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拥有的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拟依法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情况
截止2021年3月20日,债权本金合计49,745,021.26元,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等以借款合同、借据、生效判决确认为准。担保方式为抵(质)押+保证担保。抵押资产均位于自贡市区域,详见下表:
序号 | 债务人 | 资产类型 | 债权本金 (元) | 担保措施 |
1 | 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债权资产 | 49,745,021.26 | 抵押担保: 1、黄世军、缪惠兰共同拥有的位于自井区新街芦厂坝居委会42号3楼1—6轴线的商业用房,面积703.19㎡;位于大安区凤凰乡济公村居委会9组泰丰综合楼2区1层的商业用房,面积325.96㎡。 2、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自贡市军威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共有,位于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大坡村2组的土地使用权,面积45983㎡; 3、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自贡市军威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共有,位于自贡市贡井区富兴路258号的房产,面积15911.52㎡。 保证担保: 1、四川国安融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黄世军; 3、缪惠兰。 |
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自贡市贡井区工业集中区
债权本金:49,745,021.26元
贷款方式:抵押+保证担保
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7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53;法定代表人:黄世军;住所地:自贡市贡井区工业集中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黄世军认缴出资人民币2340万元、占注册资本78%,缪惠兰认缴出资人民币660万元、占注册资本22%,公开信息显示,黄世军、缪惠兰已完成对该公司的全部实缴出资;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滤油设备、滤水器设备、环保设备、泵类机电产品、机械产品等;登记机关: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担保情况:
一、抵押担保:
1、黄世军、缪惠兰共同拥有的位于自井区新街芦厂坝居委会42号3楼1—6轴线的商业用房,面积703.19㎡;位于大安区凤凰乡济公村居委会9组泰丰综合楼2区1层的商业用房,面积325.96㎡。
2、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自贡市军威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共有,位于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大坡村2组的土地使用权,面积45983㎡;
3、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自贡市军威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共有,位于自贡市贡井区富兴路258号的房产,面积15911.52㎡。
二、保证担保:
1、四川国安融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黄世军;
3、缪惠兰。
涉诉情况:法院已判决,目前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金融资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等)、债务追偿、债务重组(含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及破产重整)、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涉及涉黑、涉恶及洗钱行为。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月27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先生、范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号长城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610041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佘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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