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源开发和利用工程示范监理招标公告
氢能源开发和利用工程示范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氢能源开发和利用工程示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140STC207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氢能源开发和利用工程示范项目监理已由 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备字【2020】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由原料处理系统、成品储运系统、加热炉系统、竖炉系统(含上料、本体、排料)、成品冷却系统、焦炉煤气加压系统、还原气体处理系统、冷却气体处理系统、CO2脱除系统、煤气重整系统、水处理系统及公辅系统等组成。2)项目建设期:2021年5月(具备进场条件,并完成交接手续)至2022年2月(出第一炉DRI,或承包方所供货部分的系统的冷负荷联调完成后90天)。3)建设地点:宣钢东厂区内。4)概算投资:项目静态投资共6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27500万元,设备费32500万元。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及工程审计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9至2021-05-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20 09:00,地点为 河钢宣钢宾馆5楼会议室(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胜 利路40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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