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试剂、耗材 招标公告
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试剂、耗材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星狮路818)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3楼302号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00 | ||
最高限价(元) | 无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第一包:色谱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第二包:化学试剂、玻璃器皿、防护用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第三包:实验仪器配套耗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第四包:标准物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第五包:办公用品、保洁用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第六包:实验用动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第七包:培养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仅第一包(色谱柱)和第六包(实验用动物)允许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4月29日到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星狮路818)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3楼302号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获取 | ||
方式: | 1、现场办理:现场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远程)办理(采用远程办理的详见本公告备注栏) | ||
售价: | 15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 2021年05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星狮路818)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4楼402号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700万元,分为七个包,其中第一包(色谱柱)预算:100万元,第二包(化学试剂、玻璃器皿、防护用品)预算:80万元,第三包(实验仪器配套耗材)预算:80万元,第四包(标准物质)预算:70万元,第五包(办公用品、保洁用品)预算:70万元,第六包(实验用动物)预算:240万元,第七包(培养基)预算:60万元;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各包最高限价按采购需求清单中规定的各货物单价最高限价执行;二、本项目已完成需求论证,第一包(色谱柱)已获主管部门同意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办理:现场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其他补充事宜栏)的《供应商线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供应商线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14@qq.com。注:《供应商线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采购活动组织当日交至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3)报名咨询电话:***-********。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评审时给予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依据财库(2019)9号文件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五、供应商可申请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有关规定;六、本项目采购单位名称于2021年4月1日由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更名为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 |||
附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 ||
联系方式: |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汇合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302室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电话: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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