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保康县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牌及形象宣传广告牌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保康县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牌及形象宣传广告牌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保康县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牌及形象宣传广告牌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45@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RZBK-2021-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保采计备【2021】069号
3、项目名称:保康县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牌及形象宣传广告牌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120(万元)
7、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满足游客方便、快捷、安全出游的需要,扩大保康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拟在保神、保宜高速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景区交通引导标识牌14块,五道峡高速公路出口可视范围内(高速公路红线以外)设置保康旅游形象宣传牌1块。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和能证明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业绩证明,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不限份数) ;
3、付款方式:中标后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45@qq.com邮箱
3、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填写、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公告中“申请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料扫描件或网页截图一起打包压缩成报名资料(压缩包名称请改为:贵公司名称+该项目名称 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45@qq.com邮箱;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文件发送到供应商联系邮箱内。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0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报价包含设计费、制作、安装、施工图纸、旅游形象宣传牌征地等范围内的所有费用以及与湖北宜昌交投对该项目建设办理相关手续的审批协调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锦润泽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1号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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