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1-2023年重点项目押品价值评估(房地产、机器设备及其他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1-2023年重点项目押品价值评估(房地产、机器设备及其他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1-2023年重点项目押品价值评估

(房地产、机器设备及其他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 年 4 月 28 日

招标编号:JYZX-ZB-NX-2021-00002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1-2023年重点项目押品价值评估(房地产、机器设备及其他类)服务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52万元。

三、项目概述:拟聘请两家外部资产评估机构搭建平台对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1-2023年重点项目押品价值评估(房地产、机器设备及其他类)服务,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4.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10投标人应已列入《2020年度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评估机构库》,且具备土地、房产、设备、收费权、股权等符合项目评估要求的资产评估资质,具体为土地评估资质(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供应商执业范围应为全国范围)、房地产评估资质三级以上、资产评估资质。

五、招标文件购买: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98号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培训中心6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以电邮形式发送至邮箱:278651936@qq.com进行报名登记,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投标人标书费后 2 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审查结论为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缴费账户: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64050110010000000588

5.3 未按规定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报名,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98号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主楼18楼会议室),送达投标文件时代表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非法人代表还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8.2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 98 号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主楼18楼会议室。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http://cg.cd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及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 1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951-5695857

电子邮件:Wangzhichao@cbd.cn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 98 号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培训中心 6 楼

联 系 人: 李云峰

电话: 13289520002

电子邮件: 278651936@qq.com


标签: 其他 机器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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