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剂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检验试剂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检验试剂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单位内部比选,兹邀请符合《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内的配送单位参加。
1、项目编号:JSDY-2021H031
2、项目名称: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依据阳光采购平台上的价格基础上下浮(按百分比)。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内的配送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产生方式:
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代理机构予从《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联系表中确定3家备选供应商进行采购。
6、采购邀请获取方式:
(1)采购邀请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在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邀请文件出售方式:免费发售
(2)采购邀请期限:自邀请函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各位供应商。
7、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8、采购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报价表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肆份,叁份为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材料,壹份单独装在信封中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作为采购单位评审前资质审查依据。
9、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03月29日下午15:30至16:00 密封送达(不接受传真、邮寄)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一
10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燕
联系电话:***-********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243号
1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徐工
联系电话:***-********、***-********、
办公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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