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医学中心保安服务 招标公告

第四医学中心保安服务 招标公告

第四医学中心保安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人:后勤招标采购中心 宋莹
发布时间:2021-4-28
浏览次数:18
第四医学中心保安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四医学中心保安服务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第四医学中心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1-JQ06-F1536

3.招标范围: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拟聘请专业公司负责第四医学中心范围内的安保工作,自备相关安保器材(对讲机、警棍、防爆叉、警戒线等个人防护装备),对中心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负责门卫执勤、治安巡逻、防火防盗、控烟劝阻、安全隐患排查、车场秩序维护、重点部位看守、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协助中心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医疗秩序,确保中心财产及人员人身安全等其他突发事件。

4.项目预算:366.96万元/年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1号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标准

6.公告时限: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14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办公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

(六)列入《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量化打分排序产生10家入围。

五.申请报名

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后勤项目公开招标企业报名表》加盖公章(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2.法定代表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都需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以及下列信息:

A、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需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查询截图;

B、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需包含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首页-业务办理)】网页查询截图;

4.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6.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见下载中心附件);

注:(1)相关附件下载路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官网-医疗保障-后勤招标采购-下载中心),打印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上述报名资料需左侧固定装订为一本文件,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将《后勤项目公开招标企业报名表》作为文件首页,不需另做封面。

(2)本项目采取现场资格审查,能够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8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淀区复兴路28号 新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招标采购科招标二室2)

3.获取文件的方式:以电子版形式发放至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内。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开始时间:

(1)申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5月14日上午08:30(星期五)(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上午09:00(星期五)(北京时间)

(3)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新门诊大楼B区11层招标采购科会议室2 。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申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八.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新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招标采购科招标二室2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采购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服务 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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