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场分公司航站楼空气质量、水质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沙机场分公司航站楼空气质量、水质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将对长沙机场分公司航站楼空气质量、水质检测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垂询参谈。
一、项目名称:长沙机场航站楼空气质量、水质检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等进行卫生检测,项目内容:(1)按照《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要求,对T1、T2楼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共计40个点位。(2)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对T1、T2楼进行饮用水质检测,共计45个点位。
三、参谈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参谈商应具有及时和正确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参谈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法人与其依法设立的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法人与其具有全资或者控股关系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谈判;
2、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
3、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参谈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被授权人社保账号最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6、参谈商参加商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7、本项目拒绝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参谈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工程项目谈判文件的评审。
9、参谈商在提交的参谈响应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联系方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审计单位公章应明晰可见)。
7、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提供被授权人社保账号最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9、提供企业参加商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截图。
五、竞谈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请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 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报名(请将公司电子介绍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3、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无资格参加此项目投标。
六、竞谈方式和时间
1、竞谈方式:疫情时期采取“非接触式”即邮寄项目文件及相关资料形式进行。参谈单位收到竞谈文件后,需在5-7个日历日内将竞谈文件(含项目二次报价表)邮寄至项目单位。参谈单位不能按时邮寄送达的,可约定时间、地点委托一人进行现场交付。
2、竞谈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婵照
联系电话:****-********/135*****127
电子邮箱:********4@qq.com
监管单位:市场经营部
监管人:罗芳
联系电话:139*****786
特此公告。
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
航站区管理部
2021年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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