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能源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能源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04-29 16:39:46

株洲市人民医院能源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株洲市人民医院的株洲市人民医院能源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WDZB-QYCG-21025)进行公开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株洲市人民医院能源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WDZB-QYCG-2102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投标限价:5500万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株洲市人民医院能源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2)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时00分。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株洲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新华西路新屋街300号

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澜月、刘锐、张勤

电 话:****-********

地 址:株洲市长江北路长江商务大厦A座5楼513室

附件1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各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本承诺书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由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春节期间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通告》(株疫防组告〔202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扎实有序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凡在疫情期间到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来株人员还必须提供在株隔离期满证明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中心办理业务。
二、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
所有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后,应做好个人防护,分散、隔位就坐,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业务办理完毕或开评标完成后请及时有序离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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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能源托管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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