指挥部三楼电话:
****-********联系人:谭女士第一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韭菜园路97号新富城富利大厦1101电话:
158*****323联系人:宋 静第一章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特定资格条件:标段一:(1)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人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所投陶瓷砖产品应符合 GB/T4100-2006陶瓷砖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4)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标段二:(1)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长沙市住建委的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3)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标段三:(1)本项目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中外合资电梯制造商的投标。(2)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乘客电梯A级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内设立有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第一章第6.1款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7.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1款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2013年 5月 31日至2013年 6 月 23日(开标前一天)第一章第9.2款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第一章第10.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标段一、二: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5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标段三: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一章第10.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一章第1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 6月24 日(星期一)9 时00分(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6.3款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1、标段一:外墙砖:广东产地:上限基准价按40元/m2;其他产地(含福建、江西):上限基准价30元/m2。(本价格为瓷砖净面积价格,瓷砖最终实际使用量根据《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量标准》墙柱面工程章节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经人材机分析得出的瓷砖用量为准)。2、标段二:1)塑钢门窗采购的上限基准价为310元/m2;2)调整制安部分的价格按以下原则确定:采用钢化玻璃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12元/m2米一个单面;只采用单层玻璃 (如封闭阳台)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减少33元/m2;采用5+9A+5mm中空玻璃按实际使用面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2元/m2;采用60系列平开窗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10元/m2;采用双色共挤塑钢型材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增加20元/m2。3、标段三:电梯采购、安装及服务价格=设备费+安装费+管理费其中:设备费定价原则:10层及10层以上以17层为基准层,17层的设备费为20万元,每增(减)一层站增(减)设备费6000元;10层以下以5层为基准层,5层的设备费为6万元,每增(减)一层站增(减)设备费6000元;安装费定价原则:安装费基数为1100元一层,层数按电梯设计层站数加3层计算,即安装费计算公式为1100×(N+3),N表示电梯设计的总层站数;管理费定价原则:管理费按安装费的40%计取。第一章第18.3款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规定■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要求制造商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第一章第19.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 第一章第20.1款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雨花城投定点标段二保证金”,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缴纳时间:2013年6月23日(开标时间前一天)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一章第21.1款投标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第一章第22.1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 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23.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 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2013-17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JT-C13023包或品目名: 在2013年 6月24 日 9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第一章第24.1款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五、开标和评标第一章第27.2款其他唱标内容/七、合同签订第一章第33.1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九、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分、价格分;(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一章第39.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页4)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第一章第40.1款其他规定/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第二章第1.2.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提示:因评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标因素分列)第二章第1.2.3款评审因素权值标段一(外墙砖):评分标准价格(40%)40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章2.3.2项和2.3.3项计分;计算公式如下: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优惠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优惠率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分区域评分:广东产地及其他产地(含福建、江西)技术(权值为35%)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0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的,整项不计分。25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5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有负偏离,每项扣4分,没有规格响应表的,扣3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101.方案设计合理人员配备及安排合理;建设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安装调试程序合理、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的,计8分。有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满为止。2.紧急预案方案合理,措施得当、完善的,酌情加2分,欠完善的,不加分。商务(权值为25%)财务状况2根据投标人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①销售收入、②纳税额、③净利润、④资产负债率等4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单项排名第一的计0.5 分,排名第二的计 0.3分,其他不计分。(提供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否则不计分)企业综合实力12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计1分;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制认证的,计1分;取得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计1分;取得ISO18000安全及卫生管理系统认证的,计1分;取得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计1分;企业具有综合实验室的,计1分;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的,计2分;具有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的,计2分;具有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的,计2分。(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计分。)经营业绩6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两个与所投标段同类型的类似业绩(每个项目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计2分。每多1个,加 2分,加满为止。(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商务响应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 1分。不符合要求的,计0.5分。3投标人在采购人当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计1分。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的并提供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外地企业在长备案登记证复印件,计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联系人的地址、联系方式,否则不计分。承诺在订单下达起,二十日内供货,计1分,否则不计分。1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分。缺项或偏离计扣0.5 分。合计100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评分办法和标准时,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合理设置分值权重,资质条件不得列为评审因素。第二章第1.2.3款评审因素权值标段二(塑钢门窗):评分标准价格(40%)40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章2.3.2项和2.3.3项计分;计算公式如下: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优惠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优惠率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权值为35%)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0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的,整项不计分。25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5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有负偏离,每项扣4分,没有规格响应表的,扣3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101.方案设计合理人员配备及安排合理;建设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安装调试程序合理、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的,计8分。有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满为止。2.紧急预案方案合理,措施得当、完善的,酌情加2分,欠完善的,不加分。商务(权值为25%)财务状况2根据投标人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①销售收入、②纳税额、③净利润、④资产负债率等4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单项排名第一的计0.5 分,排名第二的计 0.3分,其他不计分。(提供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否则不计分)企业综合实力11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计1分;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制认证的,计1分;取得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计1分;取得ISO18000安全及卫生管理系统认证的,计1分;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计1分;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的,计2分;中国(塑钢)行业名牌(著名)产品的,计2分;具有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的,计2分。(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计分。)经营业绩6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两个与所投标段同类型的类似业绩(每个项目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计2分。每多1个,加 2分,加满为止。(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商务响应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 1分。不符合要求的,计0.5分。4投标人在采购人当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计2分。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的并提供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外地企业在长备案登记证复印件,计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联系人的地址、联系方式,否则不计分。承诺在订单下达起,二十日内供货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1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分。缺项或偏离计扣0.5 分。合计100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评分办法和标准时,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合理设置分值权重,资质条件不得列为评审因素。第二章第1.2.3款评审因素权值标段三(电梯):评分标准价格(40%)40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章2.3.2项和2.3.3项计分;计算公式如下: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权值为35%)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0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的,整项不计分。25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5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有负偏离,每项扣4分,没有规格响应表的,扣3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101.方案设计合理人员配备及安排合理;建设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安装调试程序合理、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合理的,计8分。有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满为止。2.紧急预案方案合理,措施得当、完善的,酌情加2分,欠完善的,不加分。商务(权值为25%)财务状况2根据投标人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①销售收入、②纳税额、③净利润、④资产负债率等4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单项排名第一的计0.5 分,排名第二的计 0.3分,其他不计分。(提供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否则不计分)产品质量6取得10项(含10项)以上投标产品专利证书的,计2分;每增加一项投标产品专利证书的,加0.5分,加满6分为止。未取得10项(不含10项)的不计分。(提供相应的认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经营业绩6考察投标人在2008年-至今有与所投标段同类型的经营业绩,具有1个所投标段同类型合同,且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计2分。每多1个,加 2分,加满为止。(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客户反馈意见,否则不计分)企业综合实力51、生产厂家取得证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的,计1分。取得国家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证的,计1分。2、生产厂家具有省级以上部门颁发著名中国名牌产品的,计1分。 3、生产厂家具有省级以上部门颁发高新企业认证的,计2分。(提供相应的认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商务响应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 1分。不符合要求的,计0.5分。4投标人在采购人当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的并提供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外地企业在长备案登记证复印件计4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联系人的地址、联系方式,否则不计分。1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分。缺项或偏离计扣0.5 分。合计100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评分办法和标准时,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合理设置分值权重,资质条件不得列为评审因素。第二章第2.1.2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项、第10.2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项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二章第2.1.3款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五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二章第2.1.5款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第二章第2.3.4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总分值加分: 分;价格总分值加分: /分;第二章第2.3.5款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累加第二章第2.4.2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标段一外墙砖:十家;标段二塑钢门窗:五家;标段三电梯:十家。入库单位通过比选方式,选取单个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三章第1.1条甲方名称、地址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万家丽路中段46号圭塘河建设指挥部三楼;第三章第1.2(6)款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三章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之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完税后交货(DDP) 第三章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2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第三章第9.2(3) 款响应时间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第三章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位支付);付款方式以具体项目合同签订为准。第三章第14.2(5) 款伴随服务 / ,或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第三章第21.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第三章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第三章第25.1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乙方各叁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
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
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
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
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
***-********/
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
****-********-***/
155*****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附页4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每家入库中标人须交纳代理服务费5000元整。2.中标人须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湘【2012】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备注:由同一标段的推荐入库单位共同承担) 第七章 投标邀请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2013-171,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JT-C1302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1)标段设置和划分:标段一:外墙砖定点入库采购项目;标段二:塑钢门窗定点入库采购项目;标段三: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 注:项目的详细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中的清单。同一投标人只能选择上述其中一个标段参与投标,如同一投标人选择本项目的两个(含)或以上标段参与投标,其投标将予以拒绝,视为无效投标。(2)定点入库数量:标段一外墙砖:十家;标段二塑钢门窗:五家;标段三电梯:十家。(3)定点入库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2013-171委托代理编号:HNJT-C1302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标段一:(1)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人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所投陶瓷砖产品应符合 GB/T4100-2006陶瓷砖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标段二:(1)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长沙市住建委的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标段三:(1)本项目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中外合资电梯制造商的投标。(2)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乘客电梯A级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内设立有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招标文件获取: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6月 23 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hua.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4.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2013年 6月24 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时间: 2013年 6 月 24日9:00 时。5.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5、投标保证金: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雨花城投定点标段二保证金”,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5.3缴纳时间:2013年 6 月 23日16:00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5.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名称: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万家丽路中段46号圭塘河建设指挥部三楼电话:
****-********联系人:谭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韭菜园路97号新富城富利大厦1101联系人:宋 静电话:
158*****323 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墙砖、塑钢门窗、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1)标段设置和划分:标段一:外墙砖定点入库采购项目;标段二:塑钢门窗定点入库采购项目;标段三:电梯定点入库采购项目; 二、定点入库数量:定点入库数量:标段一外墙砖:十家;标段二塑钢门窗:五家;标段三电梯:十家三、定点入库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至2016年5月31日。四、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标段一:外墙砖定点入库采购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雨花区保障住房外墙面砖技术参数序号材质等级吸水率颜色规格厚度(mm)技术要求参照国家标准备注1 通体优等品0.5≤w≤2%各种颜色45*955-6mm抗冻性、抗压强度、耐酸碱、抗腐蚀性、尺寸(长、宽误差)、平整度、直角度、表面平整度、耐磨度等详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住宅塔楼面砖的颜色具体以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报建图确认的颜色为准。2 通体优等品0.5≤w≤2%各种颜色45*1455-6mm此表面砖规格供参考,商铺面砖尺寸大小及颜色以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报建图确认的颜色为准。3 通体优等品0.5≤w≤2%95*1455-6mm4 通体优等品0.5≤w≤2%115*1455-6mm 标段二:塑钢门窗采购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塑钢门窗的技术参数项目外墙门、窗形式内容门、窗框使用系列类型湖南省公共、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颜色备注传热系数(K)气密性等级居住建筑高层住宅门、窗塑料单框普通中空推拉玻璃门、窗805+6A+53.1≦K≦3.6不应低于6级白色门窗的抗风压性、气密性、水密性应符合单项工程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参照中南标铝合金推拉窗98ZJ721、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3-1010、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1-2010。PVC(塑钢)门02ZJ602、PVC(塑钢)窗02ZJ702,此表为设计标准,门窗相关的各项技术指标、配件、密封材料均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阳台设计封闭阳台门塑料单框单层普通推拉玻璃门605在节能计算时阳台推拉门为围护设计;封闭阳台的外窗非节能要求,可做单层普通推拉玻璃窗,满足国家相应标准。公共建筑幼儿园门、窗塑料单框普通中空推拉玻璃门、窗80或80以上5+9A+5K≦3.1不应低于4级公共建筑塑钢门窗颜色以市规划局审批的颜色为准。多层商铺门、窗塑料单框普通中空推拉玻璃门、窗80或80以上5+9A+5不应低于6级玻璃幕墙 不应低于3级 塑钢窗技术参数序号名称使用系列塑钢型材钢衬玻璃窗框与墙体连接材料窗框与墙体缝隙填充材料采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气密性等级备注颜色厚度(mm)防锈处理方式厚度颜色生产工艺材质防锈处理方式厚度(mm)宽度(mm)1推拉窗80白色 1.5镀锌或防锈漆5+9A+5(5+6A+5)无色浮法冷轧钢板镀锌1.5 15发泡剂国标C不低于 6 级门窗用型材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8814-1998《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PVC)型材》规定。外门窗用A类产品。PVC门窗型材可见面的最小实测壁厚在推拉门窗时应不小于2.2mm,在平开门窗时应不小于2.5mm。型材断面构造要求:型材厚度等于或大于60mm(即60系列);为多腔构造,有独立的排水腔。2封闭阳台窗80白色1.5镀锌或防锈漆5无色浮法冷轧钢板镀锌1.5 15发泡剂国标C非节能门窗3推拉门60白色1.5镀锌或防锈漆5+9A+5(5+6A+5)无色浮法冷轧钢板镀锌1.5 15发泡剂国标C不低于6级 标段三:电梯采购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 设计原则及技术标准规范1.设计原则:符合长沙市气候环境及地质情况。2.技术标准规范:符合现行电梯的制造和安装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如下,不仅限于如下标准和规范要求----1)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2)GB 8903-2005电梯用钢丝绳;3)GB/T 22562-2008 电梯T型导轨;4)GA 109-1995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5)GB 8903-2005 电梯用钢丝绳;6)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3520KB ;7)GB/T 7025.1-2008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8)GB/T 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9)GB/T 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10)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11)GB 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12)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3)GB/T 24418-2009电梯曳引机;14)JG 5009-92 电梯操作装道、信号及附件15)GB 52182-93 电气装置安装与工程电梯电气装置安装验收规范二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1.项目清单: 主要参数说明:1、住宅楼客梯参数中分门额定载重量:800KG额定速度:≥1.75m/s底坑深度:1600mm 顶层高度:4800mm门洞尺寸:1000×2200mm 土建轿厢预留:2000×2000mm2、商场客、货梯参数 中分门额定载重量:1000KG 额定速度:≥1.0m/s底坑深度:1550mm 顶层高度:4700mm门洞尺寸:1500×2200mm 土建井道预留:2400×2700mm2.主要产品说明2.1 主要参数及要求:(一)总体要求1、运行安全:要求电梯的安全性能和安全装置完全符合新颁布的国家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安装安全规范》要求,所投标的电梯设备没有因制造缺陷发生电梯伤害事故的历史,确保中标电梯运行安全。2、使用可靠:电梯功能满足使用要求,操纵简单、方便,运行平稳、舒适,故障率低,要求电梯设备年故障率平均值≤4次;售后服务好,电梯备品备件有保障,维修及时、快捷。3、技术先进:电梯9项主要技术指标及使用功能完全符合国家标准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要求,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电梯主要零部件配置选用国际或国内名优产品。4、性价比高:在满足运行安全、使用可靠、技术先进等主要性能指标前提下,优先选用售价低或性能/价格比高的产品。5、零部件、配件及安装材料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底坑内(含爬梯)、机房内的铁制构件,井道内维修照明均需投标人提供并安装,且含在投标报价内。 6、本项目实行工程总包:安装调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装的管理条例。7、竣工验收:中标方负责办理有关电梯安装和竣工手续。8、投标人如在不增加报价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功能,请予以说明,以便于招标人验收。(二)具体要求电梯招标选型主要技术参数,轿厢装潢及各项功能的需求,在电梯产品技术条件、制造、试验、安全、安装及验收应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1、曳引系统:曳引主机为原厂原品牌永磁同步曳引机。2、主控系统:采用电梯专用VVVF变频器、双32位微机型数据网络控制、信号传输采用CANBUS数据总线形式为优先;电脑模块化控制系统。其中,微机主板、主接触器、空气开关,继电器、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等需全部为进口或国内技术领先的名牌产品。3、门机系统:中分式无连杆门机,VVVF变频拖动,微机智能控制,配有故障诊断系统,120束以上光幕式防夹人安全保护。投标时需注明产地、品牌。4、机械部分:安全钳、限速器和缓冲器等为进口原装或国内技术领先的名牌产品。投标时需注明产地、品牌。5、通风与照明系统:无噪音或低噪音轴流扇,照明采用节能、无噪音长寿命(2000小时)灯具,(保障足够的照明度)。停电时,应急灯自动开启至少30分钟。6、轿厢装潢要求:(投标时需注明各部位不锈钢材厚度)轿厢:全部发纹不锈钢(1.5mm),带扶手,正常通风照明。厅门门套:首层发纹不锈钢(1.5mm),其他层喷漆钢板,门地槛材料为硬铝质。轿厢门:发纹不锈钢。轿顶装潢:中档装修,要求明快、柔和,轿厢照明:LED照明(自动感应)轿厢高度≥2400mm。轿底材质:PVC仿石地板。 7、轿厢操纵箱:一体式操纵箱。 8、呼梯盒:无底盒薄型外呼,选用两台电梯共用召唤式。(三)、特殊要求1、无障碍电梯兼作消防梯除具有客梯使用功能外,还应具有以下功能:⑴候梯厅及轿厢内应有坐轮椅的无障碍可方便使用的操纵按钮,符合JG5009-92《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标准规定;⑵语言报站功能、轿厢三面各一根不锈钢扶手、轿厢正面中间0.8m宽从底部至顶部为镜面不锈钢;⑶轿厢内应具有轮椅90°旋转时所需空间。2、消防电梯及消防功能:消防电梯除具有客梯使用功能外,其结构、参数等应能满足消防、城建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能满足国家质检总局《消防员电梯型式试验附加内容、要求与方法》的规定;其它客梯、货梯设消防功能,即“火灾应急返基站”功能,并预留与消防控制线路联网的接口。3、超载报警功能:要求配置传感器式载荷称量控制系统,根据轿厢内的实际重量调整电梯启动力矩,改善运行舒适感;超载报警称量准确,可靠,精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四)功能要求:序号功能名称功能说明1轿顶检修操作功能符合GB7588规范要求2轿内检修操作符合GB7588规范要求3机房内检修操作符合GB7588规范要求4无呼自返基地功能返回一层5运行次数显示控制柜内设有运行次数计算器6启动补偿功能电梯启动前对轿厢内负载进行称重,根据负载平稳启动7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具备该功能8层高自测功能具备该功能9轿内通风、照明控制具备该功能10开门时间自动调整、控制按照召唤是层站召唤或轿厢召唤的区别,自动调整保持开门的时间11门过载保护因阻碍、干扰使电梯门不能关闭,电梯门就会重复打开和关闭,如果电梯门不能正常地打开或关闭,门将会向相反方向动作12开门时间超长保护如果电梯门保持打开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强制功能自动工作,而把门关闭13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具备该功能14反向内指定自动消除具备该功能15满载直驶具备该功能16开门异常自动选层由于某种原因,电梯在到达目的层站后打不开门,电梯把门关闭驶往下一站17光幕保护功能门开启和关闭期间,整个门高度的120束红外光探测乘客或物体的门保护装置18微动平层功能具备该功能19层门指示灯检查具备该功能20故障自动检测具备该功能21远程监视准备接口具备该功能22超载保护、断相、错相保护并报警轿厢双向超载、过载时蜂鸣器鸣响,并使电梯开门状态停止于该层。电源断相、错相保护并报警23超速保护符合GB7588规范要求24电机空转保护符合GB7588规范要求25对讲通讯通过对讲电话可使轿内乘客与电梯机房或管理室人员通话26警铃报警紧急时按住轿内操纵箱的紧急按钮装在井道的警铃鸣响27故障低速自救运行电梯发生故障并停在楼层之间及时接替控制权,电梯就近运行至平层位置,打开轿门和厅门28停电应急照明停电后,应急照明自动开启并不少于30分钟29故障自动存储具备该功能30轿内误指令人工消除误按了轿内指令按钮,连按两次该按钮,可取消该指令31轿内误指令自动消除如果轿厢内已登记的指令数与乘客数不符,为避免不必要的停层取消所有指令32轿内报站钟报站钟鸣响提示乘客轿厢已经到达层站(钟安装在轿厢顶部)33并联运行当有层站召唤信号时,两台电梯同时应答,根据各自运行位置,就近一台做出反应靠站。当两台都处于待梯状况时,其中一台自动运行到层站。34消防功能通过轿内操纵箱显示电梯运行处于消防状态。当消防开关闭合后,进入消防运行,系统将消除所有层站召唤和轿厢内所有指令信号,自动返回基站,保持开门。如果电梯正反向运行,则就近层停车不开门返回消防基站,保持开门处于停运状态。35无障碍使用功能无障碍电梯具备该功能36持续服务电梯出现故障后,将自动脱离群控,以便保护群控的整体功能37层站运行控制开关具备该功能38轿内及厅门外层站方向指示在轿厢内用箭头表示电梯的运行方向39司机及自动操作通过轿厢操作箱上的开关,使电梯操作方式能在自动操作及司机操作之间切换40手动轿厢显示层站呼唤具备该功能41电机过热保护当电机温度过高超过预先设定值时,电梯将自动停止运行,以保护系统。停机前,电梯首先就近停靠,打开轿门,安全疏散乘客,并关闭轿内照明。42本层开门关门途中,响应同方向本层层站召唤使门重新开启43检修运行检修开关投入时,轿厢以检修速度点动运行44轿内、外指令微动按钮轿内、外指令按钮均采用轻触式按钮45电梯受阻或失速保护当曳引钢丝绳打滑到预定时间时,电梯停止运行46自动再平层电梯运行中发生非正常停止情况,应有向最近层低速运行后开门的安全自动平层装置。47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电压允偏值±7%应在运行设备中储存,以备查验、检修48节能运行电梯无方向待机一定时间后,轿内通风及照明自动关闭以节能49后备电源运行正常电源断电时,利用后备电源供电,预先指派达指定层站后,重新启动,正常运行50自动运行电梯在完成运行服务后,将停在最后服务层站或自动返回首层站。51呼梯按钮嵌入自诊断若某一楼层按钮按下时间超过10秒而未断开时,系统认为该按钮嵌入而对该层站不予登记并报警。当断开时,退出上述状态。(五)、其它1、如有其它的新功能投标人均需提供。2、如有其它未例入在内的强制性规定也包含在内。3、负责安装电梯井道内的电话线、监控线、照明和插座等。4、电梯在移交时应提供备品备件三、附件及零配件、备品备件的要求: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四、验收标准和方法: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甲方验收时将对产品进行破坏性检测。凡验收不达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检测,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五、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2、技术支持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3、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六、售后服务要求1、设备维护措施: 1)定期维护计划。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2、故障响应时间: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七、其它要求及说明: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2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4.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