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DHZB-L13032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2008-0176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
廊坊
招标内容:
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55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8-0176)。项目业主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累计占总投资的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估算总投资50.57亿元,路线全长53.254公里,其中京冀界至别古庄枢纽互通段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8.423公里,路基宽度42.0米;别古庄枢纽互通至津冀界段采用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4.831公里,路基宽度34.5米。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2计划工期:
JA1计划开完工日期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2月 20日,工期:140日历天;
JA2计划开完工日期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6月 20日,工期:140日历天;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类别2个标段JA1:-K0+000.420-K21+900段、JA2:K30+268.035- K53+253.137。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钢护栏、标线、防眩网、标志、隔离栅、突起路标、防撞桶、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界碑等交通安全设施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共划分为2个合同段。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类别
标段
起 讫 桩 号
里程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Ⅰ类
JA1
-K0+000.420-K21+900
21.9
钢护栏、标线、防眩网、标志、隔离栅、突起路标、防撞桶、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界碑等施工。
JA2
K30+268.035-K53+253.137
22.985
钢护栏、标线、防眩网、标志、隔离栅、突起路标、防撞桶、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界碑等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具有住建(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800万元,满足下表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类别 业绩最低要求 Ⅰ类 近3年内(2010年01月0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至少2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含钢护栏、标志、标线、防眩板(网)、隔离栅等交通安全设施),累计30km及且至少有1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3.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本次招标所需的资质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出一次投标申请,报名结束后抽签确定投标人所投合同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同类别标段数量的家数报名投标,抽签确定所投标段时不得在同一标段,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06月04日至2013年06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全本彩色扫描输出件(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3)验资报告原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详见附件1);
(4)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标段抽签
报名参加的投标人定于2013年06月09日14时00 分在石家庄市银河宾馆南三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举行标段抽签仪式,通过抽签,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确定所投标段。已报名投标单位要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抽签的无需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准时参加抽签并领取图纸、参考资料,投标人未能按时到场签到并参加抽签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不统一召开,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注明项目名称)。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6月27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2013年06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银河宾馆(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永清县会昌街267号 地 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
联系人: 王占伟 联系人:刘强
电 话:****-******* 电 话:0311—********
传 真:0311—********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当前资产构成情况,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刘强
地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
邮编:
050011
电话:
0311-********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dahuaj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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