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0]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0]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标段编号****************-BA-001;标段名称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论证及工程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4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5月21日
工程类型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行审批投资【2021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建湖经济开发区永兴路6号。

2.项目概况: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论证及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建筑总面积约15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设计内容:本次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规模为3.0万m3/d,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服务范围内所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该扩建工程分为以下3个子项:(1)3.0万m3/d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工程;(2)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3)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3.0万m3/d扩建工程、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及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其中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根据施工图审查,出具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所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

①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成城东污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

②入河排污口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5〕79号)以及江苏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要求,编制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并通过评审;

③工程设计: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3.0万m3/d扩建工程、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及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其中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根据施工图审查,出具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所有设计图纸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

5.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图审中心通过图审,90日历天内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2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规模不小于2万吨/天的类似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此条可选)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参加投标的部分投标人按以下约定给予补偿:

(1)中标人只获得设计费,不给补偿费。

(2)除中标人外,招标人将给予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且设计方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费用5000元人民币、设计方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费用2000元人民币,其他投标人均不予补偿。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人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居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湖县经四路与航空路交汇处 地 址: 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夏正星 联 系 人: 马兆标

联 系 电 话: 180*****953 联 系 电 话 : 139*****807

202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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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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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行审批投资【2021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建湖经济开发区永兴路6号。

2.项目概况: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论证及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建筑总面积约15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设计内容:本次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规模为3.0万m3/d,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服务范围内所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该扩建工程分为以下3个子项:(1)3.0万m3/d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工程;(2)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3)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3.0万m3/d扩建工程、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及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其中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根据施工图审查,出具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所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

①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成城东污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

②入河排污口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5〕79号)以及江苏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要求,编制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并通过评审;

③工程设计: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3.0万m3/d扩建工程、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及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其中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根据施工图审查,出具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所有设计图纸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

5.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图审中心通过图审,90日历天内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2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规模不小于2万吨/天的类似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此条可选)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参加投标的部分投标人按以下约定给予补偿:

(1)中标人只获得设计费,不给补偿费。

(2)除中标人外,招标人将给予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且设计方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费用5000元人民币、设计方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费用2000元人民币,其他投标人均不予补偿。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人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居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湖县经四路与航空路交汇处 地 址: 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夏正星 联 系 人: 马兆标

联 系 电 话: 180*****953 联 系 电 话 : 139*****807

202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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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标段编号****************-BA-001;标段名称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论证及工程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4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5月21日
工程类型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行审批投资【2021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建湖经济开发区永兴路6号。

2.项目概况: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论证及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建筑总面积约15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设计内容:本次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规模为3.0万m3/d,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服务范围内所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该扩建工程分为以下3个子项:(1)3.0万m3/d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工程;(2)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3)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3.0万m3/d扩建工程、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及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其中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根据施工图审查,出具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所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

①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成城东污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

②入河排污口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5〕79号)以及江苏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要求,编制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并通过评审;

③工程设计: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3.0万m3/d扩建工程、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及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其中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根据施工图审查,出具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所有设计图纸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

5.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图审中心通过图审,90日历天内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2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规模不小于2万吨/天的类似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此条可选)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参加投标的部分投标人按以下约定给予补偿:

(1)中标人只获得设计费,不给补偿费。

(2)除中标人外,招标人将给予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且设计方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费用5000元人民币、设计方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费用2000元人民币,其他投标人均不予补偿。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人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居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湖县经四路与航空路交汇处 地 址: 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夏正星 联 系 人: 马兆标

联 系 电 话: 180*****953 联 系 电 话 : 139*****807

202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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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行审批投资【2021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建湖经济开发区永兴路6号。

2.项目概况: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论证及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建筑总面积约15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设计内容:本次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规模为3.0万m3/d,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服务范围内所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该扩建工程分为以下3个子项:(1)3.0万m3/d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工程;(2)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3)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3.0万m3/d扩建工程、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及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其中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根据施工图审查,出具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所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

①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成城东污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

②入河排污口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5〕79号)以及江苏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要求,编制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并通过评审;

③工程设计: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3.0万m3/d扩建工程、3.0万m3/d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及3.0km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其中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并根据施工图审查,出具相应的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所有设计图纸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

5.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图审中心通过图审,90日历天内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2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规模不小于2万吨/天的类似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此条可选)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参加投标的部分投标人按以下约定给予补偿:

(1)中标人只获得设计费,不给补偿费。

(2)除中标人外,招标人将给予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且设计方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费用5000元人民币、设计方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费用2000元人民币,其他投标人均不予补偿。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人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居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湖县经四路与航空路交汇处 地 址: 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夏正星 联 系 人: 马兆标

联 系 电 话: 180*****953 联 系 电 话 : 139*****807

2021年04月29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工程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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