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1~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1~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1~7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准予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蓟汕高速公路(津滨高速~津晋高速)工程项目核准的决定》津发改许可[2013]80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蓟汕高速公路工程(津滨高速~津晋高速)位于天津市中心区东部,是天津市高速公路规划网中九横五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天津市南北方向高速通道的重要连接线,也是蓟汕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北接津滨高速公路、南连津晋高速公路,沿线穿越10条现状主要道路及12条规划主、次干道,3条铁路,5条主要河道,涉及东丽、津南、西青3个区县。路线全长19.973公里。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的各个合同为全线路基(含收费站土方填筑)、桥涵、路面石灰土底基层的施工(道路工程不包括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和面层,桥梁工程不包括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共分为7个合同段,本次招标为7个标段.各合同段独立进行招标。其中:
1标段:起始桩号K21+526.743,终止桩号K23+055.000,长度为1528.257米。其中含津滨立交。
2标段:起始桩号K23+633.000,终止桩号K25+972.514,长度为2339.514米。其中含津塘二线分离式立交。
3标段:起始桩号K25+972.514,终止桩号K28+679.757,长度为2707.243米。其中含海河东道分离式立交、海河特大桥。
4标段:起始桩号K28+679.757,终止桩号K32+238.039,长度为3558.282米。其中含天津大道分离式立交、津沽路分离式立交。
5标段:起始桩号K32+238.039,终止桩号K34+900.379,长度为2662.340米。其中含经十路分离式立交、纬六路分离式立交。
6标段:起始桩号K34+900.379,终止桩号K39+300.000,长度为4399.621米。其中含津港快速互通立交。
7标段:起始桩号K39+300.000,终止桩号K41+500.000,长度为2200米。其中含津港公路分离式立交、津晋高速互通立交。
2.3计划施工工期:2013年9月1日~ 2015年11月30日,共计:82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其中3标段的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0万元,6标段的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8000万元。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 1 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的名称和资质等级应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一致,否则招标人可执行申请人须知9.3款招标人权利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
3.6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申请人需进行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3.7申请人每标段提交20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申请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66号和平宾馆A座1202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16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3年6月20日14时00分至2013年6月20日16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66号和平宾馆大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
邮 编:300384邮 编:300143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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