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沙日浩来镇哈日干图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6-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辽市奈曼旗沙日浩来镇哈日干图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农字(2013)46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奈曼旗哈日干图项目区坡耕地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通辽市奈曼旗沙日浩来镇境内,属大凌河流域,牤牛河支流。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7′00″~120°41′58″、北纬42°31′02″~42°26′46″之间,总面积为18.00km2。
2.2 招标范围:新增坡改梯工程面积833.33hm2, 其中水平梯田500hm2(埂上灌木22 hm2),坡式梯田333.33hm2(埂上灌木11 hm2);配套工程:修整田间路10km(路边林4.0hm2),沟头防护7km/3处,谷坊11座,标志碑1座;节水灌溉工程:井房2座,管道3.14km,管灌面积13.4hm2,供电线路2.2km,(其中10kv线路1.5km,380v线路0.7km)。具体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该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共45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资质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奈曼旗水务局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者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等证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仁济医院斜对面内蒙古奈伦天润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奈曼旗哈日干图项目区坡耕地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奈曼旗水务局
联 系 人:孙广军
电 话:****-*******
传 真:****-*******
邮 编:0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呼和浩特科学技术馆院内505室
联 系 人:董晓军
电 话:****-*******
传 真:****-*******
邮 编:010020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呼市呼伦南路第二支行
账 号:150*****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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