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招标公告

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招标公告

东丰县2013“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2013“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2013】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东丰县“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规模约40万平方米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外墙保温、涂料及屋面防水保温工程监理。
2.3 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东丰镇
2.4 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暖房子”工程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监理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3年5 月31日至 2013年6月6日(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 6月19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由投标单位通过银行基本帐户存入东丰县“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帐户,并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前由招标人进行检验。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东丰县城
邮 编:136300
联系人:陈世明
电 话:04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洪菲
电 话:043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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