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20年中央、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岐山县2020年中央、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岐山县2020年中央、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1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DBJ2021-CG006
2、项目名称:岐山县2020年中央、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岐山县2020年中央、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1批,采购预算: 300,0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防汛抢险物资:铅丝笼、12#铁丝、吨袋、长把雨伞、折叠雨伞、雨衣、雨鞋、劳保手套、移动一体式排涝泵、全方位自动升降工作灯、强光手电,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清单,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20 09:00:00至 2021-06-1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投标人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须在投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07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经办人需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发售地点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14 14: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岐山县政府大院
联系人:岐山县应急管理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静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9日
岐山县2020年中央、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1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DBJ2021-CG006
2、项目名称:岐山县2020年中央、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岐山县2020年中央、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1批,采购预算: 300,0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防汛抢险物资:铅丝笼、12#铁丝、吨袋、长把雨伞、折叠雨伞、雨衣、雨鞋、劳保手套、移动一体式排涝泵、全方位自动升降工作灯、强光手电,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清单,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20 09:00:00至 2021-06-1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投标人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须在投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07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经办人需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发售地点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14 14: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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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岐山县政府大院
联系人:岐山县应急管理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静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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