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CQXZJF2013-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雾开河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春市雾开河城市防洪及治理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2】385号)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长春市雾开河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吉水技[2012]1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长春市雾开河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拓宽、清淤、疏浚、护坡;拆除4座溢流坝;4 处清淤通道;#1、#2、#3、#4钢坝闸工程等。防洪标准50年一遇,护岸工程为2等工程,次要建筑物钢坝闸工程为3级。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境内。
2.3计划工期为:
第一标段《长春市雾开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工期为2013年8月1日~2013年 12 月 31日;
第二标段《长春市雾开河城市防洪工程》#2、#3、#4钢坝闸工程工期为2013年8月1日~2015年 12 月 31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长春市雾开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河道拓宽、清淤、疏浚、护坡;拆除4座溢流坝等施工范围;治理范围K3+252——K10+252
第二标段《长春市雾开河城市防洪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3处清淤通道;#2、#3、#4钢坝闸等施工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6)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经省水利厅网上备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 月 17 日至2013年 6月 2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每套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7 月 10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莲花山大路5号
联 系 人:王冬梅
联系电话:
157*****344招 标 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冬雪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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