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当涂试验基地河流海岸综合试验厅水泵采购及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当涂试验基地河流海岸综合试验厅水泵采购及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当涂试验基地河流海岸综合试验厅水泵采购及相关服务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泵/混流泵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9日19:0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14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室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478 | ||
采购单位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工186*****478 |
项目概况
当涂试验基地河流海岸综合试验厅水泵采购及相关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SKY-TY-2021-03-CS
项目名称:当涂试验基地河流海岸综合试验厅水泵采购及相关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 号 | 参 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混流泵 | 12HBC-40 | Q=540M3/h H=1M P=22KW | 台 | 4 |
2 | 混流泵 | 8HBC-35 | Q=540M3/h H=10M P=18.5KW | 台 | 10 |
投标人报价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现场原设备拆除及清运、货物制造、设备采购、包装、从供方到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联动试运行、竣工验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特殊工具、验收、培训、一切税金、技术资料、专利费、保管费、现场工作人员食宿费用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超过合同包最高限价及品目最高限价的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质量: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代理商需提供相关产品的代理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①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③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 售后服务: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质保期限: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2年(含)以上(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诚信承诺:供应商提交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提供承诺书原件)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设备维护质保2年(最终以投标承诺为准),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能确保及时解决运行中的各种问题;质保期内故障报修24小时服务,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若货物故障在检修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应在12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招标人免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营。并长期提供免费远程技术支持。如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每次罚款2千元,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上维保内容的承诺书原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提供承诺书原件: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室
方式:提供如下材料到代理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原件及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提疑文件。
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其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格式。U盘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单独密封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联系方式:杜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应天大街780号应天智汇产业园(弘辉园)03栋516室
联系方式:朱工186*****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18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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