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餐厨垃圾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小型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餐厨垃圾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城运环保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小型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餐厨垃圾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辆)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交货(安装)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小型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餐厨垃圾车) | 3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第一节《小型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餐厨垃圾车)采购清单》 | 漳州市区 | 中选人在货物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 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 |
三、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2、比选申请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比选申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比选申请人需提供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比选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组织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比选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7、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查询到的信誉截图证明:本企业法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名单;
8、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9、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货物的有效性,其承诺报价和交货期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10、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四、最高限价
本次货物采购比选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00)。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本次采购清单所有货物及辅材的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售后服务、保修、利润、技术培训、车辆上牌等一切费用(不含车辆保险及购置税)。
五、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七、比选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1、报名、领取比选文件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翰苑颐园西门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至9 :3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5月10日9:30。
3、比选地点: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3楼306室。
注: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时间在比选开始时间前半小时至比选开始时间截止。
九、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 年5月7日12:00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小型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餐厨垃圾车)采购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城运环保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 1611 0010 0100 0270 68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cms/html/xcqrmzf/ggzypz1/index.html)予以公告5个工作日 。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
比选人:漳州城运环保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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