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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5月28日10时至2021年05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648,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品一:被执行人泉州市东南筑路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址在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物品[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南国用(籍)字第********号、南国用(籍)第********号登记的范围为准];

拍品二:被执行人泉州乐梵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址在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物品[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南国用(2012)字第********号登记的范围为准]。

(一)拍品一的情况介绍

1、拍卖标的物财产范围:

泉州市东南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址在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的工业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拍卖标的物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土地使用权、厂区红线内基础设施(水、电、通信、网络、围墙、挡土墙、厂区道路、绿化等),不包括机器设备等动产、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以及债权债务。

2、拍卖标的物基本状况:

⑴拍卖标的物法律权属状况

权属登记具体状况如下表所示:

①土地使用权登记状况

宗地1: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南国用(籍)字第********

土地使用者

泉州市东南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座落

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

地号

070100

图号

/

地类(用途)

工业

土地等级

/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1-4-9

使用权面积(㎡)

4172.0㎡

其中

独用面积

分摊面积

0㎡

宗地2: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南国用(籍)第********

土地使用权人

泉州市东南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座落

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

地号

070100

图号

/

地类(用途)

工业

土地等级

/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4-11-30

使用权面积(㎡)

2220.0㎡

其中

独用面积

分摊面积

0㎡

②房屋登记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

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

房屋所有权人

泉州市东南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房屋坐落

丰州镇丰州村1幢1层、2幢1-17层、3幢1-17层

登记时间

2013年2月7日

建筑物状况

幢号

建筑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层数

规划用途

1#

钢结构

2970.17

1

简易厂房

2#

钢筋混凝土

11166.97

17

综合(工业)用房

3#

钢筋混凝土

13207.91

17

综合(工业)用房

宗地红线内另有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4#钢结构简易厂房803.47㎡。

⑵拍卖标的物基本状况

土地使用权:

拍卖标的物位于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宗地详见宗地图,宗地形状较不规则,宗地红线内外达到了“五通”(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地质条件较好;宗地1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1年4月9日,宗地2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11月30日,剩余使用年限分别为30.92、34.57年。

建筑物:

1#:一层钢结构简易厂房,建筑面积为2970.17㎡,顶棚为彩钢板,墙体部分为砖、铁皮、钢柱,铝合金窗,水泥地面,层高较高。

2#:十七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11166.97㎡,建筑物为瓷砖外墙,铝合金窗,第一层室内沿路为磁砖、石板材地面,涂料粉刷内墙面及顶棚(部分吊顶),第十七层室内为磁砖地面,涂料粉刷内墙面及顶棚(部分吊顶),其余层次未装修,为毛坯房。

3#:十七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13207.91㎡,建筑物为瓷砖外墙,铝合金窗,第一层室内沿路为磁砖、石板材地面,涂料粉刷内墙面及顶棚(部分吊顶),第十七层室内为磁砖地面,涂料粉刷内墙面及顶棚(部分吊顶),其余层次未装修,为毛坯房。

4#:一层钢结构简易厂房,建筑面积为803.47㎡,彩钢板顶棚,墙体部分为砖、铁皮、钢柱,铝合金窗,水泥地面,层高较高,与其他地块建筑相连。(有部分建筑面积超红线,本次仅对红线内部分进行评估)。

⑶拍卖标的物经济状况

拍卖标的物所处区域泉州市东南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址在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拍卖标的物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法定用途为工业。

①交通条件:临东环路,距S307不到600m,交通条件较好;

②基础设施完备度:区域内基础设施已达五通,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③公共配套设施设施:距离镇中心不远,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

④产业聚集度:区域工业企业较多,产业聚集度较好。

拍品二的情况介绍:

(一)拍卖标的物和财产范围

1、拍卖标的物和财产范围:泉州乐梵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址在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的工业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拍卖标的物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土地使用权、厂区红线内基础设施(水、电、通信、网络、围墙、挡土墙、厂区道路、绿化等),不包括机器设备等动产、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以及债权债务。

2、拍卖标的物基本状况:

⑴拍卖标的物法律权属状况

权属登记具体状况如下表所示:

①土地使用权登记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南国用(2012)第********

土地使用权者

泉州乐梵贸易有限公司

座落

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

地号

070100

图号

/

地类(用途)

工业

取得价格

/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48.12.24

使用权面积(㎡)

3083.60㎡

其中

独用面积

分摊面积

②房屋登记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

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

房屋所有权人

泉州乐梵贸易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房屋坐落

丰州镇丰州村1幢1-3层2幢1层3幢1层

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7日

建筑物状况

幢号

建筑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次/总层数

设计用途

1#

钢筋混凝土

2345.73

1-3/3

办公用房

2#

钢结构

1298.97

1-1/1

简易厂房

3#

其它结构

411.21

1-1/1

简易厂房

宗地红线内另有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4#钢结构简易厂房240.08㎡。

⑵拍卖标的物基本状况

土地使用权:

拍卖标的物位于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宗地详见宗地图,宗地形状较规则,宗地红线内外达到了“五通”(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地质条件较好;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8年12月24日,剩余使用年限为28.63年。

建筑物:

1#:设计用途为办公楼,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2345.73㎡,建筑物为磁砖外墙(背面为水泥),铝合金窗,楼梯为石板材踏步,不锈钢扶手,室内为石板材、水泥地面,内墙面及顶棚为涂料粉刷(顶棚部分为水泥),层高较高。

2#:一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1298.97㎡,顶棚为彩钢板,墙体部分为砖、铁皮,部分为钢柱支撑,部分搭在1#,水泥地面,层高较高。

3#:一层其它结构(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411.21㎡,顶棚为彩钢板,墙体部分为砖、铁皮,部分为钢柱支撑,部分搭在1#,水泥地面,层高较高。

4#:一层钢结构简易厂房,建筑面积为240.08㎡,彩钢板顶棚,层高较高,与其他地块建筑相连。

⑶拍卖标的物经济状况

拍卖标的物所处区域泉州乐梵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址在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拍卖标的物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法定用途为工业。

①交通条件:临东环路,距S307不到600m,交通条件较好;

②基础设施完备度:区域内基础设施已达五通,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③公共配套设施设施:距离镇中心不远,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

④产业聚集度:区域工业企业较多,产业聚集度较好。

评估总价:人民币伍仟捌佰肆拾肆万叁仟肆佰元整(RMB:********万元)。起拍价:********元,保证金:467万元,增价幅度:2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只限企业法人参与竞买,对于不符合条件参与竞拍者,造成无法过户等情形,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概不负责。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04月27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05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2021年05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前往南安市丰州镇丰州村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23万元。

八、特别提醒:

1、本宗拍卖标的物系两个拍品整体打包拍卖,均不包括大型机械设备等动产,拍品中的其他物品均以本次评估报告的财产范围为准。

2、本宗拍卖标的物两个拍品均有部分为被执行人自行使用,部分被占用或出租。拍卖成交后,需腾空搬迁,移交时间可能较长,拍卖人对移交时间不作承诺。同时,租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提交租赁手续,租赁情况由竞买人实际到现场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并自行判断,竞买后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人对该租赁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不予审查认定。

3、本宗拍卖标的物的主要出入口位置所占用的土地未办证,买受人需自行处理由此可能引发的相邻纠纷;部分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由此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以现状移交,买受人按照现状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拍卖人只拍卖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以土地使用权证的红线范围内的现状移交;如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超出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红线范围,如与其他权利人产生纠纷,买受人应自行依法解决,拍卖人不作关于红线范围外建筑权属及质量的任何承诺,有意竞买者请现场实地看样;拍品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竞买人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概不负责。

5、泉州市东南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第********地块的实际位置与产权证测绘图不符,以有关部门勘测认定为准,该地块上的部分建筑物与另一地块上的建筑物相连(详见评估报告),由此引发的风险、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人概不负责。

6、本宗拍卖标的物两个拍品均有设定抵押权。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有违章,不代表本院对违章行为的认可,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京东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06月05日10时前(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1408 0140 2902 2043 781)。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本院依法将对已缴交的保证金收缴。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与拍卖人无关。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如拍卖标的物有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或未能在六个月内移交给买受人,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86。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的评估报告摘自:泉华天资评字(2020)第020号、泉华天资评字(2020)第019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傅法官)。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04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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