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库同步软件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库同步软件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库同步软件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1-A-0034)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1-A-0034
项目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库同步软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到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亚天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1年4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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