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木错湖泊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度招标公告

纳木错湖泊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度招标公告

纳木错湖泊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木错湖泊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当雄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纳木错湖泊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度项目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道路景观生态修复试点及尼亚曲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第二标段: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程;
第三标段:清洁能源推广试点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4 建设地点:当雄县
2.5 建设工期: 均为36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7日每日上午9:30至12:30;下午3:30至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顺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装订成册)到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进行投标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5)拟承建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质证书。
(6)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
(7)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流动资金。
(8)企业相关的其它资料。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6 月 259: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雄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路解甲园2栋3单元3楼B座
联 系 人:王 先 生
电 话:139*****668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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