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关于省、市医保医疗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招标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关于省、市医保医疗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招标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关于省、市医保医疗信息平台系统切换 停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省、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省、市医保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市医保业务暂停办理时间

省医保业务暂停办理时间:2021年4月28日12:00,预计恢复时间5月11日8:30。

市医保业务暂停办理时间:2021年4月30日12:00,预计恢复时间5月21日8:00。

二、省、市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有关事宜及要求

(一)省医保住院患者(含异地)需要在停机前办理出院手续的,应在4月28日12:00前办理出院并结算;市医保住院患者需要在停机前办理出院手续的,应在4月30日12:00前办理出院并结算。

(二)系统停机期间,省医保(含异地)、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我院办理住院的,先自费办理住院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办医保手续;省医保(含异地)、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我院办理出院结算的,待新系统上线后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三、省、市医保参保人员门、急诊有关事宜及要求

(一)省、市医保门急诊患者分别于4月28日12:00、4月30日12:00之后暂停办理省、市医保业务。

(二)系统停机期间,省、市医保参保人员门急诊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待系统恢复使用后,优先在医院转医保结算。特殊情况(如危重抢救患者)发生的费用到省、市医保局相关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报销。

(三)省医保门诊慢特病用药治疗患者,需要在系统切换期间开药的,可在2021年4月28日12:00前提前开药。门诊出诊医师可依据病情,为患者开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药量。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先行自费购药(暂不打印发票),待医保系统开机后,持本人就诊卡、社保卡到医院门诊收费处省医保窗口办理结算报销。

(四)市医保门诊慢特病用药治疗患者,需要在系统切换期间开药的,可在2021年4月30日12:00前提前开药。门诊出诊医师可依据病情,为患者开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药量。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先行自费购药(暂不打印发票),待医保系统开机后,持本人就诊卡、社保卡到医院门诊收费处市医保窗口办理结算报销。

四、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就医有关事宜

(一)各地医保系统停机、开机时间请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

(二)系统停机期间,异地患者需住院的,先自费住院,待省医保、异地患者参保地医保系统恢复后在住院处补办医保手续;异地患者需出院结算的,待省医保、异地患者参保地系统恢复后办理结算手续,或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五、市医保特殊病和特殊药品认定备案

(一)对符合特殊病认定标准的参保患者,按照流程先进行认定;在新系统切换启用后,由医保办按照《门诊慢特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特病申请表》)的认定结果,再集中补录备案信息(统筹地区职工需回参保地认定)。

(二)对符合使用特药的参保患者,由特药责任医师按照流程先进行评审(估),并填写《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备案表(评估表)》(以下简称《特药备案表(评估表)》),由医保办完成审批;待切换平台完成后,参保患者持责任医师填写的《特药备案表(评估表)》等相关病历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录备案信息。

六、省医保慢特病认定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门诊慢特病申报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七、市医保意外伤害

系统停机期间,市医保患者意外伤害备案流程仍按照原流程执行,医疗费用暂停结算,待医保系统开机后,由医保办完成信息录入后重新结算。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2021年4月26日

点击量:223

编辑:宣传部 杨玫

2021-04-28 17:07: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平台 医疗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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