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新滩乡后坂村肉猪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摇号随机抽取公告

铅山县新滩乡后坂村肉猪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摇号随机抽取公告

铅山县新滩乡后坂村肉猪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

公开摇号随机抽取公告

铅山县新滩乡后坂村肉猪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铅山县新滩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滩乡后坂村肉猪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

2、建设地点:铅山县新滩乡后坂村;

3、建设规模:新建猪栏内隔板44ⅹ0.9mⅹ1.9m、44ⅹ0.85mⅹ0.9m,44ⅹ1.7mⅹ0.9m,猪栏吊顶900平方米,沼气池破除红石245立方米,挡土墙299立方米,不锈钢猪槽24个等工程。

4、发包范围及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施工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竞包人资格要求及报名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本次竞包要求竞包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有效资质。

2、竞包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为[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竞包人,竞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

必须出席竞包会,并提供下述报名资料,未提供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发包人将取消其竞包资格: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5)拟派的建造师本企业在本次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当月前(不含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6)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发包人领取施工图及招标控制价;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以上申请材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胶装无要求),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备查。若竞包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三、报名地点:新滩乡人民政府

四、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6日(上午:9:00—11.30分 ???下午:14:00—17:30分

??注:五一节假日期间不报名)。

五、报名截止时间后新滩乡发包工作组对所有竞包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开具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贰拾玖万贰仟叁佰贰拾壹元壹角陆分(¥:292321.16元);

2、本项目要约价:贰拾玖万贰仟叁佰贰拾壹元壹角陆分(¥:292321.16元);

七、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间、地点及流程

1、时间、地点:发包人定于2021年5月7日9:00分),在铅山县新滩乡人民政府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四楼进行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竞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本次活动(参加公开摇号人同报名人须同一人)

2、流程:

(1)超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截止时间的单位不予参加摇号活动。

(2)根据竞包人数量将相应数量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由各竞包人按报名签到顺序摇号,由建设单位项目分管领导依次摇出的号码球即为各竞包人本次活动的唯一编号;

(3)重新放入号码球,再由建设单位项目分管领导摇出一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的竞包人即为中包人;

(4)竞包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在铅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竞包结果无投诉和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在2日内向中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包人需与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八、其他说明

1、各竞包人需在公告确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持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报名,并与建设单位签订“竞包承诺书”,方可参加公开摇号;,有效竞包人不足三家的,需重新公告再次发包,如发包再次失败,按流标的有关程序办理;

2、本项目解释权归发包人,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发包人联系。

招标人:铅山县新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5*****092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竞包承诺书

致:

根据贵方发布的铅山县新滩乡后坂村肉猪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代表竞包人?,提交竞包申请材料正副本各1份。据此承诺书,竞包人宣布承诺如下:

1、我单位认真研究了铅山县新滩乡后坂村肉猪养殖场配套设施项目,并自行踏勘了解项目现场,结合市场环境及我单位实际情况,认可并愿意遵守本项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要求,承担并履行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方本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公告内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规定的竞包日期起遵循本承诺书。

5、我方相信贵方的竞包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包与否,我方将毫无异议地接受这一结果。

6、若我方中包,我方将在公告约定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并且毫无异议地按合同及公告的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发包范围内的全部服务。

7、我方保证所递交的申请材料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竞包人(单位公章):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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