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原:公告内容第六项,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第二条,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街道长安路。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现变更为:公告内容第六项,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第二条,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其他公告内容,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医院,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某单位,地址:辽宁沈阳,联系人:李先生,电话:O
********306,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