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监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附 件1:招标文件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到2013年 6 月 9 日17:00止。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内容、用途及数量:
1、招标内容:设计监理服务供应商
2、数量:1名。
3、服务期限: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注册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公路、特大桥梁、特大隧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设计乙级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或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公路甲级资质;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14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五、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雷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林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X2013ZS0517JT001)招标文件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 目录(第一册)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5一、说明51资金来源52招标人53采购代理机构54合格的投标人55合格的服务56投标费用5二招标文件67招标文件构成68招标文件的澄清69招标文件的修改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711投标文件构成712投标文件格式713投标报价货币7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7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16投标保证金817投标有效期9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20投标截止期1021迟交的投标文件10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0五开标与评标1023开标1024评标委员会1125投标文件的澄清1126评标原则和步骤及评标方法11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228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229公开招标失败后处理方式13六授予合同1330复核审查1331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力13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3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433中标通知书1434签订合同1435中标服务费14第二章16合同格式16一、监理委托合同18第三章20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01.投标书212.投标一览表2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234.投标人基础资料表255.投标人在广东省(珠三角)常驻机构及服务网络情况266.投标人所获得的各类资质和获奖277.投标人2005年以来完成项目情况表288.投入本服务的主要人员一览表299.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3010.咨询工作大纲3111.退还保证金说明32(第二册)33第四章投标邀请34第五章投标资料表36第六章用户需求书40第七章 设计监理工作大纲41一、总则44二、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工作依据、范围和目标442.1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依据442.2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范围442.3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目标44三、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服务方式45四、勘察设计监理组织架构及职责454.1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组织机构设置454.2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主要人员岗位职责45五、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程序47六、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要点486.1 进度控制486.2 质量控制496.3造价控制50七、各阶段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细则517.1 初测、初勘阶段517.1.1初测阶段517.1.2初勘阶段567.2 初步设计阶段587.3定测、详勘阶段637.4施工图设计阶段65八、勘察设计监理、审查的工作制度718.1 建立监理报告制度718.2 建立图纸复查制度72九、附件72附录:监理表格73 招 标 文 件(第一册)招标编号:GX2013ZS0517JT001项目名称: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项目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招标人2.1本项目招标人是指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采购代理机构 3.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4合格的投标人4.1合格的投标人的具体条件见“投标资料表”。4.2只有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5合格的服务5.1合格的投标人的具体条件见“投标资料表”。5.2只有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5.3 驻场监理机构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本工程所需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人数应满足工程需要。6投标费用6.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6.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买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格式第三章附件第二册第四章投标邀请第五章投标资料表第六章用户需求书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资料。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3本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8招标文件的澄清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在开标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0.2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所有内容。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11.3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响应。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12.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如果招标文件中服务有分包号的情况下),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投标报价货币13.1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价为基数乘以投标人填报的费率进行计算。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真实可信的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满意。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资料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转帐、电汇或现金缴款(转帐、电汇款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号,若以现金缴款形式向银行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把“现金缴款单”原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办理,联系人:劳小姐 电话:0760-********。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号:账户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盛景支行帐号:44-3108 0104 0004 299银行账号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6.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和16.3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按照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保证金不计利息)。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35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17投标有效期17.1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一份电子文件(软盘或光盘),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18.4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8.6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张,并须在每一页上签注顺序页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和投标保证金分别用两个信封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用两个封套装好密封,电子文件(软盘或光盘)封装在正本内,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封口处加封条。19.3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递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_(如有)_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4封套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9.5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截止期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带备身份证)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3.2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并进行开标。23.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果有的话)、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3.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2.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3.5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23.6 开标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24评标委员会24.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提交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6评标原则和步骤及评标方法26.1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26.2评标步骤及定标规定:第一阶段: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第二阶段:进行详细评审,只有通过第一阶段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26.3评标方式: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26.4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委托招标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委托招标金额未得到追加之前,只对在委托招标金额内的投标进行评定。26.5评标委员会将参照本项须知第27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定。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7.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承诺,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27.2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7.3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 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3)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标有星号“*”的被视为重要指标要求的;6)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的投标价有两个或多个或不固定,且未声明哪一种投标价有效的;7) 投标文件中出现算术错误,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8)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8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8.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了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28.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评分标准及各项权重,各位评委根据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按百分制评分法打出其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然后,计算价格评分,将价格得分与技术和商务得分相加计算得出每一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第二名 … ,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优先)。最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至低的先后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一的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单位综合得分排名第一,通过摇珠方式产生第一中标人。28.3详细评审量化的因素及权重详见“投标资料表”。28.4评标委员会在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在计算上或累加上有算术错误,则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28.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8.4.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8.4.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8.4.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9公开招标失败后处理方式29.1 如开标当天,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六授予合同30复核审查30.1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预中标单位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中标单位的规模、人员、场地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31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力31.1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的幅度内对“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2.1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2.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3中标通知书33.1中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因中标人逾期领取通知书导致合同未能签署、项目工期延误等,中标人须承担中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保证金被没收、赔偿损失等一切后果。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4.2中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通知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如中标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书面来函退出,则招标人视为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根据评审情况推荐下一名候选人为中标人。3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34.4本次招标为选任设计监理的服务合格供应商,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针对具体某个项目在服务合格供应商中委托设计监理人,签订具体的项目合同。服务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设计监理工作大纲要求确定。设计监理项目合同的费用按某个项目的勘查设计费乘以设计监理人所报的费率确定。(即设计监理合同费=设计合同费*投标报的费率);35中标服务费35.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35.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交纳中标服务费人民币8000元;35.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中标服务费缴纳至以下账号: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帐号:7609 0006 0910 411 第二章合同格式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项目合同编号:GX2013ZS0517JT001      签订地点:               2013年5月  日一、监理委托合同委托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项目名称: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工程设计监理服务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2、报价文件;3、监理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协议书;5、标准条件;6、专用条件;7、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三、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四、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五、本合同自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至2014年5月1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监理人各执一份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监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址:中山市(仅供参考)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书致: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X2013ZS0517JT001)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设计监理、咨询投标费率为勘察设计合同价的 % 投标人以(此处可选择填写招标文件许可的方式)的形式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如果我方违反规定未缴或少缴的,我方愿意按应缴金额200%的金额在我方投标保证金中或合同款项中扣付。2、投标人承诺:除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偏离表中列明的偏离外,我方承诺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的,我方同意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投标人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其他有关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2.投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费率(%)设计监理服务供应商有效期备注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项目自2013年5月1日起至2014年5月1日委托的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注: 1、以上报价包含保险、税费、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2、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下列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投标并签署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日期:至 年月日签发日期: 年月日 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或凭证。4、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公章):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签发日期: 年月日附:代理人性别: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说明:1、委托书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3、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基础资料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 情 况投标人全称经营场所面积地址法人代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资质近三年在政府招标采购及行业集中采购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违约记录近三年是否有受到行业协会处罚或存在争议事项说明近三年所承担的项目是否出现过重大事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应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2、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可以增加一份企业简介,作为供评委了解企业评审。4、表格内没有的可填无。5.投标人在广东省(珠三角)常驻机构及服务网络情况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常驻机构名称及性质地址及电话常驻机构人员配备服务范围及服务响应时间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注:1、各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此表格,提供其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3、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所获得的各类资质和获奖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资质或获奖情况等级获得日期有效期颁发机构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第页第页第页第页第页…第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公章 注:1、须后附相关资格和获奖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7.投标人2005年以来完成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起讫时间项目概况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业主单位业主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须后附项目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意见。2、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8.投入本服务的主要人员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姓名职称专业投入本项目担任职务持何种资质证件发证时间主要资历、经验1项目负责人2…3…4…56789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均须按上述格式填写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2、投标人资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或各分项负责人;主要资历、经验应填写相关工作经历时间。3、各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此表格,并提供其人员的资格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5、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9.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姓 名性 别出 生 年 月文化程度毕 业 院 校专 业毕 业时 间技术职称在本项目 担任的职务从事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 年 限现 任职 务设计、设计咨询主要经历时 间工程 名 称任 职工 作 单 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均须按上述格式填写参与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资料。2、本表后附身份证、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此表格,并提供其人员的资格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5、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10.咨询工作大纲投标单位根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制。 11.退还保证金说明致: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我单位已按项目(招标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以下帐户:收 款 单 位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含汇入地点)省 市(县)银行(分支行、处、所)联系人帐号联系电话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如果投标保证金由非投标人垫付,缴付时应随附盖有投标人及垫付人公章的证明原件,并明示经双方认可的、退付时该垫付款的收款人(填入上表)。2、本说明与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加盖公章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招 标 文 件(第二册)招标编号:GX2013ZS0517JT001项目名称: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招标项目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第四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2013ZS0517JT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到2013年 6 月 9 日17:00止。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内容、用途及数量: 1、招标内容:设计监理服务供应商2、数量:1名。3、服务期限: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注册的法人企业;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公路、特大桥梁、特大隧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设计乙级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或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公路甲级资质;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14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3、投标、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五、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联系人:雷先生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林小姐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第五章投标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说 明2招标人名称: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雷先生电话:(0760) ********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林小姐电话:(0760)********传真:(0760)********4*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注册的法人企业;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公路、特大桥梁、特大隧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设计乙级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或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公路甲级资质;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131、监理服务费报价应包括:1)服务期监理人员服务费;2)交通费;3)施工期间的设计监理服务费、图纸复查费、4)为完成招标范围内工作所需的其他费用等。2、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3、有关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15需提供资料及标准:(1)投标文件必须经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2)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b)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资质证书复印件;16*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5:00前。投标保证金形式:1)转账、电汇:转账、电汇款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号;2)现金缴款:若以现金缴款形式向银行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把“现金缴款单”原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5)天内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号:账户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盛景支行帐号:44-3108 0104 0004 299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7.1*投标有效期: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18.1正本的份数:一份副本的份数:五份电子文件的份数:一份投标书递交至: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投标邀请的标题: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X2013ZS0517JT00120.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23.1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28评 标评分细则(一)技术商务评审(权重:80分)一、基本分(满分35分)1、通过用户需求书中资格审查条件中第一(强制性业绩)、二(企业资质及其他条件)、三(人员条件最低要求)项,通过得分35分,不通过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二、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满分23分)1、资质(满分6分)1)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乙级,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电气(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有其中一个专业加1分,最多加3分。2)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甲级,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电气(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有其中一个专业加2分,最多加6分。注:每个专业资质只限加一次分数。2、售后服务机构(满分5分)1)投标人地属珠三角地区(九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惠州、江门和肇庆,下同),或在珠三角设有分支机构且人员规模在30人以上(以分支机构当地社保为准,连续半年以上),得5分。3、获奖情况(满分8分)1)投标人在2005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完成的路桥行业设计或研究项目获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二等或以上),每增加一个加2分;2)投标人在2005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完成的路桥行业设计(或研究)项目获国家级、部级(指交通部、建设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优秀设计一、二等奖或优秀设计金奖、银奖的,每增加一个加1分。注:同一项目只计一次4、业绩情况(满分4分)1)在满足强制性业绩的条件下,投标人在2005年1月1日至今主办或独立承担1项大于30km且投资大于30亿元人民币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图纸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或设计咨询、或设计监理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以上标准的业绩加2分;满分为4分。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满分12分)1、项目负责人(满分4分)1)项目负责人:由教授级高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加1分。2)测量、给排水、造价分项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加1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1)项目负责人在2005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完成的路桥行业设计(或研究)项目获国家级、部级(指交通部、建设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优秀设计一、二等奖或国家优秀设计金奖、银奖的,每增加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2分。2)路线、桥涵、路基、路面、隧道、交叉、测量、排水分项负责人在2005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完成的路桥行业设计(或研究)项目获国家级、部级(指交通部、建设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优秀设计一、二等奖或优秀设计金奖、银奖的,每专业加1分。3)路线、桥涵、路基、路面、隧道、交叉、测量、排水分项负责人在2005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完成的路桥行业设计或研究项目获省级、直辖市(仅限于交通厅、建设厅、交委、建委)优秀设计一、二等奖的,每专业加0.5分。四、咨询工作大纲(满分10分)1、工作要求(满分10分)1)技术、质量保障体系完整,得3-5分,起评分3分。2)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的可靠程度,得3-5分,起评分3分。(二)价格评分(权重:20分)(1)设计监理咨询投标报价为各项目勘察设计费合同价的百分比,投标报价的上限为20%;投标价=报价函中的投标报价(单位为百分率),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报价上限范围(可以报限值),否则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将技术商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投标人的报价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将技术商务评审得分的前三名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Ⅰ评标基准价D,则投标价Ⅰ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Ⅰ-评标基准价D)/评标基准价D×100× E1;(4)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Ⅰ≤评标基准价D,则投标价Ⅰ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Ⅰ-评标基准价D)/评标基准价D×100× E2。(5)其中:F=20,E1=1.2,E2=1.0,投标价Ⅰ最低得分为0分。投标人价格得分=设计监理报价得分。*中 标 服 务 费36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35.2条款。*重要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星号“*”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且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有其它问题的,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须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主管部门反映,逾期或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开标前未提出的则视同投标人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 林小姐联系电话:(0760)********设计监理咨询、咨询服务投标报价的费率,应完成《中山市交通集团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实施细则》里面的全部内容。第六章用户需求书1、*强制性业绩(自2005年1月1日后):1)、具有3项10km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工程设计(或咨询、或施工图审查)业绩。2)、具有1项含主跨200m(或以上)桥梁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工程设计(或咨询、或施工图审查)业绩。3)、具有1项含双向四车道(或以上)、长500m(或以上)隧道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设计(或咨询、或施工图审查)业绩。注:一个项目只能计一次业绩计算(即必须有五个才能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若1个项目的标准同时满足强制性业绩标准的两项(或以上)时,只能计算达到其中一项的标准。)。2、* 企业资质及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公路、特大桥梁、特大隧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设计乙级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或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公路甲级资质;3、* 人员条件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路线分项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桥涵分项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隧道分项负责 人1高级工程师交叉分项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测量分项负责人1中级工程师给排水分项负责人1中级工程师地勘分项负责人1中级工程师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1中级工程师环保分项负责人1中级工程师照明工程分项负责人1中级工程师市政管线分项负责人1中级工程师造价分项负责人1中级工程师、交通运输部颁的甲级造价师4、*投标人须在投标当日带齐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原件(身份证除外),以便备查(如未带原件查验的该项作0分处理); 5、*中标承诺:中标单位需在中山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随时服务于项目。6、*本次招标,通过综合评分从高到低的分推荐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本设计监理服务期为自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1日止;该中标人中标后,一年内(自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1日止)不能参与采购人(中山市交通发展交通有限公司)的勘察设计投标。第七章 设计监理工作大纲1、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勘察设计全过程的监理、设计咨询、图纸复查等相关工作。2、图纸复查是针对集团目前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量复核、各专业设计优化以及检查设计与施工脱节的问题。3、设计监理具体相关工作按附件《中山市交通集团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附件: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一三年五月 目 录一、总则二、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工作依据、范围和目标2.1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依据2.2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范围2.3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目标三、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服务方式四、勘察设计监理组织架构及职责4.1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组织机构设置要求4.2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主要人员岗位职责五、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计划六、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要点6.1进度控制6.2质量控制6.3造价控制七、各阶段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细则7.1初测、初勘阶段7.2初步设计阶段7.3定测、详勘阶段7.4施工图设计阶段八、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工作制度8.1建立监理报告制度8.2建立图纸复查制度九、附件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满足建设项目的安全、美观、经济和适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集团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本办法适用于中山市交通集团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二、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工作依据、范围和目标2.1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依据1、勘察设计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2、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定额、规定等。3、项目批准文件,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及选址报告。4、体现建设单位建设意图的勘察、设计规划大纲及合同文件。5、勘察、设计阶段委托监理、咨询合同。6、勘察设计单位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勘查设计合同。2.2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范围土建工程测量、勘探监理和设计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工作。1、测量:对工程测量、路基路面及排水与管网、管线调查,桥梁、涵洞及隧道勘测等,以及室内资料整理等工作进行监理。2、勘探:对地质调绘、钻探、原位测试、物探、室内试验、水文地质勘察以及地质资料整理等工作进行监理。3、设计咨询: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管线综合、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照明电气、机电及其他工程等的初测初勘与定测详勘成果、初步设计文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概、预算文件的审查。2.3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目标本项目勘察监理、设计咨询工作目标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的监理、咨询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设计进度、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确保文件的顺利提交,并使本项目体现“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坚持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设计创作;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公路勘察设计新理念,保证工程项目设计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三、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服务方式初测、定测采取现场监理方式,由相关专业工程师负责控制各部分的质量及进度;初勘、详勘采用现场巡视、旁站监理及成果审查的形式,由地质专业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控制质量及进度;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取分阶段咨询审查的形式,由专业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控制设计文件的质量、进度、工程造价;主要是由根据勘察设计单位分阶段提交的成果,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及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精神,在每个阶段分事前、过程和验收三个步骤参与勘察设计全过程,并分阶段提出监理审查意见和报告,最后提交勘察监理、设计咨询总报告。四、勘察设计监理组织架构及职责4.1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组织机构设置 4.2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主要人员岗位职责主管领导:负责指挥、监督该项目的实施,审查批准项目负责人的提名任命,组织制定项目监理各阶段技术规定,解决项目监理过程中项目组内重大的分歧问题。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项目组,协调内外关系,负责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质量、进度。组织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的生产组织管理。负责项目工作大纲、各阶段监理、审查报告的审核,负责协调各专业间的技术接口,汇总、整理技术报告,并对提交的报告负主要责任。分项负责人:根据项目负责人的总体安排,负责本专业组的监理组织和实施。协助项目总负责人把好监理质量关,落实对该项目监理咨询意见,负责该项目各设计阶段的技术协调,组织承担各专业技术方案的监理、咨询。专业工程师:根据分项负责人的安排,负责本专业的监理组织和实施。协助分项负责人把好监理质量关,落实本专业的监理咨询意见。以下是各专业组的主要职责:1、测量组负责审查基础测量数据的精度,如地形图测量、控制测量等;负责初测、定测阶段测量人员、仪器、设备的复核、审查;参加业主对测量成果的外业验收,负责复核测量数据的精度是否合格;按照业主批准的测设计划控制测量进度。负责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拆迁工程量,重新调查核定后经项目负责人确认,提交业主供拆迁赔偿时参考。负责对取土场位置的合理性百分之百核实。2、地质勘察组负责地质勘察的全过程监理,实行巡检、旁站制度;审查到场人员、仪器、设备情况;审查勘察大纲及进度计划;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对钻探过程、取样方法进行审查,逐孔进行终孔验收确认;审查勘察单位的地质报告;负责对不良地质段落的核实,根据钻探结果核实设计方案中不良地质段落的位置、长度、方向等。负责本工程监理、审查工作所需的所有室内试验;根据地质勘察组提供的信息对地质勘察单位进行复核性钻探、试验检测;对取土场进行取样,检测土样的各项指标;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地质试验成果文件。3、路线组负责路线及总体等专业内容的设计审查;负责前期路线、总体方案的审查(尤其是既有道路拼接的顺畅性及合理性);外业验收时对以上专业基础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初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落实与当地有关方面签署设置意向书,审查内容是否完整;负责审查以上专业的设计成果文件;负责落实设计成果是否符合水土保持、防洪、环保、水利、铁路、地质灾害等有关部门的要求。4、路基、路面组主要负责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等专业内容的设计审查;外业验收时对以上专业基础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初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负责对既有道路拼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审查以上专业的设计成果文件。5、桥涵构造物组主要负责桥梁、涵洞、分离立交、通道、天桥及互通式立交中的跨线桥、通道、涵洞等构造物专业内容的监理、审查;外业验收时对以上专业基础资料收集的完整性、既有桥梁与新建桥梁拼接方案的合理性、原有桥涵结构安全的验算、初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审查通用图设计成果;负责审查以上专业的设计成果文件。6、隧道组主要负责总体、洞口及洞门、衬砌结构、防水与排水、辅助通道、辅助工程、路基路面、通风及机电等其他设施专业内容的监理、审查;监督检查隧道设计参数的选取、隧道结构安全的验算;审查重大特殊地质段的技术处治设计方案;外业验收时对以上专业基础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初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负责审查以上专业的设计成果文件。7、交叉工程组主要负责互通立交专业内容的设计审查;外业验收时对以上专业基础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初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负责审查以上专业的设计成果文件。尤其是既有互通匝道的利用等否合理及经济性等。8、交通工程组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技术指导书;审查安全设施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安全设施部分设计成果文件,主要包括: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等。9、工程造价组分析批准的估算及概算,制定各专业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审查勘察设计单位提交费用控制计划;实时修正造价控制计划,由各专业组按计划实施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审查概预算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审查设计单位概预算文件,协助设计单位分析造价变化的原因。五、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程序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程序阶段阶段序号工作内容一初测1审查工作大纲、初测方案、审查到场人员、仪器2初测过程监理3初步设计外业方案审查、编制初测监理、审查报告4协助业主外业验收备注二初勘1审查勘查大纲、审查人员、设备2初勘过程旁站监理、试验检测3编制初勘监理报告备注三初步设计1参与初设方案的拟定、审查初步设计事先指导书2初步设计工程咨询审查3初步设计文件咨询报告编制4协助业主进行初步设计评审5审查初步设计修编成果四定测1审查工作大纲、定测方案、审查到场人员、仪器2定测过程监理3施工图设计方案审查、编制定测监理、咨询报告备注五详勘1审查勘查大纲、审查人员、设备2详勘过程旁站监理、试验检测3施工图外业方案审查、编制定测监理详勘、审查报告4协助业主外业验收备注六施工图设计1参与施工图方案的拟定、审查施工图设计事先指导书2施工图设计工程咨询审查3与设计单位沟通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报告编制4形成本项目监理、咨询总报告、向业主汇报5、审查施工图设计修编成果六、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要点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要点主要为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6.1 进度控制1、在认真分析勘察设计委托合同的基础上,对勘察设计工作中有关勘察设计工作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计划应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2、协助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单位及时提供勘察设计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文件,为勘察设计的正常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3、按照勘察设计工作方案确定进度控制点。对勘察工作重点控制进场时间,每天的勘探工作量、室内土工试验的合理安排、勘察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的交接等。对设计工作重点控制设计联络的时间和细度,各专业设计条件的提供时间、合理的设计出图时段、各专业图纸会签的时间及最后设计成果审查时间。4、监理工程师深入到勘察设计的第一线,了解勘察设计人员所需的依据条件,掌握勘察设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管理人员进行协调解决,以创造正常的工作环境,保证勘察设计进度符合要求。6.2 质量控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合同规定,针对不同的勘察设计阶段确定质量控制点,对整个勘察设计过程进行控制,以达到控制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的目的。6.2.1 勘察工作质量控制要点1、勘察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重要岗位持证上岗。2、操作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有记录、有复核、有审查。3、原始资料获取的方法、手段应当正确,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正常完好,并经过计量检定。4、明确土样、水样、石样编,原始记录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并经有关作业人员审查、签字。5、工程勘察资料、图表、报告等文件要依据工程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备级审核、审批程序,并由负责人签字。6、工程勘察成果应齐全、可靠,深度应满足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6.2.2 设计工作质量控制要点1、在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2、跟踪设计,严格审核。对各阶段设置审查点,审核设计文件质量,如规范符合性、结构安全性、造价合理性、施工可行性等。3、采用多种方案比较法。监理工程师对设计人员所定的各种设计方案进行了解和分析,有条件时进行两种或多种方案比较、判断,确定最优方案。4、协调各相关单位关系。工程设计过程涉及多家部门,包括多家设计单位、政府部门等,很多的专业交叉和衔接,监理工程师采用多种协调方式,协调好各相关单位关系。5、督促设计仔细调查、细心研究路线与规划区、农林布局、水利设施及重要道路关系(1)仔细调查。督促设计了解清楚线路周边各乡镇、干线公路、铁路的现状、规划情况以及主管部门的意见;(2)方案比选。督促设计在路线方案的确定过程中,进行多线位的方案设计,进行比选,详细分析各方案的优缺点;(3)征求意见。督促设计广泛听取和书面征求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方案意见;(4)签订协议。督促设计对确定的方案就路线的走向、桥梁跨越的位置、桥梁的施工方案,通道、涵洞的布设情况等与行业主管部门签定协议。6、督促设计精心研究临时交通组织方案(1)督促设计仔细研究沿线周边的路网,如主线在施工工程中必须中断交通,必需要将既有道路的交通通过周边的路网引致其他道路上而达到交通畅通的目标;(2)仔细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交通组织设计图。6.3造价控制勘察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原则是根据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综合经济、技术、环境、资源等因素,最大限度地满足功能需要并节约投资,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勘察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方法是通过对项目特性和要求的了解,采用多方案的比较,确定最佳选择,达到适用、安全、美观、经济的要求。1、勘察阶段造价控制的要点(1)在审查勘察工作方案时,尽可能参考相邻地质的有关报告,根一据有关规定,按工程勘察阶段和等级的要求,审查勘探点、线、网的布置及控制性勘探孔的位置、数量、孔深、取样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和实际需要,以控制勘察费用。(2)在审查工程勘察报告时,把重点放在报告中对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以及地基处理、开挖、支护、降水等工程的具体要求上。力求建议具体、依据清楚、措施合理、造价经济。2、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要点(1)收集和熟悉项目原始资料,对项目所在地区建材的牛产情况和市场情况进行了解,对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充分领会,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合理的设计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2)要求设计单位在对设计方案、结构选型、各专业系统设计时进行多方案比选,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找出安全可靠和经济适用的最佳交汇点。(3)采用价值分析及限额设计的方法,将经济指标按系统分解,细化,要求设计单位在规定的限额内完成各系统的设计,从而保证项目总投资不被突破。(4)严格审核工程估算、概算,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发生。七、各阶段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细则根据勘察设计进程,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按照准备工作→初测监理、初勘监理→初步设计监理(含初步方案设计监理)→定测监理、详勘监理→施工图设计监理的步骤进行,具体???工作步骤流程见图2。 图2勘察设计监理工作步骤流程图由于各阶段监理工作内容的差异,初测监理、初勘监理、定测监理、详勘监理以现场监理为主要监理方式,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则以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文件审查的形式为主要监理方式,并分阶段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向业主汇报。7.1 初测、初勘阶段7.1.1初测阶段1、准备工作(1)审查基本资料准备情况,如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国家及有关部门设置的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等资料。(2)审查沿线自然地理概况、地质、水文、气象、地震基本烈度等资料的收集情况(3)审查沿线农林、水利、铁路、公路、航运、城建、电力、通讯、文物、环保等部门与本路有关系的规划、设计、规定、科研成果等资料的收集情况。(4)审查是否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的路线基本走向方案,在室内进行了详细的方案研究,拟定出需勘测的方案(包括比较线)及需现场重点落实的问题。(5)审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6)审查各种勘测仪器设备是否经过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标定,状态是否良好。(7)审查测量标志的埋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会发生沉降、变形。各种记录本是否按规定格式记录,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涂改、编造等情况。(8)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2、现场踏勘(1)审查设计单位是否根据所收集的地形图对沿线地形、地物的变化情况进行了审查,重点是大中桥位、高填深挖处、特长隧道洞口及对路线方案有影响的控制点处。(2)审查是否调查了沿线居民的分布、农田水利设施、主要建筑设施并据此研究了相应的路线调整方案。(3)审查沿线各种地上、地下管线、重要历史文物、名胜古迹、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景观区点等的审查情况。(4)审查沿线重点工程和复杂的大、中桥、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等的位置与设置条件的落实情况。(5)审查沿线主要建筑材料的产地、质量、储量和采运条件的了解情况,对缺乏的筑路材料是否有合理的解决途径。(6)审查路线总体方案的布设是否合理,有无违反规程中的布设原则。(7)审查隧道弃渣场地的外业调查资料。(8)审查是否调查了旧路、管线的分布并据此研究利用的可行性。(9)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3、路线平面控制测量(1)审查平面控制测量执行的规范、采用的标准是否正确(2)审查平面控制网(导线)是否因地制宜、布设合理、技术先进。(3)审查平面控制网(导线)布设等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满足本项目测设需要。(4)审查平面控制网(导线)是否与附近国家点(网)联测,相互之间的等级关系如何。(5)审查是否利用了路线经过地区已有国家或其他部门的平面控制资料,是否对原有控制点进行检测。(6)审查当原控制测量的坐标系统与本路线使用的坐标系统不一致时,是否进行正确的换算。(7)审查边角测量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换算是否正确。(8)审查当原有平面控制点不能满足公路放线要求时,是否按规定给予加密。(9)审查平面控制测量的平差计算程序是否合适、精度是否满足要求、计算书是否完整。(10)审查测区内投影变换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1)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4、路线高程控制测量(1)审查高程控制测量执行的规范是否正确。(2)审查是否利用了路线经过地区已有国家或其他部门设置的水准点,是否对原水准点进行了逐一检测。(3)审查测区内是否采用同一高程系统,是否与国家高程系统联测。当原高程系统与本路线使用的高程系统不一致时,是否进行正确的换算。(4)审查测设方法是否符合现行要求、测设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5)审查对特殊河流地段是否按规范要求采用特殊测量方法。(6)审查高程平差计算方法、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计算成果是否达到精度要求,计算书是否完整。(7)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5、路线地形图测量(1)审查路线地形图的测绘宽度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要求。(2)审查路线地形测绘的图根点的选用是否正确,当数量不能满足要求时,是否按规范进行图根控制测量。(3)审查地形图测绘的方法和精度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审查成图中数字信息、成图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5)审查图纸中有无差、错、漏等现象。(6)审查图纸是否清晰、线条是否均匀流畅、宽度是否合理等。(7)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6、路线测量(1)审查导线在不满足规定要求时是否进行加密。(2)审查中桩测量方法、中桩放线密度是不是合适,重要桥梁、被交道路是否施放等。(3)审查各比较方案是否同等精度施测。(4)审查是否对原水准点进行逐一检测。(5)审查各主要控制点是否进行施测。(6)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7、路基、路面及排水勘测与调查(1)审查是否调查沿线农田现状及规划状况。(2)审查是否进行改河、沟路段的调查。(3)审查是否进行改移地方道路的调查。(4)审查是否进行沿线自然排水系统的调查。(5)审查是否进行沿线取弃土场调查,调查内容、深度是否满足要求。(6)审查对既有道路进行调查并分析、调查其使用状况及破坏原因、机理。(7)审查是否调查分析了路线附近已有同类工程的路面结构类型、结构组合、材料级配组成及路面使用状况,采用的路面结构形式是否恰当。(8)审查排水与防护工程调查内容、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设置位置及形式是否恰当。(9)审查所调查资料的是否全面,能否满足初步设计阶段要求。(10)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8、小桥涵勘测(1)审查收集的资料是否满足要求,小桥涵的设置是否同所在地区的排水体系、农田排灌、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相结合考虑。(2)审查对现有小桥涵是否做调查记录,并调查是否在以前的使用过程中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3)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9、大、中桥勘测(1)审查资料收集内容是否全面,深度是否满足初步设计阶段要求。(2)审查是否对工可报告中推荐的桥位方案进行现场踏勘审查。(3)审查对水文、工程地质和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桥位选择是否根据河流的特征、水文、工程地质、通航要求和施工条件以及地方工农业发展规划等,在较大范围内做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4)审查是否搜集有桥位附近的水文、气象、通航等资料,跨河位置、布孔方案等是否征求水利、航运等部门的意见。(5)审查桥位控制测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审查桥位与管线、高压线之间的关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7)审查岩溶、采空区的桥位选择是否满足规范要求。(8)审查桥位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测量、地形测量、桥轴纵断面测量和引道测量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9)审查是否对桥位做过多方案比选。(10)审查是否进行了桥位的平纵面控制测量。(11)审查对现有大、中桥是否做调查记录,并是否调查在以前的使用过程中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12)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10、隧道勘测与调查(1)审查资料收集内容是否全面,深度是否满足初步设计阶段要求。(2)审查是否对工可报告中推荐的隧址方案进行现场踏勘审查。(3)审查是否搜集有隧道所在位置的自然地理、环境状态、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资料。(4)审查是否对弃渣场地的条件和安全情况进行调查。(5)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11、路线交叉勘测与调查(1)审查所调查资料的内容和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审查对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复杂的平面交叉等,是否实地放出交叉桩号,交叉角度、地面高程或铁路轨顶高程。(3)审查是否对被交叉道路等级、技术指标、位置、修建时间、路面类型、路网进行了调查,审查各种交叉的位置、交叉形式、技术标准、被交叉道路改移方案等是否征求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意见。(4)审查被交叉道路的交通量及转向交通量。(5)审查被交叉道路的规划。(6)审查与等外道路的交叉情况及初步拟定解决方法是否合理。(7)审查与铁路、天然气及其它管线交叉情况及解决方案是否合理。(8)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12、沿线设施的勘测与调查审查调查内容及深度是否满足勘测规范要求。13、环境保护勘测与调查(1)审查是否调查和核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所提出的沿线环境影响敏感点,并根据现行规范拟定相应防治对策。(2)审查环境保护调查与勘测内容及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14、其它勘测与调查(1)审查沿线筑路材料是否调查齐全,其储存量、运输条件、供应方式是否调查,内容及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2)审查公路用地的调查(地类、所属人、单价、补偿标准等),内容及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审查是否对临时工程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及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审查拆迁各种管线、电力电讯、建筑物的数量、类别、单价调查,沿线伐树、挖根、除草的疏密程度及其长度调查,调查内容及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5)审查概、预算资料的调查的内容及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5、初测内业工作审查初测应提交的成果资料是否符合勘测规范要求,并给出咨询意见。7.1.2初勘阶段1、审查技术准备工作是否做到位,审查勘察纲要和实施计划。2、路线初勘(1)重点审查采空区、岩溶区的路线布置是否充分考虑了不良工程地质条件。(2)审查勘察内容、范围、资料要求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的要求。3、路基初勘(1)重点审查高路堤、深路堑、陡坡路堤、支挡工程、河岸防护工程的勘查工作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勘察规范的要求。(2)是否调查沿线地质构造、水文及水文地质特征。(3)是否调查沿线气象资料及对路基、路面的影响。(4)是否调查沿线水系基本特征。(5)不良地质路段的勘察深度是否满足要求。(6)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4、小桥涵的初勘审查勘查手段、勘察工作内容和深度、勘察资料等是否符合勘察规范的要求。5、互通式立交工程的初勘审查勘察工作重点是否落实,勘查手段、勘察工作内容和深度、勘察资料等是否符合勘察规范的要求。6、桥位初勘(1)审查是否落实了勘察要求。(2)审查勘探手段、工作内容、深度要求、精度要求等是否符合勘察规范要求。(3)审查是否对桥位处进行了地质勘察,审查桥位初勘资料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7、隧道初勘(1)审查是否落实了勘察要求。(2)审查勘探手段、工作内容、深度要求、精度要求等是否符合勘察规范要求。(3)审查是否对隧址处进行了地质勘察,审查隧址初勘资料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8、沿线筑路材料料场初勘(1)审查是否查明材料的类别、产地、质量、数量、开采和运输条件。(2)审查是否有足够的试验数据以评价材料的质量。(3)审查资料要求是否满足规范要求。(4)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9、不良地质初勘(1)审查是否查明了采空区的范围、埋藏深度、空间大小、顶板岩层厚度、地质构造特点等。(2)审查是否查明了采空区地表变形和塌陷的分布规律、发展趋势及其诱发的其他不良地质现象的类型、位置和规模。(3)审查是否查明了采空区顶板管理办法、塌落情况和采空空间的充填程度。(4)审查是否查明了岩溶的发育强度、基本形态、规模大小、分布规律及其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表水及地下水之间的关系。(5)审查是否查明了岩溶水的埋藏特点、富水程度、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位标高和水位变化特点。(6)审查是否查明不同路段土洞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和规模大小。(7)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10、初勘文件的编制(1)审查初勘文件的编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并给出咨询意见。7.2 初步设计阶段1、文件总体审查主要对文件封面、签名、目录、编排、图表格式等全面审查是否符合编制办法的规定,审查条目是否齐全,图表有无遗漏等,须对所有工程数量进行复核。2、总说明书审查项目地理位置表达是否清楚,路线起迄点及主要控制点的位置以及沿线城镇及大江大河位置。(2)说明书审查说明书各条叙述内容是否齐全,论点是否明确,审查有无错误或遗漏。重点审查任务依据、设计标准和总体设计,总体设计主要审查以下内容:①交通量分布与服务水平确定的原则是否恰当。②大桥、互通立交、服务区、汽车停靠站等的位置、间距是否与总体相协调。③交通工程的沿线设施的设置原则、位置、规模与主体和环境的协调情况。④沿线各交叉设置的规模、数量、密度是否与当地规划协调,是否与当地交通量相适应。⑤公路横断面的设置是否满足功能的要求。⑥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3、总体设计(1)总体设计是否符合顾客和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要求。(2)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如何。(3)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坚持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设计创作;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公路勘察设计理念,审查设计是否严格做到“六个坚持,六个树立”的设计新理念。(4)审查设计文件总说明书是否按文件编制办法要求内容进行编写。(5)对设计依据、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6)审查重要质量特性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标出。(7)审查特大桥、大桥的位置、孔数及孔径,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位置,交叉形式等布置是否合理。(8)审查技术标准与技术指标的总体运用情况。(9)审查设计是否满足水土保持、防洪、环保、铁路、地质灾害、水利、水文运等部门要求。(10)审查对总体设计图图纸应反映的内容是否全面进行审查,特别是排水系统的表达与设计是否与地形、地貌相结合,构造物的设置是否准确等。(11)审查文件编制内容是否全面、完整,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12)审查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是否合理、可行。(13)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4、路线设计重点审查路线拼接方案是否合理,路线方案的比选,其理由是否充分、合理,结论是否可信,推荐方案是否经济、技术最优方案,有无新的更优方案可选择。(1) 审查既有道路路线的拼接方案是否合理,新建段路线的局部比较方案是否全面、合理,是否达到了推荐方案的30%,比较方案是否充分,推荐方案是否是最优方案,是否有方案优化的可能性,力求达到方案合理、经济可行、实施可能。(2) 审查路线平、纵技术指标的掌握和应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路线平纵设计是否充分适应地形,拼宽路段的纵断是否与既有道路的纵断吻合,是否在满足各项技术指标而又不增加或少增加工程数量及工程造价情况下,应使路线平面设计尽量舒顺、短捷,纵面设计均衡、平顺。重点对好中求好的线形指标,如曲线间的直线长度等的灵活取值进行咨询。(3)审查平、纵组合是否合理,是否做到视觉良好,行车安全、舒适,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尽量把对自然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减小到最低程度。(4)审查路线的选线是否体现了环境保护和景观美化的新思路。(5)对路线及构造物与地方道路、环境、水保的关系进行重点咨询。(6)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5、路基路面及排水(1)一般路基设计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是否包含沿线各种路基形式。一般路基设计图的标准横断面内容是否完整,边坡坡率设置是否合理,路基填挖工程量,如填方高度、挖方深度、挖方边坡高度等是否得到合理控制。(2)审查路基、路面、排水系统设计是否协调统一,是否完整。(3)新建部分路基、路面同既有道路的路基、路面方案是否一致,搭接是否合理。(3)审查路基防护工程设计的结构可靠性、经济性及美观性如何,是否符合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4)审查路基取土、弃土、刨洗既有路面的设计是否合理,其设计是否满足环保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审查填料物理力学试验成果是否满足路基填料的要求。(5) 对不良地质、特殊路基的处理位置、长度、方向、方案、标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审查意见与建议。(6)高填方、软土等不良地质路段的路基设计及加固处理基础资料是否齐全,设计依据是否充分,设计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案是否适宜可行。(7)审查路面类型是否合理,参数取值是否恰当,路面设计方案论证是否可行。(8)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6、桥梁、涵洞(1)审核桥涵设计原则是否合理恰当、审查设计采用的标准图是否齐全适用,审查设计依据是否完善。(2)审查总体布置是否合理可行,是否同既有桥梁协调。(3)桥梁、涵洞等构造物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和美观。(4)审查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5)对桥型方案的布置是否合理提出意见,审查桥梁方案比选的深度和精度,对桥梁方案比选结论提出意见,对推荐桥型的方案结构尺寸的选择、材料的采用等提出意见与建议。(6)特大桥、大桥、中桥设计基础资料是否全面、准确,如桥位的确立与测量资料、工程地质、水文资料。(7)沿线涵洞分布情况是否与地形、排水系统相结合,设置数量是否合理等。(8)审核桥涵构造物进出水口设置是否合理。(9)审查桥涵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准确和全面,必要时参与具体修改。(10)审核跨河桥的水文分析计算是否合理。(11)审查桥梁上下部结构的方案论证比选的正确性。(12)审查与现状、规划道路及河涌、堤防的设计是否合理。(13)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7、隧道(1)审核隧道设计原则是否合理恰当,审查设计依据是否完善。(2)隧道设计基础资料是否全面、准确,如桥测量资料、工程地质、水文、地震资料。(3)隧道的设置是否经过了多方案的比选,隧道(包括明洞、棚洞等)总体布置,尤其是进出口布置是否合理,隧道平、纵面设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审查推荐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和安全。(5)隧道洞门及洞口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安全性、自然性、协调性、地区特性”的原则。(6)审查隧道衬砌支护参数是否科学、合理,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7)审查特殊地质条件下隧道设计方案是否合理。(8)审查洞内防、排水方案,洞内装修及路面方案是否合理、科学。(9)审查隧道施工场地、便道布置和弃渣方案的合理性。(10)审查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救援等的设置原则、规模、标准及方案论证的正确性。(11)审查隧道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准确和全面,必要时参与具体修改。(12)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8、交叉工程(1)审查工可报告批复或预审意见是否执行。(2)审查设计说明对互通方案比选的理由是否充分。(3)审核互通方案与交通量分布图及地形、地物是否相适应、是否满足服务水平和通行能力的要求,主线上跨或下穿是否合理、收费广场及平交口布置是否合理。(4)审查互通式立交上跨桥的形式是否轻巧,是否美观,与周围环境是否协调。(5)对交叉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分析工程数量的准确性。(6)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9、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1)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执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2)审查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建设标准与规模是否合理,是否全线统筹考虑,是否符合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联网技术要求,沿线设施设计原则、方案是否合理可行。(3)审查设计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部分》的格式和深度要求。(4)审查与主体工程各专业的设计界面及分工是否合理可行。(5)重点审查设计方案比较的内容、深度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设计方案所采用的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6)评价设计文件的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及施工操作性程度。(7)审查标志的文字大小、版面设计、支撑形式是否合理,类型及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标准;审查标线类型是否齐全,布设是否合理;审查护栏形式及端部处理是否符合标准,设置原则是否合理;审查隔离栅形式及端部处理是否合理;(8)审查收费系统的收费制式的选择、收费站点的布设、收费系统的构成、收费设备的选型是否先进合理,分期实施的原则是否合理可行,与监控、通信系统等界面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全省联网要求,审查收费系统规模是否符合交通量发展的预测;(9)审查通信系统的构成、设备的选型是否先进合理,通信管道的建设规模、设置位置、选材、埋深、管孔数的确定是否合理,审查通信系统是否满足河北省联网和运营管理的要求。(10)评价监控策略可行和合理性;评价监控系统设置等级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全省联网要求;评价外场设施的布设内容、布设方案和布设原则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评价外场布设是否符合道路线形、当地地形和当地气象条件的需求,是否为最优方案。(11)审查监控系统所选用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是否合理、先进,是否满足监控业务的需求,并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和扩展性。(12)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及社会调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条件,向设计单位及业主方推荐更好的新思路及新技术。(13)审查设计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以利于节能。(14)对道路的安全性进行分析,并审查设计文件对于安全性的各种措施是否到位,审查因新路建成的路网、指路体系的变化情况。(15)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10、初步设计概算(1)审查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是否正确,采用材料单价、引用定额、费率是否合理。(2)审查概算编制的深度、范围和完整性。(3)审查甲、乙组文件是否齐全,审查概算项目是否按规定的项、目、节内容要求计列,有否随意归并和调整。(4)审查定额工程量与设计图表是否一致,采用的定额是否合理。(5)审查补充定额是否合理。(6)审查是否存在漏项或重复计算投资的情况。(7)审查概算的内容、各项目节的编排是否满足编制办法的要求。(8)审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9)审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费用计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10)审查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是否列出详细的计划购置清单。(12)审查设计费是否按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列并列出计算过程。(13)审查整个路线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安排是否合理可行。(14)审查概算总金额与工可批复估算额度对比,是否有超限情况。(15)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7.3定测、详勘阶段1、资料准备工作(1)审查满足测设要求的相关资料是否搜集齐全,主要包括:工可报告及有关批文。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初步测量的相关记录资料、计算书及设计资料等。(2)审查关于初步测量控制桩、主要控制点的完整性记录。2、控制测量(1)审查平面控制网(导线)是否进行复测。(2)审查对于破坏的导线点是否进行了恢复。(3)审查对于位于路中心线附近的点位是否进行了改移。(4)审查对于高程控制网是否进行了复测。(5)审查对于破坏的或位于路中心线附近的点是否进行了恢复或改移。(6)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3、地形图测量审查对于地形图不足部分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补测。4、路线放线测量(1)审查测量方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审查测量成果是否满足精度要求。5、横断面测量测量(1)审查方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审查测量成果是否满足精度要求。6、路基、路面勘察(1)审查是否补充调查了沿线地质构造、气象、水系、水文及水文地质特征等资料,勘察资料是否满足路基土石成分比例的判定的要求。(2)审查是否调查沿线农田现状及规划状况。(3)审查不良地质路段的勘察深度是否满足要求。(4)审查是否进行改河、沟路段的调查测量。(5)审查是否进行改移地方道路的调查测量。(6)审查是否进行沿线取弃土场的调查测量并签订意向书。(7)审查取土场是否有钻探资料和土质分析资料。(8)审查是否对路面结构方案进行了补充计算、优化。(9)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7、桥涵勘察(1)审查是否补充搜集桥位附近的水文、气象、通航等资料,并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2)审查桥位控制测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审查桥位高程、桥轴测量是否满足精度要求。(4)审查是否进行了桥位的调治构造物调查、测量。(5)审查是否根据初步设计成果优化了小桥涵位。(6)审查对小桥涵做的测量是否满足详细要求。(7)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8、隧道勘察(1)审查资料收集内容是否全面,深度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2)审查是否搜集有隧道所在位置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震等资料并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3)审查隧址区地质水文勘察资料是否满足隧道工程设计要求,围岩分级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4)审查是否隧址控制测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在洞口施放中桩。(5)审查是否对通风、照明、信号、标志、运营管理设施、环保、弃渣场地进行调查。(6)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9、路线交叉(1)审查路线交叉的方案优化及测设情况。(2)审查公路与被交叉道路的现状、规划与解决方案等。(3)审查与铁路、其他管线交叉情况及解决方案。(4)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10、环境保护勘察(1)审查是否进一步落实各种环保、绿化、污水处理方案。(2)审查是否已大致确定各项环保工程的种类、处理方法、工程内容及工程数量。11、拆迁及其他资料调查(1)审查沿线筑路材料的适应性。(2)审查沿线如有码头运输是否进行相关调查。(3)审查改移道路、河流等调查。(4)审查公路用地的调查(地类、所属人、单价、补偿标准等)。(5)审查临时工程的调查。(6)审查各种管线、电力电讯、建筑物、树木等的拆迁数量、类别、单价补充调查。(7)审查概、预算资料的补充调查。(8)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7.4施工图设计阶段该阶段对设计单位采用全过程的监理方式,对设计文件采用内业审查的形式进行,须对所有工程数量进行复核。1、总体设计(1)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定册出版。(2)审查设计文件编排的合理性、设计内容的完整性、设计图表的统一性。(3)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已批复的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的深度、广度,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对设计方案提出审核修改意见和优化设计意见。(4)对关键性工程的设计计算书进行审核。审核设计中原始设计依据,审核工程预算,确保不超出初设批复投资范围。(5)对地理位置图、总体设计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查。(6)对各专业设计协调、界面划分、结构位置配合进行审查。(7)各专业组是否与相关的部门签订有关的协议,手续是否齐备等的审查。(8)设计单位修正完成后,经审查,方可允许施工图设计文件出版。(9)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2、路线审查(1)基础资料审查沿线城镇规划、土地资源规划、农田水利规划、路网规划、电力电讯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等资料是否齐全,路线方案与之关系是否论述清楚。是否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路线方案的意见和建议。(2)路线控制点梳理路线平面控制点,区分主要控制点和一般控制点,审查路线走向与控制点的符合情况。审查全线的拆迁情况,详细审查是否能通过路线优化减小拆迁。(3)路线技术指标路线平纵设计是否充分适应地形、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在满足各项技术指标而又不增加或少增加工程数量及工程造价情况下,应使路线平面设计尽量舒顺、短捷,纵面设计均衡、平顺。审查路线纵断面上各控制点的标高,结合沿线洪水位高度、地下水埋深、地质条件等,审查路基最小填土高度。纵断面指标是否均衡。3、路基、路面及排水审查工作内容(1)审查路基、路面分项说明书。(2)核实取土场及弃土场位置,审查路基取土场及弃土场设计的合理性,在审查通过后,会同业主、设计单位与地方政府签订正式取弃土合同,明确 赔偿标准。(3)审查路基边坡及路堤边坡设计的合理性,边坡坡率是否灵活运用。互通式立交包围范围已征用部分,主线和匝道边坡能缓则缓,匝道圈内侧取消边沟。(4)审查路基防护工程设计结构的可靠性、经济性及美观性。(5)审查路基填料物理力学试验成果是否满足要求。(6)本项目穿越地区存在的不良地质主要有采空区、半移动沙丘及软土、民采铁矿点和崩塌等,不良地质情况复杂,特殊路基设计方案是否综合考虑了以下内容及指标进行了综合比选,不良地质情况、当地材料的使用情况、施工工艺的成熟度、环保。路基设计及加固处理是否采用动态设计方案,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分析计算论证是否可靠,设计依据是否充分、设计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对特殊重点路段的分析验算、经济提出意见及建议。(7)路基、路面是否进行了完整的排水工程设计,排水系统应自成体系,排水能力能够满足需要。排水工程在满足功能、利于养护的条件下,是否做到了安全美观实用环保。审查路面排水及中央分隔带排水是否可行。(8)路面是否实测了现有道路的轴载谱,混合料配比实验资料是否齐全。(9)审查筑路材料种类是否齐全,试验材料是否完整,路基填料物理力学试验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运距是否合理,以及路基土石方调配是否合理。(10)审查施工工艺要求及质量控制要求是否全面、合理。(11)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4、桥涵等构造物审查工作内容(1)桥梁总体设计本项目部分路段途经具风景名胜区,风景秀丽、景色迷人,桥梁方案在安全、适用、经济和有利环保的前提下,注意造型美观,接近自然,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影响。(2)审核桥涵部分设计说明书,对初步设计批复执行情况、桥梁设计要点及施工要点是否交代清楚提出意见。(3)设计采用的标准图是否正确。(4)对重点特大、大桥的水文计算书、结构计算书进行审查,并对其结构重新进行复核验算。包括主桥整体计算、下部结构验算、箱梁横向受力计算、局部计算等,对桥梁上、下部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提出意见和建议。(5)审核桥涵结构设计图纸,审查构造物的位置、角度、标高是否正确,根据以往经验,尤其是小构造物的位置、角度及洞口型式在实施阶段易出现变更,因此,一定要核对与现场情况是否符合。(6)桥梁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全面,有无漏项等。(7)审查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8)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5、隧道审查工作内容(1)设计文件深度及编制内容是否达到了施工图设计要求。(2) 审查隧道分项说明书及初步设计评审及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3)隧道建筑限界及净空断面是否符合《公路隧道设计规范》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的要求。(4)隧道洞口的接线是否与隧道的线形相配合;纵曲线及纵坡是否满足隧道排水、运营视距和会车视距的要求,是否考虑到隧道通风和车辆损耗及能耗;平曲线是否考虑到运营安全、通风能耗、洞口的“白洞”效应。(5)隧道洞口的设置是否满足环境、植被、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是否满足边坡及仰坡稳定性要求;是否考虑了隧道火灾发生时洞口的疏散场地要求;是否通过经济、技术、安全比较,综合分析后确定。(6)隧道衬砌设计是否充分体现了新奥法的思想;结构数值计算的模型是否合理;围岩压力的确定是否科学,围岩压力的释放是否考虑了开挖的方法和衬砌的结构设计要求,计算参数的选取是否科学;对施工过程的模拟是否合理,计算结构的应用是否适当。(7)初期支护的厚度、锚杆的长度与布设、钢筋网的规格、钢拱架的型号与间隔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二次衬砌的厚度、仰拱的形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科学合理。(8)施工辅助措施及施工开挖方法设计是否能够保证施工安全。(9)监控量测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根据监控的数据进行动态设计。(10)隧址区如存在的不良地质,如采空区、岩溶、高地应力等,特殊地质的技术处治方案是否采用了动态设计方案,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分析计算论证是否可靠,设计依据是否充分、设计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案是否可行。(11)隧道防排水设计是否满足规范和运营使用的要求,满足环保的要求。(12)隧道路面设计及洞口段路面衔接设计是否满足规范和运营安全的要求。(13)隧道洞内装修是否满足行车安全和舒适性要求。(14)附属设施的设计是否满足隧道运营和安全的要求。(15)隧道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全面,有无漏项等。(16)审查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17)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6、互通式立交审查工作内容(1)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规模与数量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2)审查互通式立交是否满足功能需求。(3)主线及被交路的平纵面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尤其是枢纽互通处的主线、被交路平纵面线形指标是否满足安全、快捷、顺适的条件。(4)采用的互通等级和匝道设计速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尤其是枢纽互通的直连、半直连匝道的设计速度选用是否合理。(5)审查匝道的平纵面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规范、功能要求,是否与实际运行速度相适应,重点审查影响行车安全的:变速车道长度与运行速度的适应性、出口瞬间半径、技术指标与匝道实际运行速度的适应性、平面交叉口的安全性等。(6)匝道的超高、端部偏置加宽和行车道加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同时审查匝道超高设置与实际运行速度的适应性。(7)变速车道的设计是否合理,车道数是否平衡。(8)审查连接部设计图的接线情况,以及连接部标高数据图中高程衔接情况。(9)平交口的渠化设计是否完善合理。(10)审查主要工程数量。(11)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7、交通工程审查工作内容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主要是对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进行技术咨询。各项具体监理、审查工作内容如下:(1)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2)审查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涉及文件编制办法(部分修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部分》的格式和深度要求,施工工艺、方法等描述是否具体。(3)审查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建设标准与规模是否合理,是否全线统筹考虑,是否符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有关规定。(4)审查各专业间及与其他相关专业间的设计界面及分工是否合理可行。(5)审查标志的文字大小、版面设计、支撑形式是否合理,类型及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标准;审查标线类型是否齐全,布设是否合理;审查护栏形式及端部处理是否符合标准,设置原则是否合理;审查隔离栅形式及端部处理是否合理;审查防眩设施的遮光角、高度是否符合标准,形式及设置位置是否合理;审查轮廓标等形式是否合理,不同类型的轮廓标设置高度是否一致。(6)审查收费系统的收费制式的选择、收费站点的布设、收费系统的构成、收费设备的选型是否先进合理,分期实施的原则是否合理可行,与监控、通信系统等界面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全省联网要求,审查收费系统规模是否符合交通量发展的预测;审查收费系统各设备的防雷设计是否完善合理,审查收费广场、地下通道、收费岛、收费亭及天棚的设计是否满足计重收费和运营管理的需求。(7)审查通信系统的构成、设备的选型是否先进合理,通信管道的建设规模、设置位置、选材、埋深、管孔数的确定是否合理,审查通信系统是否满足江西省联网和运营管理的要求,是否满足本路监控系统和收费系统的话音、数据和图像传输的需要。(8)评价机电设计文件体现的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及施工操作性程度。审查机电管理、养护机构设置方案、流程是否合理。审查机电管理、养护机构人员编制方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满足本项目运营管理需要。审查机电管理、养护设备配置方案是否满足运营管理的需求。(9)根据路网调查结果、交通量和服务水平分析结果,审查监控系统设置规模及等级、构成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对方案有变动的审查其变化方案是否合理。(10)审查外场设备布设原则是否与初步设计相符,是否合理、经济,是否符合土建施工图道路及气象分析结果,是否与监控策略相符, “一次设计,分期实施”设置状况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确定其变化原因。(11)重点审查监控系统方案是否突出重点,是否加强特殊路段(如特大桥、枢纽互通等路段)的监控,其解决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系统对交通异常事件的处理能力是否强。各类应用软件流程及模块与预期的功能目标是否相适应。(12)审查机电系统采用的设备是否可行、可靠;设备技术指标的合理性、先进性。审查外场设备、监控分中心设备供电方式是否合理、经济。审查监控系统是否以事件管理为核心;多部门信息共享方式是否合理、经济;各类事件管理预案是否合理。(13)审查外场设备基础、配筋、电气等细部图。(14)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及社会调查结果,在设备选型及技术指标设定上,向设计单位及业主方提出合理建议。(15)审查通信系统功能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是否满足运营管理的需求,网络结构、通信节点及其建设规模、设置位置是否切实可行。(16)审查通信系统是否满足河北省联网要求,是否满足本路监控系统和收费系统的话音、数据和图像传输的需要,是否为相邻路网预留传输通道和接口。(17)重点审查图像、数据、语音等传输通道或通信信道的配置是否合理,带宽、板卡数量是否满足需求,预期的传输质量和功能目标能否实现。(18)审查管道工程布置断面是否合理,所选用的管道材料是否适用。(19)审查管道工程是否满足本路通信和电力的传输需求,是否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通信专网预留了发展余量。审查各类通信井设置间距是否合理,结构是否安全可靠,是否便于施工放缆。(20)审查工程数量。(21)审查交通组织设计是否合理。(22)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8、施工图预算(1)预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是否正确,采用材料单价、引用定额、费率是否合理。(2)审查甲、乙组文件是否齐全,审查预算项目是否按规定的项、目、节内容要求计列,有否随意归并和调整。(3)定额工程量与设计图表是否一致,采用的定额是否合理。(4)补充定额是否合理。(5)是否存在漏项或重复计算投资的情况。(6)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费用计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8)审查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是否列出详细的计划购置清单。审查设计费是否按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列并列出计算过程。(9) 整个路线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安排是否合理可行。(10)预算总金额与初步设计批复概算额度对比,是否有超限情况。(11)未提及内容参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9、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该阶段应业主要求参与重要技术方案、重大设计变更的技术审查、咨询。八、勘察设计监理、审查的工作制度8.1 建立监理报告制度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按阶段(进度)提供相关书面报告(阶段性报告、专题报告)。设计监理项目负责人协助业主组织,各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及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相关的技术会议,整理会议纪要,会议已取得共识的决议事项,应监督执行单位(或执行人)落实执行。8.2 建立图纸复查制度设计监理单位须对按照各阶段评审意见修编后的设计图纸进行复查,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批复意见,并出具修编图纸复查咨询报告。九、附件附录:监理表格A——适用于监理单位B——适用于设计单位附录:监理表格A—1工程勘测勘察设计检查记录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工程地点:日期:天气:检查部位或工序检查开始时间:检查结束时间: 勘测勘察设计情况:监理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的问题:备注:设计单位(章):技术人员(签字):日 期:监理单位(章):监理人员(签字):日 期: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A—2工程勘测勘察旁站记录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工程地点:日期:气候:旁站监理部位或工序:旁站监理开始时间: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勘测勘察情况:监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备注: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字):旁站监理人员(签字):日 期: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A—3工程勘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师指令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设计单位):此表应填写事由、具体通知内容等(包括“一般质量问题”、“一般安全问题”和需提请注意的其他事项)。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代表:日期:             设计单位收件人:    日期: 注:此表一式二份,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A—4工程勘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通知单工程项目名称:编号:勘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里 程检查日期整改里程/部位检查情况和整改要求: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日期:设计单位签收人: 年月日时设计单位处理结果:             负责人:    日期: 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A—5工程勘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师质量问题报告单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表中应简要说明如下内容:1.质量问题发生的事件、地点;2.质量问题的经过、发生的原因;3.问题性质、估计造成的损失;4.应急措施及初步处理意见;5.附件:详细的质量问说明及必要的图件设计单位(章):负责人: 日期:监理工程师代表: 日期: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A—6已完成工程勘测勘察设计工作量月报检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序号工程勘测勘察设计项目勘测勘察设计单位本月完成数量累计完成数量备注(计划数量)设计单位:填表人:负责人:日期: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A—7工程勘测勘察设计变更报告单工程项目名称:编号:工程勘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变更地段里程/工点名称工程勘测勘察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工程勘测勘察设计的主要技术要求:                        通知单位(章):负 责人:日 期:  接收单位(章):接 收人:日 期:注:此表相关单位各一份。B—1工程勘测勘察设计开工报告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我单位已根据XX勘测勘察设计合同和有关规定,完成了工程勘测勘察设计开工前的人员、技术、设备等的准备工作,请予以批准开工。附件:1、工程勘测勘察设计计划书(含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组织机构、技术设计、关键工点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与环境)2、工程勘测勘察主要进场机械、设备、仪器报验表3、工程勘测勘察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4、工程设计主要参加人员报审表设计单位(章)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审批意见:监理单位(章):监理工程师代表:日期: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B—2工程勘测勘察主要进场机械、设备报验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勘测勘察的需要,我单位已将下列机械、设备准备完毕,请审查、签证,并准予使用。技术负责人:日期:序号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情况拟进场时间拟用何处审查意见致(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代表: 日期: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此表写不下时可另附。B—3工程勘测勘察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勘测勘察的需要,我单位拟安排下列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勘测勘察工作,请予审查。 设计单位(章):负责人: 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拟任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年限审查意见致设计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代表:日期: 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B—4工程设计主要参加人员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设计的需要,我单位拟安排下列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请予审查。 设计单位(章):负责人: 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拟任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年限审查意见致设计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代表:日期: 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B—5工程勘测成果资料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我单位已全面完成××段的工程勘测工作,地质勘测资料已整理完毕,并通过自检,认为符合勘测合同、技术要求与相关规范,现报请审查。附:1、勘测工作自检报告2、××段(点)工程勘测资料报审清单设计单位(章):负责人: 日期: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总监办(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注:此表在一段或全部勘测工作完成后填报,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B—6工程地质勘察成果资料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我单位已全面完成××段的工程勘察工作,地质勘察资料已整理完毕,并通过自检,认为符合勘察合同、技术要求与相关规范,现报请审查。附:1、勘察工作自检报告2、××段(点)工程勘察资料报审清单设计单位(章):负责人:日期: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总监办(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此表在一段或全部勘察工作完成后填报,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B—7工程设计成果资料报审表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我单位已全面完成××段的工程设计工作,设计资料已整理完毕,并通过自检,认为符合设计合同、技术要求与相关规范,现报请审查。附:1、设计工作自检报告2、××段(点)工程设计资料报审清单设计单位(章):负责人: 日期: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总监办(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此表在一段或全部设计工作完成后填报,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B—8工程勘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师指令回复单工程项目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此表主要用于对监理指令单的书面回复,如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回复、对一般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书面回复等。设计单位(章):负责人: 日期:监理工程师代表:日期: 注:此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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