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4、5号线站厅自助设备招租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4、5号线站厅自助设备招租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4、5号线站厅自助设备招租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4、5号线站厅自助设备招租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自行招租。本项目采取公开招租、资格预审的招租形式。
一、招租项目概况
本次自助设备推出3个项目:4号线自助售货机、5号线自助售货机及5号线自助拍照机,具体如下:
项目 | 位置 | 项目名称 | 数量( 台 ) |
项目1 | 5号线站厅 | 5号线自助售货机 | 34 |
项目2 | 5号线站厅 | 5号线自助拍照机 | 9 |
项目3 | 4号线站厅 | 4号线自助售货机 | 48 |
二、资格条件
(1)报名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报名业态的经营资质。不接受个人、个体户报名;
(2)报名单位企业信誉良好,在近一年内企业未被列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shixin.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三、公告、报名、资格预审及招租文件领取信息
1、公告、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3日(北京时间)
公告地点:苏州轨道交通网站企业商务栏(网址:http://www.sz-mtr.com/shangwu/)、(网址/)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招租版面(https://www.szcjs.com/xmzx/gqzz/)。
2、领取招租文件时间: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4日(北京时间)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和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中,原件核查结束后当场归还,所有要求提供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公章后交与招商人,不退还。
五、其他
1.本项目成交后成交单位不可部分或整体转租。
2.本项目在报价及合同执行期间,按照《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广通商客户信用管理办法(修订)》进行考评。
六、本次招租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楼1507室
招商单位联系人:沈女士、刘女士
传 真: ****-********
招租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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