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导航终端校准系统+GNSS接收机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卫星导航终端校准系统+GNSS接收机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卫星导航终端校准系统+GNSS接收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9日10: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20日14:3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宏都饭店马路对面立升净水设备3层)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琼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936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四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9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卫星导航终端校准系统+GNSS接收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委托,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350200]XC[GK]*******、卫星导航终端校准系统+GNSS接收机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卫星导航终端校准系统+GNSS接收机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20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XC[GK]*******
项目名称:卫星导航终端校准系统+GNSS接收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其他长度计量标准器具 | GNSS接收机静态校准系统 | 1(项) | 否 | 跟踪GPS\GLONASS\GALIEO\北斗等卫星系统,接收机为分体式接收机,天线为扼流圈天线,高精度静态精度水平3mm+0.1ppm RMS,垂直3.5mm+0.4ppm RMS,实时动态测量水平8mm+0.5ppm,垂直15mm+0.5ppm;防护登记IP67,工作温度-40°C--+65°C移动站接收机具备672通道,具备Trimble SurePoint 精密定点电子气泡倾斜补偿功能;高精度静态精度水平3mm+0.1ppm RMS,垂直3.5mm+0.4ppm RMS,实时动态测量水平8mm+0.5ppm,垂直15mm+0.5ppm,Trimble CenterPointRTX定位技术和XFILL技术;防护登记IP67,工作温度-40°C--+65°C静态解算软件要求具备能解算1000公里GNSS长基线能力,并且具备解算北斗卫星基线能力;软件要求内嵌能下载精密星历的功能模块链接,平差模块含有自由网平差、约束平差等功能,并且平差模块含有全站仪平差和电子水准仪平差功能,并且以后可以升级支持点云数据处理、GIS绘图、CAD绘图、无人机数据处理等模块功能,提供以上所提标准功能和选配功能的软件界面截图。 | 7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明细: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描述:根据闽财购【2018】30号文规定 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 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 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 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 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 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 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的情形。 二、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中出现本意见第一点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将被认定为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 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 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 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认定 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5)明细:投标人开标当天应携带上传招标文件时使用的相对应CA,以确保开标解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描述:投标人开标当天应携带上传招标文件时使用的相对应CA,以确保开标解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29 09:40至2021-05-1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20 14: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四楼
联系方式:136*****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之一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琼
电 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兴城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04-2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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