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与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需求公示
2021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与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与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770000 | ||||||||||||||||||||||||||||||
项目背景 | 为了保障全市公检法部门的案件管理平台顺利上线,我院通过外包的方式将我院案件材料实行电子化,推动了案件的科学化、高效化管理,为我院高质量高效率的办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我院智慧检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全面上线,对案件的整理工作以及数字化加工又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外包合同也将到期,为保证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实施此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卷宗制作及检务信息共享平台数字化加工。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7)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www.szzfcg.cn/),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注册信息网页截图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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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 | ||||||||||||||||||||||||||||||
商务需求 | 详见附件 | ||||||||||||||||||||||||||||||
评标信息 |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详见附件 | ||||||||||||||||||||||||||||||
其他 | |||||||||||||||||||||||||||||||
附件 | *******" target="_blank">04-29-服务类申报书模板.doc |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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