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浦城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浦城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辅助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项目编号:作者:发布时间:2021-04-28 21:38

浦城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辅助服务类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浦城县人民法院对浦城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辅助服务类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浦城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辅助服务类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浦城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辅助服务类采购项目

1年

675000.00

3、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高,浦城县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破解法院“送达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为在送达工作中充分借助社会资源、科技手段节约送达成本、提高送达效率,浦城县人民法院迫切需要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尽快实现浦城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社会化,提升送达质效。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邮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邮政企业是协助浦城县人民法院开展送达工作,提供集约化送达服务的唯一主体;同时作为唯一国有快递企业,其还具有安全性高(邮件安全、信息对接安全)、网点覆盖广、传递时效快、售后服务有保障、服务经验丰富等优势。本项目具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故浦城县人民法院拟对“浦城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辅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61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孟海前

福建省浦城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高级工程师

黄继英

浦城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高级工程师

葛俊敏

浦城县林业局油茶产业办

高级工程师

专家 论证意见:本项目具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各专家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浦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8号

联系人姓名:吴贵斌

联系电话:0599-2824284

采购代理机构: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星

联系电话:0599-2825650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浦城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79号

联系人:采购办

联系电话:0599-2845979

浦城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辅助 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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