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农业农村局有机肥统购统施服务招标公告
遂川县农业农村局有机肥统购统施服务招标公告
遂川县农业农村局有机肥统购统施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遂川县农业农村局有机肥统购统施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或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政采【2021】C042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农业农村局有机肥统购统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5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8 | 遂川县农业农村局有机肥统购统施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7天内完成合同签订,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农业机械作业、农机服务等经营范围;(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内任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两年内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税凭证或证明)和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投标人社保登记证);若由于投标人组织构架的原因,其税收及社保缴纳有特殊规定的,投标人应出具相关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8:00 至 2021年05月11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或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5月12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五、开启:
2021年05月12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即2021年5月12日10点00分)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政采【2021】C042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缴纳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以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保证金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到账对账单为准;(3)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4)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的验收单或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川县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2、已递交了响应保证金的服务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磋商;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3、备注:(1)根据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23号令要求,所有外省入赣投标人员一律需持7天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禁止入场。(2)开标前测量体温、核查健康码同时核查行程码,如有异常,禁止入场。(健康码及行程码须打印好交给代理)(3)根据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请各供应商派一名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佩戴好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请如实填写)接受交易中心人员入场的检测,否则不准进入开标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农兵大道35号
联系方式:138*****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川县泉江镇财旺小区D栋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8*****38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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