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共机构灯具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公共机构灯具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采购人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中心(南京市市级机关大院变电所)的委托,代理机构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该“南京市公共机构灯具改造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ZB-210423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共机构灯具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4万元整

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将市级机关大院、台城大厦地下停车场统一更换微波感应灯一体灯,预计300盏,更换完成后,地下室照度达标,极大提升节能效果。台城办公区1-4层统一更换平板节能灯具,预计600盏,有效提升台城大厦办公区域整体照度和节能效果。为地下室统一更换应急照明设备,预计26套,有效提升地下室应急照明条件。

履约期限:中标单位自接收到中标通知书起,4个月内确保完成全部灯具的安装改造并自安装之日起提供5年免费质保。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原件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除外),在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购买采购文件。

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同一供应商只能授权一人领取采购文件);

2、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同一领取人不得代表多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

3、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邮购:每套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壹佰元(¥100.00),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5月17日14: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7日14:3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五、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5月17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

六、诚信档案管理

依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一式 3 份( 1 份正本、 2 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另请提供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的电子版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4.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中心(南京市市级机关大院变电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34号楼

联系人:赵科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

邮政编码:21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话:***-********138*****390

电子信箱:********82@qq.com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江苏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61*****691********.pdf">南京市公共机构灯具改造项目 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具 公共机构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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