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公告

法库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4-30 至 2021-05-10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库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4-00034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300,000.00
最高限价(元):9,3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明细

数量

1

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仓储分拣配送中心建设

仓储分拣配送中心装修改造:依托现有房屋资源进行改造,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设计配置门头、制度牌、硬件设施等,规划功能分区包括但不限于暂存区、分拣区、配送区、办公区、货运车辆停车区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乡镇分拣中心)。

1套

仓储分拣配送中心设备配置:快递包裹分拣设备(扫描机、传输机器、安检设备),扫码枪,分拣筐、安检消防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乡镇分拣中心)

仓储分拣配送中心运营管理: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统筹管理,日常运营,整合区域物流配送资源,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三级物流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时间、配送线路、配送费用,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标识。服务期限2年。

1套

冷链基础设施改造

农产品冷链仓储场地:升级改造产地预冷仓储中心、低温仓储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购置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设备。

1套

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建设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设施配置:快递物流分拣配送车辆,(常温、冷链)箱式货车不少于5辆,快运三轮不少于20辆(以上车辆均含维护);对乡村配送车辆实现“配送车辆标识、调度、信息服务、规范管理”的统一。

1套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运营:整合物流快递相关资源发展共同配送,提高配送效率,实现县到村48小时达,降低配送成本,与一线城市快递价格持平。发挥乡镇、村电商服务站快递物流功能,通过县级电子商务仓储分拣配送中心集中收配,服务农村产品流通。根据法库实际情况,针对快递下乡的配送线路应不少于3条,并开展日常配送运营。

城乡共同配送管理平台建设

城乡共同配送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配备法库县乡村共同配送信息管理平台,依托平台系统监管法库县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双向流通服务,实现商品流、物流跟踪功能,形成信息管理和实物管理的同步运行。

2

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工业品下乡服务

工业品下乡整合宣传服务:每月对全部电商服务站开展工业品下乡宣传,定期为村站举办工业品下乡的线下展卖地推活动50场。

1套

商品分拨中心

利用仓储中心建设商品分拨中心:通过配送车辆为全县各乡村商铺、服务站配送工业品及农资用品,由仓储分拣配送中心进行统一配货,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生活用品质量。

商品分拨与农资下乡

整合商贸流通企业资源:对接到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提供便利,同时促使商贸流通企业产品下行,加大内循环,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乡镇电商服务站建设:升级改造20个乡镇(开发区)电商服务站,对服务站进行装修改造(每个站点配备1个门头、5个制度牌、3套宣传海报),乡镇站点配套设备(电脑(20台)、打印机(20台)、桌椅(20套)、无线路由器(20个)、电子秤(20套)、液晶电视(20台)、货架(40组))。具备代买代卖、金融便民、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到站展示销售,实现线下体验店的功能。

1套

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升级改造135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对服务点进行装修改造(每个站点配备1个门头、3套制度牌、3套宣传海报),配置设备(电脑(135台)、电子秤(135个)、货架(135组))。具备代买代卖、金融便民、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到站展示销售,实现线下体验店的功能。建设的贫困村站点重点突出扶贫功能,能够推送农产品销售信息。

电商服务站运营:电商服务站点信息报送系统建设、站点运营:对服务点进行调研选址、运营管理、服务站点功能提升,每年举办电商服务站各类站长技能大赛、优秀站长表彰活动等不少于2场。

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7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7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明细

数量

1

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基础设施装修改造:基于法库县现有基础设施条件,硬件设施坚持使用、节约原则建成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计配置门头、室内软装、硬件设施等,规划功能分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前台、办公区、培训室、产品展示厅、企业孵化空间、直播间、摄影棚等。

1套

基础办公服务设备配套:公共服务中心设备配置:培训电脑(40台)、办公电脑(10台)、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2台)、碎纸机(1台)、机柜(1台)、交换机(1台)、无线路由器(3台)、可移动投影及幕布(1套)、会议投屏设备(1套),直播设备(10套)、监控系统(1套)、55 寸智能电视(1台)、饮水机(2台)、LED 显示屏(1组)、办公桌(20组)、培训桌(40工位)、大会议桌(1个)、小会议桌(1个)、办公椅及培训椅及会议椅(100把)、文件柜(10组)、展示货架(12组)、摄影器材(1套)。可根据场地需求适当增加采购服务中心服务所需设施设备。

数据系统采集分析:配备农村电商大数据系统,与商务部后台实现数据对接。建立农村电子商务运行检测数据库,对示范工作的网络销售数据实施跟踪和监控,与商务部数据系统实现对接,并负责对数据统计上报。

1套

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统筹区域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供应链营销、站点、扶贫助农等工作,具备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孵化支撑、大数据分析、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线下体验等功能,为区域电商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通过法库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电商服务活动,中心举办10场以上电商相关活动。

1套

农产品上行品牌营销宣传

农产品品牌培育:培育1个法库县区域文旅公共品牌;培育1个法库县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推动法库县生产加工企业、电商企业品牌建立区域公共品牌集群。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共同孵化的法库县品牌树;提供农产品认证支撑服务,推动当地农产品开展地理标志、绿色、有机认证累计不低于3个。帮助当地企业或个人开展农产品品牌策划、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
1、数据调研分析,产品全面摸底后,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并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合理的《农产品品牌宣传与销售促进措施》。
2、设计制作《区域品牌命名策划方案》、《区域品牌VIS 手册》、《区域品牌发展规划》。
3、形象设计至少 10 款以上产品整体形象设计,根据线上及线下的形象需求,建立不少于两套的设计方案。
4、品牌宣传,制定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方案,利用全网宣传渠道进行品牌推广宣传,在省级(含)以上城市举办一次品牌发布会活动,并获得省级(含)以上媒体报道。

1套

农产品上行渠道建设:在主流电商平台建设1个法库县农特产馆,面向全县企业、个体户、个人开放商品展示渠道。利用微信、微博等营销工具宣传推广法库县公共品牌、特色产品和电商政策等累计不少于100次。通过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宣传推介法库县特色产品不低于50次。整合利用法库县“淘宝村”等电商资源,共同发展电商。组织法库县特色产品参加国内大型展会不少于10次。

1套

服务挖掘本地特色上行:为法库县现有企业提供产品代销或网店代运营、店铺优化,品牌设计、品牌营销宣传等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线上渠道销售业绩,带动更多就业和增收;帮助创业团队提供电商渠道对接和运营服务,带动更多的电商团队进行销售分销;培育个体网红,进行线上带货一件分销。

1套

电商氛围营造及活动宣传:制作法库县区域电商成果展示宣传手册,开展不低于5次的农产品上行营销活动、广告投放。

1套

农产品上行供应链体系

建设法库县网货供应基地:基于公共服务中心、仓储物流中心,规划建设法库县农产品网货供应基地,面向全国招募推手,全面开展线上分销,为法库县商品提供托管、包装、一件代发服务,为法库县特色农产品提供质量标准和安全监管服务。

农村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配置法库县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落实法库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的大数据展示中心,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可视化、数字化。

1套

推广溯源系统应用:为本地生产种植企业、合作社配备溯源设备,实现产地信息采集、溯源,将可追溯二维码推广到农业企业中,通过农产品追溯平台和数据库保证50%以上农产品可溯源,提高溯源码使用效率。推动本地农村产品开展溯源和质量认证,进一步提升产品标准化建设。

电商助农扶贫活动

制定多种形式的贫困户帮扶措施,举办大型贫困村产品电商采购活动。

2场

电商扶贫示范村

通过电商+扶贫模式打造2个电商扶贫示范村,挖掘发展贫困村产业,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

2个

电商扶贫典型人物培育

通过电商+扶贫模式打造电商扶贫/电商帮扶脱贫典型人物。

2名以上

2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培训

对全县老百姓进行电子商务应用培训,涉农企业负责人、农村青年、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农村妇女、返乡大学生、驻村工作队等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发展现状和趋势、电商创新模式及成功案例等。实现普及培训3000人次。

3000人次

电子商务技能强化培训

对电商创业创客、电商企业实操人员、乡(镇)村级服务站负责人、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及城镇失业人员等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强化培训,培训内容重点围绕电商运营、推广、设计、文案、客服、网站开发、数据分析、网络营销八个方面开展。实现技能强化培训600人次。

600人次

电子商务站长提升培训

对全县示范项目乡(镇)服务站站长、村级服务点负责人开展电子商务站长提升培训,培训内容围绕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及电商平台介绍,线上店铺开店注册及后台管理,农产品的上传,电商服务站点管理运营、数据统计报送、电商宣传等开展。实现站长提升培训500人次。

500人次

电子商务创业提升培训

针对参加普及培训、技能强化班的优秀人员,各乡(镇)各村报名人员、意向成为创业的人员和已经创业人员开展电子商务创业提升培训,培训内容围绕店铺装修风格定位店铺模块介绍及设计,店招设计,产品图片处理基础广告图制作技巧,广告图制作实操,产品发布交易、评分、违规处理店铺运营及安全管理,网络营销推广技巧,数据分析,订单处理,直通车专题分析等开展。实现创业提升培训300人次。

300人次

电子商务政企领导研修培训

通过对参加电商培训的学员进行综合评定,挑选优秀电商从业人员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园区企业等人群进入政企领导研修班继续学习。培训内容围绕电商顶层规划、行业领军战略等开展。实现政企领导研修培训200人次。

200人次

电子商务游学培训

遴选优秀电商企业人员或个人前往电商发达城市参观培训学习,融“游”与“学”,通过零距离感受优秀电商企业的运营氛围,深入学习企业经验,吸收高精尖的前沿电商知识。实现游学培训200人次。

200人次

电子商务直播人才培训

结合时代需求,开展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活动。以IP为形态,赋能给网红IP力量,孵化本地带货网红。以经验分享等形式进行社交电商,孵化个人社交电商账号,如微信、微博等。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如何开展网络直播带货、如何进行社交电商、维护粉丝、客群等方面进行。实现电商增值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200人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辽宁省法库县政务中心E区715(兴法东路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商务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024-87111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 赵怀宇024-23492292
邮箱地址: 304696509@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13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怀宇
电话: 024-2349229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综合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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