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热资源和矿泉水资源调查与评价需求公示

深圳市地热资源和矿泉水资源调查与评价需求公示

( 深圳市地热资源和矿泉水资源调查与评价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地热资源和矿泉水资源调查与评价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发挥地质工作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优势。强化大资源、大环境、大数据理念,建立城市地质调查标准体系,对城市地质资源、环境、空间、权属等进行全面调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强多参数多目标综合调查、动态监测和地下空间、资源产业化开发示范,提升地质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7〕104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城市地质调查总体方案(2017-2025年)》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质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地勘发〔201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为了完成全市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工作中的资源要素调查,更好的服务我市优势矿产资源的管理和贯彻落实国家矿政改革的新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地热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网页截图); 5)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 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内容如下1.0*******.0

具体技术要求

*1、报价要求(明确分项报价要求)


(1)本项目费用包括服务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地理底图等资料收集与购买、实地调研调查、物化探、钻探及取样测试、成果资料印刷、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等产生的费用)、法定税费和企业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中标价格即为合同暂定金额,在不超过暂定金额的前提下,据实结算。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专家有权对明显低价的投标人进行投标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报价较低,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说明,详细阐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投标人没有提供成本说明(或者尽管提供了成本说明,但评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成本说明中的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限额的将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难点等情况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2、付款方式


项目按相关规定分五期付款。


(1)自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中标人提出的付款申请以及编写的简要工作方案,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


(2)中标人提交项目设计书(技术工作方案),采购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3)中标人完成外业工作并提交相关的调查成果资料,经采购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4)中标人提交符合技术要求的数据库,通过采购方审查后,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5)中标人提交全部成果,通过采购方组织专家评审且获得良好等级以上采购方业务会审查后,结合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尾款。


*3、履约保证金


无。


*4、违约责任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中标方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否则视为违约,一旦违约将作为履约评价差的评价依据之一。


(3)中标方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人员组成签订项目合同,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否则视为违约,一旦违约将作为履约评价差的评价依据之一。


(4)中标方提供和收集的资料应无知识产权争议,收集引用的资料应准确注明出处和时间等信息,否则产权引起的法律争议由投标人自负。


(5)不允许中标方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违约,一旦违约将作为履约评价差的评价依据之一。


(6)采购方将组织专家对中标方的外业成果和终期送审成果进行验收或评审,其中外业成果必须达到优秀等级,终期送审成果必须评审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未达到前述要求的,经中标方整改,再次经采购方组织专家验收或评审仍达不到要求的,视为违约,采购方将保留扣除合同剩余金额50%的权利。


(7)中标方在实施本项目时,应充分掌握和利用已有相关钻孔资料,在新孔布设时必须遵循避免重复建设和城市地质调查项目间充分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服从采购方委托第三方监管单位的统筹协调,否则视为违约,一旦违约将作为履约评价差的评价依据之一。


(8)中标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参加项目阶段性工作汇报,未经过采购方允许擅自缺席,视为违约。


(9)中标方应对其提供的成果和服务质量负责,并保证所提供的成果和服务均未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致使产生诉讼或者直接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中标方应当赔偿采购方的损失外,还应当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上述违约罚则应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采购方将委托第三方单位负责对本项目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度管理、外业管理、各阶段专家评审、工作量核定、工作量变更审核、成果评定等。中标人应服从第三方监管。


项目成果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提交采购方业务会议审议验收。项目成果中,对重点地区地热、矿泉水资源查明矿产资源量,达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要求的,需配合采购方向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申请进行评审备案。


1.总体要求


1.1对潜在地下热水资源进行综合地质调查,初步查明地下热水资源的赋存条件和分布规律,为地下热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基础资料。


1.2对潜在天然矿泉水资源、历史开采利用过以及正在开采利用的矿泉水水源地进行综合地质调查,为资源质量评价和等级认定、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天然矿泉水资源提供基础依据。


1.3投标人须熟悉深圳市地热资源与矿泉水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现状,具有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的业务背景和技术力量,在地质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具备长期的技术积累。


2.服务标的数量情况


2.1调查范围:深圳市范围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2.2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人拟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熟悉地质矿产勘查行业领域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现状,承担过国家、省、市级地热资源和矿泉水调查评价相关工作,并有一定的调查研究成果。


2)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必须包括地质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测绘等专业。


3)必须安排不少于1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不少于3名。


4)投标人项目组成员设定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安排,擅自变更视为违约。


2.3 实物工作量


工作手段


工 作 量


技术条件


计量单位


总工作量






一、地形测绘





㈡制图





1:5000地理底图编绘


困难类别:Ⅲ



20


二、地质测量





㈣专项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地质测量





1:5000专项水文地质测量


地质复杂程度:III


km2


100


1:2000专项水文地质测量


地质复杂程度:III


km2


10


三、物探





㈢电法





高密度电阻率法测量


点距:1-5m
地形等级:3.0



3500


四、化探





五、遥感地质





㈡遥感地质解译





遥感信息提取


1:50000遥感解译


六、钻探





㈡水文地质钻探





0-100水文地质钻探


口径:&Phi;<201mm
岩石级别:VII


m


500


㈢地热钻探





地热钻探


孔深:0-1000m
岩石分类:II


m


700


抽水试验




8


地下水动态监测




10


七、坑探





八、浅井





九、槽探





十、分析测试





㈣水质分析





水质综合分析


一般水样(全分析)



30


水质综合分析


矿泉水(全分析)



20


氡气、汞气联合剖面测量


3个潜在地下热水重点片区


km


3


十一、其他地质工作





地质勘查工作测量


勘探基线测量


km


5


地质勘查工作测量


剖面线测量


km


5


地质勘查工作测量


工程点测量



50


地质编录


水文地质钻探


m


500


地质编录


其它钻探


m


600


岩矿心保管


岩矿心保管


m


1100


3.服务需求内容要求


3.1资料收集分析


系统收集以往地热水、矿泉水等前期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投标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基础资料,包括钻孔资料、地下热水资料、矿泉水资料等。


3.2野外调查


(1)地面调查:开展地热异常区和矿泉水分布区综合水文地质调查(1:25000~1:5000),查明地热、矿泉水形成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2)物探和钻探:开展地热异常区物探、浅孔测温、水文地质钻探与试验。


(3)样品测试分析:采集水样分析测试。


(4)对典型地热、矿泉水勘探孔进行动态监测。


3.3综合分析


(1)计算和评价矿泉水资源量,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并开展动态监测。


(2)开展水热型地热资源的资源潜力评价。


(3)总结全市地热、矿泉水资源的分布规律,提出保护开发利用建议。


3.4成果编制


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编写矿泉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地下热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以及相关附图。


3.5项目成果精度要求


矿泉水调查:矿泉水调查工作精度达到1:10000。查明矿泉水水源地及分布区水文地质条件,评价资源量和可开采资源量,圈定具有开发潜力的范围,制定开采与保护方案。


地热资源:重点调查区地热水勘查控制程度达到预可行性勘查阶段,重点调查区的位置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由采购方与中标方协商确定。需查明热储的岩性、厚度、分布、埋藏条件,圈定范围,评价开采潜力。


商务需求

1、项目概况


地热资源是宝贵的矿产资源,是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矿泉水是直接关系到人们饮用健康的一种矿产资源,要加大对地热资源的勘查评价力度,加强地热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做好矿泉水资源的勘查评价、开发和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是城市地质调查中资源要素调查的重点对象,属于整个城市地质调查成果的有机组成部分。


为完成全市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工作中的资源要素调查,摸清全市地热、矿泉水资源家底,为管理、开发利用、取水许可及保护等提供基础性的技术支撑,更好的服务我市优势矿产资源的管理和贯彻落实国家矿政改革的新要求,拟开展地热、矿泉水资源量评估、水质评估、开发利用现状调查等工作。


2、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 11615-2010);


(2)《地热资源评价方法及估算规程》(DZ/T 0331-2020);


(3)《地热钻探技术规程》(DZ/T 0260-2014);


(4)《天然矿泉水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 13727-2016);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6)《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 15218-94);


(7)《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


(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 8538-2008);


(9)《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


(10)《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DZ/T 0153-2014);


(11)《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mdash;2009);


(12)《地质勘查项目监理规范》(DZ/T 0328-2019)。


3、项目采购范围


本项目的调查评价范围为深圳市市域范围(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4、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5、组织实施要求


(1)为确保本次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方和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监管单位的要求完成调查研究成果。


(2)采购方委托第三方监管单位全程技术管理,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和第三方监管单位开展本项目各重点工作环节的审核管理,包括设计书评审、外业调查、外业验收、成果评审与资料汇交等。


(3)第三方监管单位严格监督中标方按照投标文件人员组成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团队主要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将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4)第三方监管单位负责组织项目设计书审查、实际工作量核实、野外现场监管、内外业质量抽查、实物工作量变更以及最终数据库验收和成果评审等。在合同款项支付时中标方应配合采购方和第三方监管单位审核提交的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


(5)中标方严格遵守水源保护地等地的具体管理规定,野外工作开展前做好沟通协调和按程序上报,野外工作过程中提倡绿色勘查,尽可能保护生态环境。


(6)中标方应保证所有的岩石样、水样布设应充分利用以往调查研究成果,注重样品布设的代表性、配套性和统计性。样品采集过程中除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足额采集外,还应保留好副样。全部样品需要送至高水平的实验室开展测试分析。


(7)采购方委托第三方监管单位组织建立项目专家库,不定期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重难点咨询和室内外工作检查等,中标方不得无故缺席。


(8)中标方应严格执行《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DZ/T 0251-2012),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切实提升工作质量。


6、成果要求


(1)成果类


终审成果报告、专题报告、附图、附表、附件及评审意见书。成果报告包括深圳市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深圳市矿泉水调查评价报告等两大类。


(2)报告主要附图附件


遥感解译报告、解译图、遥感数据、航卫片、解译卡片等。主要包括深圳市地下热水和矿泉水资源分布图(1:50000)、深圳市地下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建议图、深圳市地下热水资源重点片区实际材料图、深圳市矿泉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建议图、重要矿泉水水源水温、水位、水量动态曲线图、矿泉水水源地(点)水文地质图、钻井剖面及生产井结构图等,其他附图和附表参照《天然矿泉水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13727-2016)和《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 11615-2010)要求。


图件编制软件可选择ArcGIS或MapGIS等GIS软件,采用MapGIS软件时,必须保证向Arclnfo等Eoo交换格式及Coverage(图层)文件转换无误。数据转换过程中内容和精度不得缺失,同时必须满足我市城市地质调查大数据建设平台成果数据汇交标准。


(3)调查数据库


调查评价数据库应符合行业标准和全市数据库标准的要求,通过数据质量检查后,统一汇交到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监管单位。同时,必须满足我市城市地质调查大数据建设平台成果数据汇交标准。


本项目下所有成果权属归采购方单独所有,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将本项目成果用于商业宣传或申报各类奖项。


7、技术培训要求


中标方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成果内容,确保成果的实施应用。


8、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中标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汇报、审查等工作。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最终成果提交采购方之日起的2年内,中标方须与采购方保持密切沟通,随时跟进项目后续的服务需求,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


3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3


评审内容:


1.对于地热资源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方法技术、重点工作内容的理解是否深入、准确;


2.对于深圳市地热资源和矿泉水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深度、地质矿产勘查条件以及存在问题的认识是否全面、深刻;


3.调查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响应;


4.技术思路是否清晰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优评分标准:充分掌握地热矿泉水调查评价方法,充分熟悉研究区地热矿泉水分布与勘查现状。对项目理解准确全面,对上述4项考察内容有针对性分析,实施方案详细且贴切项目实际。


2.良评分标准:基本掌握地热矿泉水调查评价方法,基本熟悉研究区地热矿泉水分布与勘查现状。对项目理解较为准确,对上述4项考察内容分析较为全面,实施方案较为详细,针对性较强。


3.中评分标准:大致了解地热矿泉水调查评价方法,大致了解研究区地热矿泉水分布与勘查现状。对项目理解不够准确,对考察内容分析不全面,实施方案简要且针对性不强的。


4.差评分标准:不了解地热矿泉水调查评价方法,不了解研究区地热矿泉水分布与勘查现状。没有理解项目需求且没有针对考察内容进行分析,缺少实施方案的。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2


评审内容:


1.对项目的重难点的把握是否到位;


2.对项目重难点的应对措施判断是否得当;


3.对重难点问题提出的解决路径是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优评分标准:对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方法具有深刻的理解,对深圳市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工作充分了解,


对项目重难点理解准确全面,有针对性详细分析,且能提出符合深圳实际的应对措施。


2.良评分标准:对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方法具有较为深入的理解,对深圳市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工作较为了解,对项目重难点理解准确但对重难点分析不全面,或应对措施详细但不能完全贴合深圳实际的。


3.中评分标准:对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方法具有基本理解,对深圳市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工作基本了解,对项目重难点理解不够准确且重难点分析不够全面,应对措施简要且不能完全贴合深圳实际的。


4.差评分标准:对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方法缺乏基本理解,对深圳市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工作缺乏了解,没有正确理解项目重难点且没有详细分析,应对措施不符合深圳实际的。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5


评审内容:


1.项目进度控制和沟通协调机制是否合理;


2.项目实施涉及的保障措施安排是否全面;


3.项目整体质量控制是否满足任务要求。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优评分标准:有切实有效的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和沟通协调机制,相关保密安全措施全面、有效,项目保障措施全面、可行;


2.良评分标准:有切实有效的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和沟通协调机制,相关保密安全措施有效性一般,项目保障措施可行性一般;


3.中评分标准: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和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性一般,相关保密安全措施有效性一般,项目保障措施可行性一般;


4.差评分标准:没有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评审内容:


是否提供书面服务承诺书,包括承诺与采购方保持密切沟通,随时跟进项目后续的服务需求,为调查成果转化应用相关事务提供技术支持。


评分标准:


投标人提供违约承诺得100分。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5


违约承诺


2


评审内容:


是否提供书面的违约承诺书;违约承诺书应响应招标文件的违约条款。


评分标准:


投标人提供违约承诺得100分。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综合实力


4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同时取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80分;仅取得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的,得50分。


2.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检测内容具有矿石和矿物(或地热、矿泉水水质分析)的,得20分。


本项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独立或以第一完成单位承担完成地热(温泉)、矿泉水矿产勘查项目情况,仅完成1个项目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100分。


1.项目由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3个项目得100分,2个项目得50分。


2.项目由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的,3个项目得60分,2个项目得3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或专家验收通过意见)。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得奖项证书时间为准):


1.地质矿产类项目获得1个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每项得100分;


2.地质矿产类项目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每项得50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3.地质矿产类项目获得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每项得25分,累计不超过50分。


4.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一)评分内容:


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矿产勘查正高级职称,该项得30分。具备地质矿产勘查副高级职称,该项得15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地质矿产勘查类项目,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得奖项/证书时间为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者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1项得20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经验情况: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投标人单位承担过地热(温泉)、矿泉水矿产勘查项目,每承担1个项目的得25分,累计不超过50分。


4.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日期前三个月连续在同一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含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该事业单位为派驻到投标人实际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购买的事业社保)证明(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养老及医疗保险,未完整提供资料的人员不予计分)。


2.相关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内未注明专业的,同时应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它证明资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5.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分内容:


1.项目主要团队成员的专业应包括地质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含水文地质)、地球物理、探矿工程4类专业且不少于12人,其中,水工环地质(含水文地质)专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专业不全或人数不足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技术负责人,其专业应为地质矿产勘查或水文地质专业,正高级职称得25分,副高级职称得10分。


3.项目主要团队成员具备地质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含水文地质)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达到6人及以上(每类专业不少于1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0分,否则得25分;


4.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承担过地热(温泉)、矿泉水矿产勘查项目的,每个项目得5分,一个项目多人参与的只计一次分。本项最高25分。


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团队成员须均为投标人单位员工,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团队成员自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含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该事业单位为派驻到投标人实际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购买的事业社保)证明(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养老及医疗保险,未完整提供资料的人员不予计分)、相关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内未注明专业的,同时应提供学历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地热资源(温泉)、矿泉水、地下水的调查钻探及物探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1.属于发明专利的,每项得50分;


2.属于实用新型专利,每1项得20分;


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7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测井仪(含自然电位、电阻率、充电率、放射性和声波等参数)不得少于1台,每台得20分,最高得20;


2.多功能电磁法仪、激电仪、高密度电法仪3类,同时具备3类的得30分,具备其中任意2类的得20分,具备其中任意1类的得10分,最高得30分;


3.钻探深度大于500m的钻机不少于1台,每台得15分,最高得30分;


4.搭载测绘平台的无人机不少于1部,每部得20分,最高得20分。


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承诺书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专业仪器和测绘仪器的发票(发票有效期大于3个月,报关单)、购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期大于3个月),原件备查。未提供承诺或承诺证明文件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8


环保执行情况


1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9


服务网点


3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30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3.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注:1、带&ldquo;*&rdquo;号的为必填表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作适当增减。


2、其他要求栏目仅适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项目,采购推荐供应商名单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报批,并将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提交至采购中心。根据采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适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需要公示的,应同时向采购中心提交公示的证明材料。


3、采购单位以上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其他

附件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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