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调度综合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电力生产调度综合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兰溪市电力生产调度综合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055

根据《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兰溪市电力生产调度综合用房工程施工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浙江兰溪市供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兰溪市电力生产调度综合用房工程(施工、监理)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含人防)、水电安装、消防等工程。(幕墙、内装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电梯、中央空调系统和智能化工程等由招标人另行招标).

2、监理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含人防)、水电安装、消防、幕墙、内装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电梯、中央空调系统和智能化等工程.

3.施工工期:70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80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5、建设地点:兰溪市经济开发区,上园路与兰花路交界处西侧,上园路以西,兰花路以北。

三、招标对象:

1、施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壹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内(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上溯6个月的社保交纳清单)。

2.监理: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企业。同时浙江省内监理企业需具有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监理企业需满足《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近二年内(从行贿行为记录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上溯6个月的社保交纳清单),总监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6月9日下午4:30时前,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材料:

施工标段: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4.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建造师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5.《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6.外地进兰施工企业须提供:备案过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监理标段:1.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总监注册证书、4.人防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拟派监理人员技术职称、执业证书及上岗证书、5.《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6.外地进兰施工企业须提供:备案过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二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与工程招投标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联系人: 陈女士 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 ****-********

浙江兰溪市供电有限公司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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