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和手术室维保、清洗、消毒服务磋商邀请公告
桂东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和手术室维保、清洗、消毒服务磋商邀请公告
桂东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和手术室维保、清洗、消毒服务
磋商邀请公告
桂东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的桂东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和手术室维保、清洗、消毒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和手术室维保、清洗、消毒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SHIJI-GD-2021-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302151.00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代理服务费:¥4532.00元(不含税)。
二、采购需求
部 分 | 序号 | 内容及要求 |
中央空调部分 | 1 | 冷却水系统(含冷却塔)的清洗消毒,22kW冷却水泵三台。 |
2 | 冷冻水系统(含风机盘管,管道、过滤器和板式换热器)的清洗消毒,18.5kW冷冻水泵三台。 | |
3 | 病房出风口和回风口的清洗消毒,中央空调风机盘管207台。 | |
4 | 电气系统的维护(包含施耐德减压启动器6台、冬季锅炉热水循环泵4kW2台、夏季锅炉热水循环泵2.2kW2台、热水循环泵2.2kW2台、冷却塔风机7.5kW一台) | |
5 | 符合《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WS 488-2016)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 696-2020)的要求 | |
6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的文件资料 | |
备注 | 1.住院楼新风系统由于管道损坏无法运行;2. 制冷主机维保不列入此维保范围(需另请厂家授权的专业维保)。 | |
手术室和洁净空调部分 | 1 | 模块机的水系统和电气系统。(5台天加外机,2台水泵) |
2 | 8台风柜,含紫外线,初、中效过滤器,风机和控制系统、加湿器等(其中初效过滤器25个,规格:290*595*46一16个,595*595*46一4个,493*595*46一5个;中效过滤器25个,规格:287*595**381一16个,595*595*381一4个,490*595*381一5个) | |
3 | 手术室内的高效过滤器(54个,规格:915*305*295一6个,320*320*220一20个,484*484*220一10个,915*610*69一8个,1015*450*69一2个) | |
4 | 吊塔、无影灯、气体终端和管道 | |
5 | 手术床的维护保养 | |
6 | 地面和墙面的维护、打蜡 | |
7 | 照明和控制面板等 | |
8 | 手术室自动门的维护和保养(6个手术室,共10套自动门)。 | |
9 | 手术室风系统根据相关要求,定时清洗或更换初、中、高效过滤器 | |
10 | 按照《桂东县人民医院洁净手术室委托维保方案》要求做好维保 | |
11 | 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标准、《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2012及《手术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的要求 | |
12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的文件资料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空调系统维修维保或者售后服务和手术室空气净化通风系统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电类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本邀请公告第三条第3款的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五、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开启时间及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时00分。
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六、确认你单位收到本磋商邀请后,请于 2021 年5月8日17:3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媒体: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采购 人:桂东县人民医院
(2)地址:桂东县沤江镇维夏路31号
(3)联系人:何承宏
(4)电话:1817353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系人:胡莞羚(0735-2150900)/罗玉桥(13789113788)
(4)电子邮箱:QQ1246205168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月日收到(采购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磋商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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