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2022年度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2022年度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2022年度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8日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2022年度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115号委托代理编号:ZHZB-21041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2022年度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115号,委托代理编号: ZHZB-21041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年限

采购预算(元)

整包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2022年度超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

800000.00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相应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作出相关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社保及交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陆仟元整。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3.2.1 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3.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4月29日9:00时~2021年5月8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4.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0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可不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公告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湘潭政府采购网》、《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站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湘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 湘潭市九华大道南12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180*****8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79号云盘华厦佳园15栋12316室

联 系 人:陈浩 谭晓佳 联系电话:****-******** 180*****058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月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月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月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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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服务 物资 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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