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东村地块(龙翔路以南原南京梅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地块)环境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贾东村地块(龙翔路以南原南京梅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地块)环境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BYH210030-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贾东村地块(龙翔路以南原南京梅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地块)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以贾东村地块(龙翔路以南原南京梅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地块)环境整治工程(雨审批备[20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847.9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847.9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
2.1.2工程规模: 本项目拟对调查地块范围内超标区域进行环境整治,主要整治内容为修复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场地总面积约104864.45平方米,场地修复面积约21262.80平方米,土壤修复总体积约56785.20立方米,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预计实际施工开挖土方量约121654.2立方米,地下水修复面积约16571.12平方米,地下水修复方量约40464.07立方米,考虑排空清挖情况,预计产生并处理地下水方量约48564.07立方米,开挖清洁土方量约231868.5立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18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6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7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2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修复效果评估,达到修复技术方案所确定的修复目标,取得环保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意见。 (1)设计内容:技术方案深化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2)施工内容:基坑支护、修复方案范围内的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作内容。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环保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类似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矿山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农田治理修复、河道底泥治理工程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包括环保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材料或专家验收意见),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类似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矿山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农田治理修复、河道底泥治理工程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包括环保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材料或专家验收意见),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4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过类似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矿山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农田治理修复、河道底泥治理工程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含: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如具备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备注:
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2、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处置量5000m3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矿山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农田治理修复、河道底泥治理工程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包括环保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材料或专家验收意见),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处置方式及处置量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处置量5000m3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矿山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农田治理修复、河道底泥治理工程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包括环保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材料或专家验收意见),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处置方式及处置量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处置量5000m3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单项合同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矿山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农田治理修复、河道底泥治理工程除外)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含: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处置方式及处置量均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数据,须提供政府部门立项批复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4.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须由具备设计资质和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设计单位担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建造师投标。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1 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包括项目内容、建设背景、区域特点、工程特点需求及与工程相关的外部条件的分析与理解,确保整体设计思路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2 设计说明:对本工程选用的终端处置单位工艺参数说明,结合本项目污染物特征分析,确保终端适配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3 设计说明:设计思路清晰,各专业设计说明完整,技术指标满足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4 设计说明: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合理可行;现场服务计划全面,人员数量配置合理,满足工程需要。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1 技术方案:总体方案:内容完整、深基设计方案经济合理,论证充分,并根据项目场地规划、建设条件、工期计划、环境现状等,合理确定工程总体方案。优(4);良(3.6);中(3.2);差(2.8);无(0)
1.2.2 技术方案:专项工程方案:项目相关的污染土壤处置、地下水处置满足规范要求及其他专业分项工程实施方案。优(4);良(3.6);中(3.2);差(2.8);无(0)
1.2.3 技术方案:结合项目现状和规划要求,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提出相应保障措施。优(5);良(4.5);中(4.0);差(3.5);无(0)
1.2.4 技术方案: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及二次污染防控措施应科学、合理,社会维稳的保障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1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2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根据本项目特征深度设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4.1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2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3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1 经济分析: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5.2 经济分析: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3 经济分析: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4 经济分析: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相关设计人员要求,以下人员全部满足得2分,缺一人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1)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 工艺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 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 相关施工人员要求,以下人员全部满足得1分,缺一人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1)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1)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2)以上各专业人员不累计得分;(3)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不得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3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6/4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86号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18幢2单元6楼
邮编:210000邮编:210000
联系人:蔡宇联系人:施晨浩
电话:***-********电话:158*****84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环境整治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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