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09:05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做好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6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要点

“十三五”以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全市一产增加值提前两年完成工作目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5年高于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提前完成较2010年翻一番目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业现代化建设迈入新台阶,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十四五”时期,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实现到2025年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为强首府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支撑。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快打造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聚焦延伸产业链,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完成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的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施强首府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一、狠抓粮食等各项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指导县区开发区统筹利用撂荒地。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粮食生产各项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种植面积637.4万亩以上、产量209.53万吨以上的硬指标、硬任务。增加早稻播种面积,稳定玉米生产,增加马铃薯、小杂粮等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和发展粮食作物间套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组织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选择产粮大县集中、基础条件良好的区域,积极开展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打造。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推广优质稻、超级稻等优质品种,继续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示范和推广,提高单产与品质。继续培育和壮大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基础保障。(牵头科室:粮油蔬菜管理科;责任科室及单位: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技教育和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站、植保站等)

(二)促进生猪等畜禽生产平稳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压实“菜篮子”属地责任,全年实现生猪存栏311万头、出栏390万头,产能恢复到常年水平。继续落实好生猪生产发展措施,推动生猪保险、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贴息和良种补贴等支持政策落实到场到户。用活自治区生猪高架网床环保猪舍补贴政策,用好市本级畜禽全产业链项目支持政策,持续开展“生猪家禽全产业链项目攻坚行动”,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广“铁桶计划”等成功复养模式,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以大带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对小养殖场户的指导服务。加强主要畜禽生产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促进产业稳定发展。深入推进养殖、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引导生猪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域布局,加快由“运猪”向“运肉”转变。大力发展优质家禽,做大做强三黄鸡产业、依托“马山黑山羊”、“中国水牛乳之都”等,发展壮大我市肉牛羊、奶水牛等草食动物产业,力争家禽出栏1.8亿羽,牛羊出栏33.3万头(只)。(牵头科室: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场与信息化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等)

(三)推动现代渔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陆基圆池、工厂化养殖等工程化生态渔业养殖模式,规范发展稻虾产业,鼓励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积极推动上林县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及相关养殖基地创建国家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深入实施“2021-2023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和中国渔政“亮剑2021”执法行动、“清风行动”,确保渔业生产安全、有序。全年力争水产品产量23.45万吨、增长4.3%。(牵头科室: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责任科室及单位: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等)

(四)做大做强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升级打造百亿元产业,做优蔬菜、生猪、水果、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我市广西三黄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强化后续管理和服务。调优水果种植和品种结构,高质量发展南宁火龙果、晚熟柑橘等优质特色水果,力争全市水果产量增长12%以上。扶持发展设施蔬菜,继续推进蔬菜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力争蔬菜产量在706.7万吨以上。加强糖料蔗基地建设,推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和病虫害绿色防治等良种良法,提高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推进糖料蔗高质量发展。抓好蚕茧、中药材、茶叶产业发展,力争产量分别增长2.9%、10.3%、3.9%以上。建设一批果菜茶、中药材等大健康食品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园艺作物提质增效。(牵头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经济作物管理科、粮油蔬菜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责任科室及单位: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蚕业站、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等)

(五)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同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络,科学研判气象信息。抓好水稻“两迁”、草地贪夜蛾、水稻矮缩病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指导,申报实施植保能力提升工程,逐步提高我市病虫害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做好季节性干旱、夏秋季台风、洪涝灾害、冬季霜冻灾害等防范工作,努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常态化防控措施,支持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牛羊布病无疫小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布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抓好包虫病、血吸虫病、牛结核病和狂犬病等防控。在生猪和牛羊养殖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员特聘计划。培育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牵头科室:粮油蔬菜管理科、经济作物管理科、兽医科;责任科室及单位: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信息中心、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等)

(六)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围绕行企助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行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针对粮食安全、现代种业、乡村振兴、智慧农业、大健康食品等领域,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组织对接重点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力争引进一批农业产业化投资合作项目,促成一批农业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配合自治区持续推进“两站两区”建设,新建1个国际农牧渔优良品种试验站,组织参加东盟博览会农业系列活动以及自治区组织的各类展会。建设3个供深供港和1个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2个桂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牵头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责任科室及单位: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经济作物管理科、粮油蔬菜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等)

二、提升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前端农业科技支撑

(七)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南宁市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增加市本级资金投入农田建设和抓好项目建设质量。新建高标准农田32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8万亩。开展高标准农田监督评价,指导各县区完成国家、自治区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数据填报工作。落实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各项政策和任务。(牵头科室:农田建设管理科;配合科室: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粮油蔬菜管理科、经济作物管理科,市土壤肥料站等)

(八)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围绕种业强市目标,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培育农作物、畜禽种业龙头企业,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逐步成为种质创新利用主体。持续开展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南宁地方名特优农作物品种资源名录登记。深入实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支持科企合作、产学研融合,提升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主体地位。继续举办“看禾选种、助农增收”活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自治区农作物优新品种展示示范等活动,推动优质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强种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种业市场监管,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提升依法治种能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种业市场监管方案,明确各级监管重点,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积极做好生产经营许可与备案、种子种苗生产销售与市场监测等可追溯数字化管理,健全种业行业统计体系,做好种业基础信息收集和分析,为全市种业决策提供科学数据支撑。(牵头科室: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责任科室及单位:粮油蔬菜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技术推广站、蚕业站、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种畜场、水产良种场、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等)

(九)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信息化、智能化引领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稻、甘蔗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争创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国示范县,有计划地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建设试点。配合自治区推进中国—东盟现代农机综合产业园建设,深化中国-东盟农机化技术交流合作,推动广西农机产业改革发展。提升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服务新模式。加强农机人才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实现全市农机原值达到?54亿元,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1.38%以上。(牵头科室: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责任科室及单位:粮油蔬菜管理科、经济作科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科,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等)

(十)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服务。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基层农技人员轮训和农技骨干培养,深入实施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打造一批县级以上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养一批科技示范户,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综合服务效能。配合做好广西南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春季农业科技服务、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下乡”活动。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指导各县区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抓好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牵头科室: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责任科室及单位:粮油蔬菜管理科、经济作物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蚕业站等)

(十一)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建设南宁市农业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推广示范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基地,提升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跟踪推进农业大数据基地建设工作,完善“大数据+农业服务”生态,为南宁农业产业增效赋能。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为基础,继续开展网络直播带货示范点(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益农信息社站长带货网红,开展村级信息社站点赋能运营,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牵头科室:市场与信息科;配合科室及单位:发展规划科,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等)

三、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十二)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减施化肥措施。争取自治区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加强农企合作,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积极争创国家或自治区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2个以上。围绕农药减量增效,开展科学安全用药技能培训,推广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技术,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药械,稳妥推进淘汰高毒农药。继续落实“微生物+”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使用行动试点工作。推动国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支持建设自治区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分类监管。(牵头科室:发展规划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粮油蔬菜蔬菜科、经济作物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责任单位:市植保站、土壤肥料站等)

(十三)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门职责,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组织指导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全面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指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建立粪肥还田计划和粪肥施用台账,培育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种养高效循环模式。探索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模式,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指导各县区开展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和固体废弃物等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农用薄膜残留监测制度,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监测任务。开展冬种马铃薯中“稻草免耕覆盖”、“地膜包芯”等配套技术的示范推广,在宾阳县武陵镇建立“地膜生产栽培技术”示范点,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指导各项目县区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牵头单位: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市农村能源工作站;责任单位: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水果技术指导站、蚕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

(十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专项监测,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大健康食品工作,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量突破100个。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治违禁促提升”行动,强化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技入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加大动物防疫监督和屠宰监管执法力度。梳理舆情风险点,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推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落实“黑名单”制度,打造“阳光农安”,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牵头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责任科室及单位: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粮油蔬菜管理科、经济作物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兽医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科学研究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等)

(十五)提升建设南宁农业品牌。开展南宁农业品牌规划,重点推动南宁火龙果、武鸣沃柑、横县茉莉花、横县茉莉花茶、横县甜玉米、马山黑山羊等品牌升级。利用农交会、央视等宣传平台开展品牌宣传活动,讲好品牌文化故事。推进邕系品牌加入广西农业品牌集群,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联合体建设。积极申报“广西好嘢”品牌目录,参与“圳品”认证倍增行动,组织市内优质农产品“圳品”生产企业与深圳对接,推动南宁特色农产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牵头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

四、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十六)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启动实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2021—2025)五年行动,以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强市为目标,以实现特色农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为抓手,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提品质、创品牌、拓市场”为主线,打造一批特色明显、链条完善、融合度高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创建36个自治区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年内完成建设6个以上。加快上林县、隆安县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建1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创建1个农业产业强镇,继续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田园综合体。(牵头科室:发展规划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科室及单位: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粮油蔬菜管理科、经济作物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等)

(十七)加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科学谋划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选址和用地布局,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持续提升15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集聚功能,进一步延长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多元化、多环节增值增效。争创1个国家级休闲农业重点县和1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介1个美丽休闲乡村和1条广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路线。(牵头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责任科室:发展规划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等)

(十八)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落实自治区全面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要求,重点推进“武鸣沃柑”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建设。加大冷链物流项目的建设力度,完成一批地头冷库建设。开展良庆、隆安农产品产地市场规划建设,鼓励引导各县区参与产地市场规划。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专业产地市场,建设一批田头市场。组织参加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农业展、第21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桂林)交易会,有针对性的精选、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各大农业会展。(牵头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十九)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发展模式,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条拓展转变,重点扶持脱贫县区发展农业全产业链项目,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牵头科室:发展规划科、经济作物管理科、市场与信息化科、计划财务科、粮油蔬菜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改革科等)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十)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整村推进示范点建设和户用厕所改(建)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农户按新技术模式建造户用厕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2017年以前未达标的农村厕所进行改造提升。结合实际,推广“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的鹿寨县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便捷低成本处理。以“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为主题,协调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县和美丽宜居村庄。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牵头科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责任科室及单位:畜牧与饲料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市农村能源工作站等)

(二十一)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村庄规划工作,推动各县、区(开发区)基本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布局,指导有条件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配合推动较大人口规模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科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责任科室及单位:发展规划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市农村能源工作站等)?

(二十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强乡村治理建设经验总结宣传与示范引领,持续抓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发区申报创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村镇,大力推进开展自治区级示范村镇创建。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努力发掘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加大各县(区)、开发区特色农耕文化等优秀乡土文化宣传,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宣传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经验,推广应用乡村治理信息化系统、APP,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以“庆丰收感党恩”为主题,办好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牵头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科室及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等)?

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全面建立县(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制度,开展常态化确权登记业务,制定县(区)的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加快确权登记档案规范整理与数字化扫描,落实县级档案专门存放场所,因地制宜先行开展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到期再延长30年的前期试点调查摸底工作。(责任科室:政策改革科)

(二十四)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乡村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指导和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构建一整套从乡镇政府审批—部门监督建房——农房确权登记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工作流程。开展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年度统计,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有关工作。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我市宅基地管理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有关工作。(牵头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科室及单位: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等)

(二十五)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村民小组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深入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力争全市实施“三变”改革的行政村达到70%以上,探索总结更多成功发展模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做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创新交易模式,打造农业农村改革新亮点。(牵头科室:政策改革科,责任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二十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产业化农业企业培育,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组织推荐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新增认定一批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持续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倍增计划,新增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全面开展市、县两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树立一批家庭农场发展典型范例,支持横县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家庭农场扶持力度,引导组建一批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积极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示范合作社,培育创建市级示范社和县级示范社,构建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新格局。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申报工作。引导农民合作社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引导建立合作社联合社,深化社企对接。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政策与改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二十七)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加快培育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升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县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试点工作,2021年整县推进试点由青秀区扩大到西乡塘区和武鸣区,由点及面逐步在全市推进,全面提升我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大力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向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拓展,采取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牵头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科室及单位:政策与改革科、计划财务科、粮油蔬菜管理科、经济作物管理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兽医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等)

七、强化支撑保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十八)建立“十四五”农业农村规划落实机制。加快编制印发南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配套专项规划和建设规划,指导各县区编制本级的“十四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强化规划衔接协调。建立规划落实机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督促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推进全市农业统计员队伍和农业经济信息统计体系建设,推进市县(区)开展增加值统计核算工作。(牵头科室:发展规划科、市场与信息化科;责任单位:市农业信息中心)

(二十九)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眼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优化农业农村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调整、组建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事业单位。协调理顺健市县(市、区)两级农业执法体系,探索乡镇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完成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后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系列职称评聘,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科室及单位: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

(三十)加强乡村振兴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推动出台南宁市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大力实施重大引才育才项目,突出抓好农业农村高层次人才、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引育,继续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托举项目,加大高素质农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人才培育,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部署安排,在全市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行动学习”(2021—2023年)三年计划,探索打造一批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板。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建设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局系统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乡村振兴建设培训,持续抓好公务员考录、军转接收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工作。(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

(三十一)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全面启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行动,聚焦补齐短板,推动实施粮食安全保障等10大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和信息调度,确保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加,推动土地出让收益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实施,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农业农村。持续打造农业全产业链,狠抓重大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加强金融服务农业实体经济融资对接,探索推进生猪活体抵押贷款业务,做好“桂惠贷”政策落地实施,有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助力扩大政策性担保业务规模。推动农业保险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各级险种覆盖实施,做好农业保险指导与协调衔接。(牵头部门:农办综合秘书科、计划财务科;责任科室及单位: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三十二)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落实完善有关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加强农资质量、品种权保护、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渔业等重点领域执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依法组织开展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农业农村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人。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加强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监督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及单位: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兽医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粮油蔬菜管理科、经济作物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等)

(三十三)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开展农机、渔业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突出抓好农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农药、兽药、畜禽屠宰以及农村沼气等行业日常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平安农机”及“平安渔业”创建,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区)创建2021年全国、全区“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及单位:兽医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畜牧与饲料科、粮油蔬菜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村能源工作站等)

(三十四)创新开展信息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南宁市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交流合作,广泛宣传我市“三农”领域的先进典型和亮点成效。加强信息员队伍和信息报送机制建设,积极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报送高质量政务信息,争取一批信息获得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围绕乡村振兴、强首府、现代特色农业建设等重点工作,按照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千人联千企”对口联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动,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活动。(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五)坚持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理论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全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系列活动为抓手,推动全体党员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强化“说干就干”的责任担当、提升“干就干好”的能力水平。巩固拓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扎实推进党支部达标创优工作,培育打造一批先进党支部,推动年内所有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对标对表《南宁市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指南(试行)》标准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和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建好建强“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不断提升群团组织服务功能。扎实做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认真完成负责的2项配合整改任务。推进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的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全方位抓实压力传导,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好与“两新”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发挥农业“两新”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干部人才、离退休老干部的关心关爱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维稳工作,努力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问题,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牵头科室:机关党委;责任科室及单位:局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强首府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十四五”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良好开局,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建党100周年!

附件:1.?2021年计划举办的重要会议及活动

??????2.?2021年计划印发的重要文件


附件1

2021年计划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

1.?全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会议

2.?全市春耕现场推进会

3.?全市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

4.?全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现场观摩会

5.?全市农村新增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现场推进会

6.?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桂惠贷”工作推进会议

7.?全市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作会议

8.?全市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现场会

9.?南宁市庆祝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

10.?全市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1.?全市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12.?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议

13.?南宁市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建设验收培训会

14.?南宁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养殖场验收现场培训会


附件2

2021年计划印发的重要文件

1.?南宁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暂定名)

2.?南宁市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高质量建设(2021—2025)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暂定名)

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市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5.?南宁市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实施方案

6.?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保障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7.?南宁市村民小组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方案

8.?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9.?2021年南宁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10.?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方案

11.?南宁市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暂定名)

12.?南宁市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21—2025年)

13.?南宁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14.?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

15.?南宁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养殖场创建工作方案

16.?南宁市2021年水稻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17.?南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表格名称
操作
打印
分享:

标签: 农村 农业 南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